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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市近些年受干旱少雨影响,多数河道在雨季没有形成洪水或洪水不大,抗御大洪水的思想准备和处置经验不足,河道管理工作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今年的大河流域洪灾暴露了河道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此次强降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23亿元,其中:水利工程水毁直接经济损失6、31亿元,农业经济直接损失2、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键词:灾害情况;存在的问题;管理对策
一、“9、19”强降雨灾害基本情况
(一)雨情
1、单位时间降雨强度特大:此次强降雨过程,仁和大田镇银厂箐、平地镇白拉姑、啊喇乡起渣喇河、永富河、大竹河等区域遭受暴雨袭击,区域雨量监测点1小时最大降雨量达76毫米,6小时累计降雨达222、6毫米,24小时累计降雨量达333、2毫米。
2、强降雨区域相对集中:强降雨主要集中在仁和区北部的务本乡、东区银江镇小攀枝花村(大黑山片周边),仁和区南部片区啊喇乡、平地镇、大田镇、总发乡等区域,共有33个雨量站累计雨量超过100毫米,5个站超过250毫米。
3、强降雨持续时间长:18日20时至20日20时,48小时持续降雨量累计达407、8毫米,为我市1965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极值(历史极大值为2007年7月23日盐边277、9毫米)。
(二)汛情
1、汛情来势太猛:9月19日,受流域降雨影响,大河流域水位迅速猛涨,由于洪水来势凶猛,造成大河流域部分水库漫坝,农田被冲毁,3座污水处理厂受损严重。长江委上游水文局攀枝花水文分局在大河水文站处,采用电波流速仪测得洪峰流量为840m3/s(据调查该次洪水为建国以来最大)。
2、洪水破坏性强:强降雨导致东区银江镇硫磺沟、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河等区域溪沟水位暴涨,诱发突发性山洪、泥石流及滑坡等自然灾害。短时间内造成国省干线G5高速、G108、S214等道路交通中断,电力、通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
3、洪水频次罕见:通过调查洪痕及断面测算,大河水文站上游左支沟60公里处观音松水库大坝溃决时最大流量911m3/s,水淌田水库最大泄洪流量454m3/s。根据四川省西昌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对“9、19”洪水频率分析推算,该次大河洪水重现期超百年(约250年一遇)。
(三)灾情
人员伤亡情况 全市灾害影响人口13、2752万人,死亡14人、失踪3人(大田镇6人,平地镇2人,务本乡1人,啊喇乡1人,东区银江镇3人)。
水利工程受损情况 水库受损51座,其中:小(二)型水库(观音松)溃决1座;小(二)水库(乌喇么)被泥沙淤平1座;损坏堤防285处、63、66千米,损坏护岸32处。
农业受损情况 农作物受灾10、13千公顷,成灾7、76千公顷,绝收2、25千公顷,减产粮食0、54萬吨,死亡大牲畜0、21万头。
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仁和主城区沿河道两岸多处乡(镇)集中供水站受损严重,导致14万余城乡居民用水受到影响。致使到灾区道路、桥梁中断248处,涵洞堵塞16处,倒塌房屋1063间;灾害造成灾区电力大面积停电,降雨中心区域啊喇、大田、平地镇通信中断。
二、应对“9、19”大河流域洪灾存在问题与不足
1、防灾意识淡薄 近十年来,我市大河流域未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影响,部分干部群众防汛意识不强,防灾思想准备不足,对洪涝灾害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没有认识到洪涝灾害可能带来的严重损失,防范准备不充分;普遍对防汛避灾知识掌握不够,缺乏基本防灾避灾常识,遇到险情避让不当,或是顾及财物,或是茫然慌乱、不知所措,或是围观看热闹,防灾、避灾、抢险工作十分被动。
2、与水争地现象突出 在河道内乱搭、乱建、乱弃、乱采,在滩地上乱种,人为改变河道,缩窄、堵塞天然河道与水争地,削弱河道行洪能力,存在重大防洪安全隐患。
3、河道管理基础薄弱 目前河道管理主要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河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没有结合攀枝花实际及时出台攀枝花市实施意见,执法依据不充分;河道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目前仅市级设立有河道管理科,县(区)机构不健全,河道管理由防汛办代管,无专职人员;河道内部分闸坝、橡胶坝、拦砂坝在汛期未按要求及时塌坝、空坝处理,影响行洪安全。
4、河道管理事权不清 目前,很多河道没有按要求完成河道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河道管理界限不清;存在水务部门与交通、城管等部门间河道管理范围互相交叉,规划、国土等部门履职中未依法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的现象;市、县(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间对部分河道管理的具体权属、责任重点不够明确,缺乏分级管理标准规范,存在明显河道管理事权交叉现象。
5、河道执法力度不够 河道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受利益驱使,违章建筑和私挖乱采现象还存在;河道违法处罚力度还有待加强,沿河两岸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屡禁屡犯,基础设施建设随意侵占河道现象突出,影响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6、防洪预警、预报机制未建立 目前,大河流域跃进水库、胜利水库、大竹河水库、沙坝田水库等水利工程基本处于独立运行状态,流域内雨情、水情、汛情信息互通传递机制,预警预报机制未建立,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削峰、错峰、滞洪作用未发挥。
三、对大河流域洪灾管理对策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洪减灾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横幅、板报、标语、网络、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大对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河道洪涝灾害防范常识、预警信息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强群众江河防汛和水患意识以及对河道水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加强对河道洪涝灾害易发区群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河道洪涝灾害防、抢、避、撤预案培训工作。
2、努力消除与水争地现象,提高防洪标准,还洪水出路 以灾后重建和山洪沟治理项目为契机,加强河道堤防改造,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防洪标准;通过加强河道执法和巡查等方式,努力消除与水争地现象,还洪水出路。
3、加强河道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台《攀枝花市河道管理办法》、《攀枝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等;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工作,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责任意识,确保正确履行管理职能;汛前做好提起闸坝、橡胶坝塌坝、拦渣坝清理等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4、明确河道管理事权 争取上级支持,逐步完成河道确权划界工作,并对河道管护区设置界桩、警示标示等;逐步启动大河、安宁河等流域河道防洪规划、采砂规划编报审批工作,择机开展金沙江、雅砻江等大江大河流域防洪规划、采砂规划编报审批工作;落实我市河道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河道的管理权属、范围。
5、加强河道执法力度 尽快组织力量对河道内违法乱倒、乱弃、乱建、乱采及随意侵占河道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并登记造册;积极配合水政执法支队坚决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查处,加强河道执法力度,努力将各种河道违法案件和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建立大河流域防汛预警、预报机制 加强大河流域水情、雨情、汛情实时监测与信息互通,逐步建立流域内各水库汛情预警预报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削峰、错峰、滞洪作用。
四结束语:
终上所述,对大河流域河道防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此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灾害情况;存在的问题;管理对策
一、“9、19”强降雨灾害基本情况
(一)雨情
1、单位时间降雨强度特大:此次强降雨过程,仁和大田镇银厂箐、平地镇白拉姑、啊喇乡起渣喇河、永富河、大竹河等区域遭受暴雨袭击,区域雨量监测点1小时最大降雨量达76毫米,6小时累计降雨达222、6毫米,24小时累计降雨量达333、2毫米。
2、强降雨区域相对集中:强降雨主要集中在仁和区北部的务本乡、东区银江镇小攀枝花村(大黑山片周边),仁和区南部片区啊喇乡、平地镇、大田镇、总发乡等区域,共有33个雨量站累计雨量超过100毫米,5个站超过250毫米。
3、强降雨持续时间长:18日20时至20日20时,48小时持续降雨量累计达407、8毫米,为我市1965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极值(历史极大值为2007年7月23日盐边277、9毫米)。
(二)汛情
1、汛情来势太猛:9月19日,受流域降雨影响,大河流域水位迅速猛涨,由于洪水来势凶猛,造成大河流域部分水库漫坝,农田被冲毁,3座污水处理厂受损严重。长江委上游水文局攀枝花水文分局在大河水文站处,采用电波流速仪测得洪峰流量为840m3/s(据调查该次洪水为建国以来最大)。
2、洪水破坏性强:强降雨导致东区银江镇硫磺沟、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河等区域溪沟水位暴涨,诱发突发性山洪、泥石流及滑坡等自然灾害。短时间内造成国省干线G5高速、G108、S214等道路交通中断,电力、通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
3、洪水频次罕见:通过调查洪痕及断面测算,大河水文站上游左支沟60公里处观音松水库大坝溃决时最大流量911m3/s,水淌田水库最大泄洪流量454m3/s。根据四川省西昌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对“9、19”洪水频率分析推算,该次大河洪水重现期超百年(约250年一遇)。
(三)灾情
人员伤亡情况 全市灾害影响人口13、2752万人,死亡14人、失踪3人(大田镇6人,平地镇2人,务本乡1人,啊喇乡1人,东区银江镇3人)。
水利工程受损情况 水库受损51座,其中:小(二)型水库(观音松)溃决1座;小(二)水库(乌喇么)被泥沙淤平1座;损坏堤防285处、63、66千米,损坏护岸32处。
农业受损情况 农作物受灾10、13千公顷,成灾7、76千公顷,绝收2、25千公顷,减产粮食0、54萬吨,死亡大牲畜0、21万头。
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仁和主城区沿河道两岸多处乡(镇)集中供水站受损严重,导致14万余城乡居民用水受到影响。致使到灾区道路、桥梁中断248处,涵洞堵塞16处,倒塌房屋1063间;灾害造成灾区电力大面积停电,降雨中心区域啊喇、大田、平地镇通信中断。
二、应对“9、19”大河流域洪灾存在问题与不足
1、防灾意识淡薄 近十年来,我市大河流域未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影响,部分干部群众防汛意识不强,防灾思想准备不足,对洪涝灾害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没有认识到洪涝灾害可能带来的严重损失,防范准备不充分;普遍对防汛避灾知识掌握不够,缺乏基本防灾避灾常识,遇到险情避让不当,或是顾及财物,或是茫然慌乱、不知所措,或是围观看热闹,防灾、避灾、抢险工作十分被动。
2、与水争地现象突出 在河道内乱搭、乱建、乱弃、乱采,在滩地上乱种,人为改变河道,缩窄、堵塞天然河道与水争地,削弱河道行洪能力,存在重大防洪安全隐患。
3、河道管理基础薄弱 目前河道管理主要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河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没有结合攀枝花实际及时出台攀枝花市实施意见,执法依据不充分;河道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目前仅市级设立有河道管理科,县(区)机构不健全,河道管理由防汛办代管,无专职人员;河道内部分闸坝、橡胶坝、拦砂坝在汛期未按要求及时塌坝、空坝处理,影响行洪安全。
4、河道管理事权不清 目前,很多河道没有按要求完成河道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河道管理界限不清;存在水务部门与交通、城管等部门间河道管理范围互相交叉,规划、国土等部门履职中未依法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的现象;市、县(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间对部分河道管理的具体权属、责任重点不够明确,缺乏分级管理标准规范,存在明显河道管理事权交叉现象。
5、河道执法力度不够 河道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受利益驱使,违章建筑和私挖乱采现象还存在;河道违法处罚力度还有待加强,沿河两岸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屡禁屡犯,基础设施建设随意侵占河道现象突出,影响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6、防洪预警、预报机制未建立 目前,大河流域跃进水库、胜利水库、大竹河水库、沙坝田水库等水利工程基本处于独立运行状态,流域内雨情、水情、汛情信息互通传递机制,预警预报机制未建立,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削峰、错峰、滞洪作用未发挥。
三、对大河流域洪灾管理对策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洪减灾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横幅、板报、标语、网络、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大对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河道洪涝灾害防范常识、预警信息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强群众江河防汛和水患意识以及对河道水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加强对河道洪涝灾害易发区群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河道洪涝灾害防、抢、避、撤预案培训工作。
2、努力消除与水争地现象,提高防洪标准,还洪水出路 以灾后重建和山洪沟治理项目为契机,加强河道堤防改造,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防洪标准;通过加强河道执法和巡查等方式,努力消除与水争地现象,还洪水出路。
3、加强河道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台《攀枝花市河道管理办法》、《攀枝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等;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工作,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责任意识,确保正确履行管理职能;汛前做好提起闸坝、橡胶坝塌坝、拦渣坝清理等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4、明确河道管理事权 争取上级支持,逐步完成河道确权划界工作,并对河道管护区设置界桩、警示标示等;逐步启动大河、安宁河等流域河道防洪规划、采砂规划编报审批工作,择机开展金沙江、雅砻江等大江大河流域防洪规划、采砂规划编报审批工作;落实我市河道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河道的管理权属、范围。
5、加强河道执法力度 尽快组织力量对河道内违法乱倒、乱弃、乱建、乱采及随意侵占河道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并登记造册;积极配合水政执法支队坚决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查处,加强河道执法力度,努力将各种河道违法案件和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建立大河流域防汛预警、预报机制 加强大河流域水情、雨情、汛情实时监测与信息互通,逐步建立流域内各水库汛情预警预报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削峰、错峰、滞洪作用。
四结束语:
终上所述,对大河流域河道防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此提出了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