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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南部,大明山东麓。县境内西部多山,东南部属丘陵和平地,整个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县境内大明山主峰龙头峰高1760m,为西南部天然屏障。上林县雨量充沛,雨日偏多,是广西六大暴雨中心之一。县境内河流众多,有大龙洞、东敢、木棉、南岩(与忻城交界)四个大水库。
全县土地总面积18.7 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7%。其中有林地面积4.90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44.5%,活立木总蓄积量24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2.7%(2009年二类调查数据)
近年来,全县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首府南宁后花园的决定精神,以生态建设总揽全局,加大植树造林和资源保护力度,加快上林国土绿化发展进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上林县山青水秀,良好的林业生态已成为外地人认识上林的一张名片,了解上林的重要窗口。上林县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生态建设为主的现代林业发展理念不动摇,始终把推进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倡导生态文明放在首位。以百倍的努力、不懈的奋斗,把上林的生态建设好、保护好。把上林打造成为首府的天然氧吧,建设成为南宁市森林旅游、休闲度假的后花园。特别是近几年,上林县围绕建设大南宁,创建南宁市“后花园”,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公益林区石山坡耕地退耕还林和商品林区宜林荒山速生桉营造工作,加强对龙洞水库周边绿化造林及清水河、澄江河源头和大明山水源林涵养林的建设与保护,使上林县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得到快速改善。2007年以来,全县累计造林12万多亩,封山育林10万亩,划定国家级公益林88万亩、省级公益林4万亩;共有80多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完成义务植树341.6万株。
二是狠抓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木材采伐、木材运销、木材经营加工、林地征占用等林业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活动,严格实行分类经营,管住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确保不乱砍滥伐森林,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强化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林业综合执法水平,坚持全县一盘棋,按照“抓大限小汰劣”原则,取缔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加工企业,坚决打击涉林违法案件,杜绝重大事件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加强灾害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森林灾害防御机制,加强森林灾害防治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严把火险高峰关、重点人员关、重点部位关,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法,加大监测力度,防治森林病虫害传播和破坏森林资源。
三是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产业促进”原则,深化山区林業综合开发和林业资源转化,不断建立健全林板加工、森林旅游以及茶叶、中药材等特色林业产业体系,提升森林经营效益。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建设林板加工原料林基地,集约化经营管理,促进森林产业基地提质增量。近年来,全县营造速生丰产林面积达21万亩,有林板加工企业120多家,年产值8000多万元;上林县现有八角林面积21.67万亩,投产面积12.33万亩,占全县八角林面积的56.9%,2010年,全县八角干果总产量约9000吨,产值6000万元。
四是加快农村能源沼气建设。上林县以国债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快农村能源沼气建设,通过“一池三改”,使农户庭院布局趋于合理,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现象,使农村实现庭院美化、居室清洁、畜圈排污、厕所卫生、厨房干净的根本转变,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同时抓好后续服务工作,确保沼气池正常使用并充分发挥效益,为建设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沼气池建设3.7 万座,农户使用沼气率已达54.79%,极大地改善农村能源消耗结构,减少了农村能源对森林植被的消耗,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全县土地总面积18.7 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7%。其中有林地面积4.90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44.5%,活立木总蓄积量24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2.7%(2009年二类调查数据)
近年来,全县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首府南宁后花园的决定精神,以生态建设总揽全局,加大植树造林和资源保护力度,加快上林国土绿化发展进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上林县山青水秀,良好的林业生态已成为外地人认识上林的一张名片,了解上林的重要窗口。上林县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生态建设为主的现代林业发展理念不动摇,始终把推进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倡导生态文明放在首位。以百倍的努力、不懈的奋斗,把上林的生态建设好、保护好。把上林打造成为首府的天然氧吧,建设成为南宁市森林旅游、休闲度假的后花园。特别是近几年,上林县围绕建设大南宁,创建南宁市“后花园”,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公益林区石山坡耕地退耕还林和商品林区宜林荒山速生桉营造工作,加强对龙洞水库周边绿化造林及清水河、澄江河源头和大明山水源林涵养林的建设与保护,使上林县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得到快速改善。2007年以来,全县累计造林12万多亩,封山育林10万亩,划定国家级公益林88万亩、省级公益林4万亩;共有80多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完成义务植树341.6万株。
二是狠抓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木材采伐、木材运销、木材经营加工、林地征占用等林业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活动,严格实行分类经营,管住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确保不乱砍滥伐森林,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强化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林业综合执法水平,坚持全县一盘棋,按照“抓大限小汰劣”原则,取缔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加工企业,坚决打击涉林违法案件,杜绝重大事件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加强灾害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森林灾害防御机制,加强森林灾害防治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严把火险高峰关、重点人员关、重点部位关,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法,加大监测力度,防治森林病虫害传播和破坏森林资源。
三是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产业促进”原则,深化山区林業综合开发和林业资源转化,不断建立健全林板加工、森林旅游以及茶叶、中药材等特色林业产业体系,提升森林经营效益。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建设林板加工原料林基地,集约化经营管理,促进森林产业基地提质增量。近年来,全县营造速生丰产林面积达21万亩,有林板加工企业120多家,年产值8000多万元;上林县现有八角林面积21.67万亩,投产面积12.33万亩,占全县八角林面积的56.9%,2010年,全县八角干果总产量约9000吨,产值6000万元。
四是加快农村能源沼气建设。上林县以国债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快农村能源沼气建设,通过“一池三改”,使农户庭院布局趋于合理,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现象,使农村实现庭院美化、居室清洁、畜圈排污、厕所卫生、厨房干净的根本转变,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同时抓好后续服务工作,确保沼气池正常使用并充分发挥效益,为建设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沼气池建设3.7 万座,农户使用沼气率已达54.79%,极大地改善农村能源消耗结构,减少了农村能源对森林植被的消耗,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