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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欧盟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实现其在中亚地区的战略利益:一是与中亚国家建立“伙伴关系”,开展友好合作;二是向中亚国家提供各种援助,帮助它们按照欧盟标准转轨。从1991年到2006年年末,欧盟共向中亚国家提供各类援助13.86亿欧元(落实到位11.32亿欧元),其中“塔西斯计划”援助6.5亿欧元、人道主义援助1.93亿欧元、粮食安全援助2.34亿欧元、特别财政援助和塔吉克斯坦国家重建援助3.08亿欧元。近年,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