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专业性和社会关系两个角度出发,以来自山东省的数据实证研究了主发起人性质对小额贷款公司多重目标实现的影响。研究发现:涉农企业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一定的贷款领域专业性,发放了更高比例的涉农贷款;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有限的信贷业务专业性,社会服务性较低;国有集体资本参股影响小额贷款公司与政府和银行的关系,对三重目标实现既有直接影响,又可以通过主发起人性质产生间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