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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存在的签署时间过早、税种范围过时、滞后于国内法改革和贸易新形式等带来的国家与企业利益无法有效保护等问题日益显现。通过对比主要沿线国家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于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首先,在签署与修订中应适应双方国内法改革的需要;其次,应及时适配新型经济活动的规制;再次,借鉴国际社会最新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