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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发布以前,关于票据(指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下同)贴现的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03年5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票据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2003]14号)和2004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号,以下简称"原准则解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