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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2016年11月28日报道,11至12月在两大卫视热播的《锦绣未央》,是根据网络作者秦简所写的小说《庶女有毒》改编,而这本书涉嫌用“写作软件”抄袭200多部作品。因为电视剧热播,其原著抄袭一事,再次引发热议。
《庶女有毒》2012年首发在潇湘书院网站,是一部典型的架空古言小说,结合了网络小说的诸多“爆款元素”,如穿越、宫斗、逆袭等等。2013年2月《庶女有毒》被网友爆出抄袭。一个名叫“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的微博称:“整本《锦绣未央》的框架、人设、主线、支线都扩写自2008年发表在晋江上的《长歌天下》,《长歌天下》里的主人公被改成了《锦绣未央》的女主。”该微博同时指出,该书共计294章260余万字,除了9章为原创外,其余多是照搬或拼凑其他小说片段而成,被抄袭的小说超过200本。
小说涉嫌抄袭却成IP,道出行业乱象
技术从来都是双刃剑,在文化创作领域,若不对“写作软件”一类的技术加以规制,长此以往的后果不仅是声讨一拨又一拨的抄袭者、打几场知识产权官司的问题,危及的是整个行业的发展。尤其当网络小说成了IP,被影视化改编,问题会更为复杂。也正是到了受众更广泛、影响力更大的影视剧行业范畴里,用写作软件抄袭的“网文界痼疾”才暴露得更彻底。为什么那些掌握大资本的影视公司,在明知购买的IP已有抄袭争议的情况下还一意孤行?一句话,来钱快。
资本逐利的本质决定其在投资行为中,道德伦理、甚至法律底线都是排在利润之后的选项,更不会去想其行为对整个产业生态的长远影响。至于为何总是选择烂IP,某影视测评公号说得好:“金主认的一是IP,二是演员,唯独不看剧情。”这句话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影視投资的潜规则——烂不烂不重要,有观众买单就行。然而观众是会成长的。从《幻城》《爵迹》双双“扑街”,到于正2016年两部新剧都没上星且评分极低,对业界的影响不可谓不大。除了作品本身制作粗糙,更重要的是,上述提到的导演和编剧同有抄袭且不认账的“黑历史”,一定程度上也告诉业界和普通观众,想靠抄袭、IP和粉丝吃一辈子老本,这条路是走不通的。他们曾经依附资本和市场盲目地捞快钱,最终抛弃他们的也会是市场。
监管部门应对网文抄袭有所作为
《锦绣未央》在持续三年的打假声中高歌猛进,讽刺和践踏的是诚信和公正,而这种肆无忌惮背后的沉默,则揭示出了相关机制的缺陷。如果说,法律本身,可能会因为科技手段的日新月异而落后于时代(比如写作软件问题),那么,行业的力量又体现在哪里?道理其实很明显,如果对诚信失范视而不见,整个行业也难以独善其身。
这一乱象,固非网络文化产业所特有。抄袭的雾霾,早已笼罩中国。即便在更为严谨的学术领域,抄袭和造假,不但多见于国内,甚而率先走向了世界。某些国外在线发表的专业期刊,几乎被国内的造假者所垄断。不同行业中皆存在如此普遍的抄袭行为,必有其根源。这一根源,即社会性的诚信体系的失范;而诚信体系的失范,又源于国人畸形的成功观。同样在近日,有外媒称中国人“以房子论英雄”,而“房子”不过是金钱的物质化表述,它与国人对“笑贫不笑娼”的“成功学”的批判,道理是同样的。
事实上,诚信应该成为约束行业成员的最基本要求。诸如作家协会、出版业协会、影视行业,都应该有独立的诚信调查机构,并建立联动的诚信黑名单制度。不可否认,目前,在行业层面建立类似的机制有些困难,那么上级主管部门也有责任和义务尝试牵头完善相关机制。尝试失败是允许的,面对如此境况不作为和沉默,才是最大的失责。
《庶女有毒》2012年首发在潇湘书院网站,是一部典型的架空古言小说,结合了网络小说的诸多“爆款元素”,如穿越、宫斗、逆袭等等。2013年2月《庶女有毒》被网友爆出抄袭。一个名叫“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的微博称:“整本《锦绣未央》的框架、人设、主线、支线都扩写自2008年发表在晋江上的《长歌天下》,《长歌天下》里的主人公被改成了《锦绣未央》的女主。”该微博同时指出,该书共计294章260余万字,除了9章为原创外,其余多是照搬或拼凑其他小说片段而成,被抄袭的小说超过200本。
小说涉嫌抄袭却成IP,道出行业乱象
技术从来都是双刃剑,在文化创作领域,若不对“写作软件”一类的技术加以规制,长此以往的后果不仅是声讨一拨又一拨的抄袭者、打几场知识产权官司的问题,危及的是整个行业的发展。尤其当网络小说成了IP,被影视化改编,问题会更为复杂。也正是到了受众更广泛、影响力更大的影视剧行业范畴里,用写作软件抄袭的“网文界痼疾”才暴露得更彻底。为什么那些掌握大资本的影视公司,在明知购买的IP已有抄袭争议的情况下还一意孤行?一句话,来钱快。
资本逐利的本质决定其在投资行为中,道德伦理、甚至法律底线都是排在利润之后的选项,更不会去想其行为对整个产业生态的长远影响。至于为何总是选择烂IP,某影视测评公号说得好:“金主认的一是IP,二是演员,唯独不看剧情。”这句话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影視投资的潜规则——烂不烂不重要,有观众买单就行。然而观众是会成长的。从《幻城》《爵迹》双双“扑街”,到于正2016年两部新剧都没上星且评分极低,对业界的影响不可谓不大。除了作品本身制作粗糙,更重要的是,上述提到的导演和编剧同有抄袭且不认账的“黑历史”,一定程度上也告诉业界和普通观众,想靠抄袭、IP和粉丝吃一辈子老本,这条路是走不通的。他们曾经依附资本和市场盲目地捞快钱,最终抛弃他们的也会是市场。
监管部门应对网文抄袭有所作为
《锦绣未央》在持续三年的打假声中高歌猛进,讽刺和践踏的是诚信和公正,而这种肆无忌惮背后的沉默,则揭示出了相关机制的缺陷。如果说,法律本身,可能会因为科技手段的日新月异而落后于时代(比如写作软件问题),那么,行业的力量又体现在哪里?道理其实很明显,如果对诚信失范视而不见,整个行业也难以独善其身。
这一乱象,固非网络文化产业所特有。抄袭的雾霾,早已笼罩中国。即便在更为严谨的学术领域,抄袭和造假,不但多见于国内,甚而率先走向了世界。某些国外在线发表的专业期刊,几乎被国内的造假者所垄断。不同行业中皆存在如此普遍的抄袭行为,必有其根源。这一根源,即社会性的诚信体系的失范;而诚信体系的失范,又源于国人畸形的成功观。同样在近日,有外媒称中国人“以房子论英雄”,而“房子”不过是金钱的物质化表述,它与国人对“笑贫不笑娼”的“成功学”的批判,道理是同样的。
事实上,诚信应该成为约束行业成员的最基本要求。诸如作家协会、出版业协会、影视行业,都应该有独立的诚信调查机构,并建立联动的诚信黑名单制度。不可否认,目前,在行业层面建立类似的机制有些困难,那么上级主管部门也有责任和义务尝试牵头完善相关机制。尝试失败是允许的,面对如此境况不作为和沉默,才是最大的失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