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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则在浙江省算不得新闻的事情:
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西张村村民张和法当选村委会主任后,自掏腰包数十万元为村里修筑公路,并转让他在一家商场的部分股份给当地百余户村民;东阳市城东街道斯村党支部书记斯文斌,一人承担了村里所有办公家具与办公用品的费用,自己还带头撰文论述如何成为新型农民。
事实上,这样的村官在浙江省数不胜数。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全省2/3以上的村子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其中不乏资产过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者,他们被称作“老板村官”。
这些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官”上任后,频频为村里出钱出力,带动村民致富,可同时产生的“富人治村”现象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老板村官”何以盛行
每天8时,杭州市萧山区向公村党支部书记傅月水就早早来到办公室,着手处理村里的公务。傅月水原来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当选党支部书记后,他就将公司的日常管理交给家人,自己过起了朝九晚五的“村官生活”,甚至周末都不休息,照常办公。
同傅月水一样,义乌市城西街道七一村党支部书记何德兴也把自己的托运公司交给妻子打理,天天到村里上班,还将工资都捐给了村里的老年人协会。
与这两位“全职村官”不同,也有村干部选择了身兼两职对半开:一边管理自己的企业,同时每周抽出一定时间回村里上班。有的甚至委托代理人处理村里的大小事务。
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建义认为,不论这些人用什么形式担任村干部,背后动因无非两种:一是自己的主动诉求,期望实现人生价值;回馈家乡,与村民共同致富;拥有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等;二是村民的认同,村民认为富人思路开阔、能力强,当了村干部后可以带领大家致富。
“‘老板村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现在已不是‘越穷越革命’的时代了。”陈建义说。“这些人的致富能力得到了村民信任,在村民们眼中,‘老板村官’就是‘能人村官’。”
浙江大学一位研究人员说,这些“老板村官”不仅用自己的资金建设新农村,还为农村未来发展谋划出路。因此,对于政府而言,更加看重的是这些村干部的开阔思路、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长期企业经营中形成的现代市场理念,而这些素质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非常突出,对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非常。
“灰色区域”引发质疑
“有钱了,富人想当官是很自然的事情。”一些村民说。一些研究人员也认为,富人跃上农村的政治舞台虽然已成趋势,可随之而来的贿选、精力分散和以权谋私等问题也引发不少质疑,多受诟病。
据了解,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送钱送礼拉选票的事情在不少农村出现,有的甚至成为公开的秘密。一位民政干部说,近年来,村委会换届中贿选现象比以往有所增加,涉及基层选举的信访、越级上访告状量也增多了。
2008年浙江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后,各地共查出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94起,其中以贿选居多。义乌市就查处了37起破坏选举和贿选案件,10名党员受到了党纪处分,90人被行政拘留。
陈建义表示,对于贿选的界定和查处目前都还存在一定难度。“你很难去界定多少钱是贿选,特别是在农村这个沾亲带故的社会,各方面人情关系很复杂。此外,对于贿选来说,守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成本,在选举期间派出乡镇干部或司法力量介入监督是不现实的。”
由于在“老板村官”中身兼两职的现象特别多,“老板村官”的精力分散也导致了村干部是不是需要专职化的讨论。浙江省的温州、台州等地农村,还存在着有的村两委干部一年到头在外经商赚钱、而村里事务直接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处理的情况。
有关人士认为,由于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村委会主任不享受财政拨款,其核心是“不脱离生产”,因此不可能要求他们像公务员一样被限制经商;然而对于村务“委托代理”的现象是不应该允许的,因为村干部肩负着村民的信任,他们没有权利转嫁这种信任。
虽然这些“老板村官”的处事动机大多是出于公益考虑,但其背后的隐忧也不容忽视,一旦发展农村的“公益冲动”变成违规利己的“私利冲动”,监管就又成为一个课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乡镇干部认为,在这些由富人群体组成的村干部团队中,确实存在利用手中权利进入更高平台、发展更好人脉、进一步谋求或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做法,甚至不排除在村集体经济中做手脚、捞好处、发展壮大自己家族势力的行为。
“富人治村”路在何方
富人治村,是新时期在全国而并非只有浙江省内出现的一种普遍社会现象。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孔寒冰认为,目前,农村的突出问题是人才空心化。由于富者往往是当地的能人,与其让富裕的能人都选择离开农村,不如让他们通过村干部这种形式尽可能留在农村,为“三农”发展服务。同长期困扰农村的人才和资金外流现象相比,这是一种人才和资金回流的好方式。
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到底如何走,不可能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具体到各地农村的实际操作,以及靠什么途径实现,都需要大胆探索。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也认为,“老板村官”虽然体现了财富力量对选举的作用或渗透,但也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成果,因此不能简单施以好坏判断,更不可一棍子打死。
傅立群认为,企业家走进基层组织“从政”是一种趋势,如果政策调整得当,这批干部可以成为推进乡村民主政治的一股重要力量。要避免“富人治村”带来的一些负面问题,最关键的是完善监督机制,用公开、透明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傅立群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凡重大事项必须先经村委会和村党支部讨论,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深化村务公开化,真实、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量化目标管理,形成优奖劣汰的用人机制,对那些谋位不谋政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并落实责任追究。
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西张村村民张和法当选村委会主任后,自掏腰包数十万元为村里修筑公路,并转让他在一家商场的部分股份给当地百余户村民;东阳市城东街道斯村党支部书记斯文斌,一人承担了村里所有办公家具与办公用品的费用,自己还带头撰文论述如何成为新型农民。
事实上,这样的村官在浙江省数不胜数。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全省2/3以上的村子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其中不乏资产过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者,他们被称作“老板村官”。
这些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官”上任后,频频为村里出钱出力,带动村民致富,可同时产生的“富人治村”现象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老板村官”何以盛行
每天8时,杭州市萧山区向公村党支部书记傅月水就早早来到办公室,着手处理村里的公务。傅月水原来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当选党支部书记后,他就将公司的日常管理交给家人,自己过起了朝九晚五的“村官生活”,甚至周末都不休息,照常办公。
同傅月水一样,义乌市城西街道七一村党支部书记何德兴也把自己的托运公司交给妻子打理,天天到村里上班,还将工资都捐给了村里的老年人协会。
与这两位“全职村官”不同,也有村干部选择了身兼两职对半开:一边管理自己的企业,同时每周抽出一定时间回村里上班。有的甚至委托代理人处理村里的大小事务。
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建义认为,不论这些人用什么形式担任村干部,背后动因无非两种:一是自己的主动诉求,期望实现人生价值;回馈家乡,与村民共同致富;拥有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等;二是村民的认同,村民认为富人思路开阔、能力强,当了村干部后可以带领大家致富。
“‘老板村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现在已不是‘越穷越革命’的时代了。”陈建义说。“这些人的致富能力得到了村民信任,在村民们眼中,‘老板村官’就是‘能人村官’。”
浙江大学一位研究人员说,这些“老板村官”不仅用自己的资金建设新农村,还为农村未来发展谋划出路。因此,对于政府而言,更加看重的是这些村干部的开阔思路、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长期企业经营中形成的现代市场理念,而这些素质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非常突出,对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非常。
“灰色区域”引发质疑
“有钱了,富人想当官是很自然的事情。”一些村民说。一些研究人员也认为,富人跃上农村的政治舞台虽然已成趋势,可随之而来的贿选、精力分散和以权谋私等问题也引发不少质疑,多受诟病。
据了解,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送钱送礼拉选票的事情在不少农村出现,有的甚至成为公开的秘密。一位民政干部说,近年来,村委会换届中贿选现象比以往有所增加,涉及基层选举的信访、越级上访告状量也增多了。
2008年浙江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后,各地共查出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94起,其中以贿选居多。义乌市就查处了37起破坏选举和贿选案件,10名党员受到了党纪处分,90人被行政拘留。
陈建义表示,对于贿选的界定和查处目前都还存在一定难度。“你很难去界定多少钱是贿选,特别是在农村这个沾亲带故的社会,各方面人情关系很复杂。此外,对于贿选来说,守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成本,在选举期间派出乡镇干部或司法力量介入监督是不现实的。”
由于在“老板村官”中身兼两职的现象特别多,“老板村官”的精力分散也导致了村干部是不是需要专职化的讨论。浙江省的温州、台州等地农村,还存在着有的村两委干部一年到头在外经商赚钱、而村里事务直接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处理的情况。
有关人士认为,由于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村委会主任不享受财政拨款,其核心是“不脱离生产”,因此不可能要求他们像公务员一样被限制经商;然而对于村务“委托代理”的现象是不应该允许的,因为村干部肩负着村民的信任,他们没有权利转嫁这种信任。
虽然这些“老板村官”的处事动机大多是出于公益考虑,但其背后的隐忧也不容忽视,一旦发展农村的“公益冲动”变成违规利己的“私利冲动”,监管就又成为一个课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乡镇干部认为,在这些由富人群体组成的村干部团队中,确实存在利用手中权利进入更高平台、发展更好人脉、进一步谋求或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做法,甚至不排除在村集体经济中做手脚、捞好处、发展壮大自己家族势力的行为。
“富人治村”路在何方
富人治村,是新时期在全国而并非只有浙江省内出现的一种普遍社会现象。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孔寒冰认为,目前,农村的突出问题是人才空心化。由于富者往往是当地的能人,与其让富裕的能人都选择离开农村,不如让他们通过村干部这种形式尽可能留在农村,为“三农”发展服务。同长期困扰农村的人才和资金外流现象相比,这是一种人才和资金回流的好方式。
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到底如何走,不可能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具体到各地农村的实际操作,以及靠什么途径实现,都需要大胆探索。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也认为,“老板村官”虽然体现了财富力量对选举的作用或渗透,但也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成果,因此不能简单施以好坏判断,更不可一棍子打死。
傅立群认为,企业家走进基层组织“从政”是一种趋势,如果政策调整得当,这批干部可以成为推进乡村民主政治的一股重要力量。要避免“富人治村”带来的一些负面问题,最关键的是完善监督机制,用公开、透明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傅立群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凡重大事项必须先经村委会和村党支部讨论,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深化村务公开化,真实、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量化目标管理,形成优奖劣汰的用人机制,对那些谋位不谋政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并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