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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是马克思主义整个学说的最终目标或落脚点、归宿。和谐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闻的和谐,即社会内部的和谐,还包括人自身各方面的和谐。人的实践活动既是构建和谐的途径,又是破坏和谐的路径。只有遵循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人自身发展规律的实践活动才能够构建和谐,而违背这些规律的实践活动不仅不能构建和谐关系,反倒破坏已有的和谐关系。马克思主义是强调和谐的,即便在强调斗争时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构建和谐关系,但是这种强调本身并不是无原则的,而是有条件的。我们只有在强调和谐时看到问题的另一面——矛盾、对立、斗争,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