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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分类包括两项基本的工作:其一是确定分类对象;其二是确定分类方法。从文字孕育、产生、发展的历史角度上看,直到产生了字符的时候才有了真正的文字,字符即文字。文字既包括仍然明显表现着象形造字原理的文字,也包括不再显示象形造字原理的字母字,它们共同构成了普通文字学中文字分类的对象。普通文字学的文字分类是共时性的,是根据文字系统基本书写单位与语言单位的对应关系对各种文字系统的结构分类。文字分类的依据是字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