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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居民电气设计,以居民未来二十到三十年的用电负荷为参考,进行合理有效的设计。在考虑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统筹资源,优化建设,提高建筑整体电气设计的性能。
建筑电气设计常见问题探讨
1、前言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其中建筑工程中的电气设计要求越来越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既要满足建筑设计又要考虑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还要考虑实际的经济效益以及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对于居民电气设计,以居民未来二十到三十年的用电负荷为参考,进行合理有效的设计。并且注意要防止后期因未达到设计相关要求所导致的资源浪费。考虑各个住宅供电能够达到标准,保证电能质量、电能合格率,同时保证家用电器的正常工作。在考虑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统筹资源,优化建设,提高建筑整体电气设计的性能。
2、消防负荷的过负荷保护问题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6.3.6规定:过负荷断电将引起严重后果的线路,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切断线路,可作用于报警。对此条规范在民用建筑中主要为消防负荷,目前出现了二种极端状态,一种是对消防负荷的过负荷保护按一般负荷设置,另一种认为消防负荷必须“坚持到最后”,必须从低配出线到末端,全回路过负荷仅作用于报警。第一种情况一般是初入行者不熟悉规范所致,这里主要讨论第二种情况。消防负荷应根据使用情况、控制类别等相应处理过负荷作用于断线还是报警。对于有备用设备的消防泵,包括喷淋淋泵及消火栓泵,在全回路都不应取消热保护断线,包括保护电机的热继电器也应动作于断开本电机主电路。对于兼做平时负荷的消防负荷,如消防电梯,可让热继仅动作于报警,控制箱内的开关电器取消热保护,但对上级的保护开关仍需按正常热保护要求设置。
3、照明节能设计问题
照明节能设计就要在保证符合照明功能、不降低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减少照明电路中能量的消耗,追求能量利用的最大化。照明节能设计的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考虑:照明方式选择;选择适宜光源;选择恰当的照明方式组合或装置;降低输电线路电能损耗等。随着整个社会,特别是建筑行业对照明节能的重视,照明节能的各个方面都在不断完善。本文对照明设计不能仅考虑电气照明的执行相关规范条文,而忽视照明节能设计的大前题的争议问题进行讨论。
3.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8.7.5条规定:共用部位应设置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和节能措施。由于本条规范为强制性条文,很多设计人员为谨慎起见,共用部位全部采用节能延时型开关,不顾具体功能使用,产生了很多问题。如,住宅门厅、电梯厅、底层有健身设施的架空层等全采用节能延时型开关,造成无人时漆黑一片,有功能性的空间使用不便。所以在大开间有功能的共用部位如采用集中控制,并把控制箱设于物业巡检时能方便控制的场所;通廊式住宅的长通廊中在摄像机前设通常的开关控制灯具,并作为值班照明都是合理的。
3.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17条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有些审图者不顾在“一般情况下”的条件,
4、应急照明问题
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等规范都有相应的规定。由于应急照明系统集合了系统配电,平时照明,应急照明,计量等功能,使其变的相互交叉,往往造成顾此失彼。为简化设计,目前很多设计人员以切断防火分区应急照明控制箱的总开,达到使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强制点亮的目的。此种设计虽然符合目前的相关规范及消防部门的要求,但根据火灾疏散原理、长久性要求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点:
a为满足应急照度要求,必须设置大量蓄电池,而目前的铅蓄电池在生产和销毁阶段是极其不环保的,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很短,会出现更换成本大,随之会出现更换不及时,关键时刻不能使用的情况。
b花费大量资金的双电源资源在关键时刻弃之不用,通常蓄电池的电能使用时间为30min,虽然满足应急疏散要求,但随后消防人员应急照明可能无电可用。
c对于应急时在疏散通道上的照明,可能比火灾前正常照明还要暗。这不符合消防疏散时人员的向光性原理。根据这个原理,在火灾疏散通道上疏散阶段照度越高越能安定人心,有利于有序疏散。
对于上述缺陷,系统设计可作如下改进:疏散通道上的非装饰性灯具全部设为应急照明灯;供电电源为双路供电;疏散通道上的关键部位设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如楼梯间、前室,通道转角处)保证规范最低照度要求下,减少蓄电池数量;为简化线路,充电线直接从灯具进线相线引接,且只需这部分灯具及疏散指示灯具为自带电池专用消防灯具。应急照明箱内设漏电报警线圈;设消防强起及双电源回复中间位模块。具体动作流程如下:
a火灾初期动作强起模块,疏散通道上的全部灯具(除装饰性灯具外)强起点亮,保证高照度。
b当漏电报警动作时或消防人员救火时,可自动或手动启动双电源切换模块使其强制切换到中间位,系统失电,这时只有自带蓄电池的灯具点亮。
此系统的优点有:保证了火灾初期的疏散通道的高照度,有利于有序疏散;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应急照明时间。
5、防雷设计问题
防雷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永恒的话题,本文仅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年雷击几率最新的计算方法,对建筑物下的裙房,连廊的设防等级谈一点看法。最新的防雷规范雷击几率的计算,要考虑周边建筑对本建筑物的影响。主要的变动是在一定距离范围内,附近的建筑物存在,能相互降低雷击几率。只要裙房,连廊的基础与主建筑脱开,上部无结构性金属联结,在防雷上可看做二个建筑,故主楼、裙房单独计算雷击几率,并按此设防,肯定能满足规范要求了。没有必要再纠结与主樓的防雷是否属同类,裙房要按几类防雷建筑考虑的问题了。
6、小结
电气设计规范中的有些条文每个设计人员的理解不尽相同,一般规范规定的也是原则性的,这时就要求设计人员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从规范条文设置的本意去理解条文,使电气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刘鹰,徐广舒.住宅工程中常见通病的分析与控制[J].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0年01期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3]卓辉桓.建筑电气设计中常见问题的探析[J]. 内江科技. 2010(06)
建筑电气设计常见问题探讨
1、前言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其中建筑工程中的电气设计要求越来越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既要满足建筑设计又要考虑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还要考虑实际的经济效益以及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对于居民电气设计,以居民未来二十到三十年的用电负荷为参考,进行合理有效的设计。并且注意要防止后期因未达到设计相关要求所导致的资源浪费。考虑各个住宅供电能够达到标准,保证电能质量、电能合格率,同时保证家用电器的正常工作。在考虑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统筹资源,优化建设,提高建筑整体电气设计的性能。
2、消防负荷的过负荷保护问题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6.3.6规定:过负荷断电将引起严重后果的线路,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切断线路,可作用于报警。对此条规范在民用建筑中主要为消防负荷,目前出现了二种极端状态,一种是对消防负荷的过负荷保护按一般负荷设置,另一种认为消防负荷必须“坚持到最后”,必须从低配出线到末端,全回路过负荷仅作用于报警。第一种情况一般是初入行者不熟悉规范所致,这里主要讨论第二种情况。消防负荷应根据使用情况、控制类别等相应处理过负荷作用于断线还是报警。对于有备用设备的消防泵,包括喷淋淋泵及消火栓泵,在全回路都不应取消热保护断线,包括保护电机的热继电器也应动作于断开本电机主电路。对于兼做平时负荷的消防负荷,如消防电梯,可让热继仅动作于报警,控制箱内的开关电器取消热保护,但对上级的保护开关仍需按正常热保护要求设置。
3、照明节能设计问题
照明节能设计就要在保证符合照明功能、不降低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减少照明电路中能量的消耗,追求能量利用的最大化。照明节能设计的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考虑:照明方式选择;选择适宜光源;选择恰当的照明方式组合或装置;降低输电线路电能损耗等。随着整个社会,特别是建筑行业对照明节能的重视,照明节能的各个方面都在不断完善。本文对照明设计不能仅考虑电气照明的执行相关规范条文,而忽视照明节能设计的大前题的争议问题进行讨论。
3.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8.7.5条规定:共用部位应设置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和节能措施。由于本条规范为强制性条文,很多设计人员为谨慎起见,共用部位全部采用节能延时型开关,不顾具体功能使用,产生了很多问题。如,住宅门厅、电梯厅、底层有健身设施的架空层等全采用节能延时型开关,造成无人时漆黑一片,有功能性的空间使用不便。所以在大开间有功能的共用部位如采用集中控制,并把控制箱设于物业巡检时能方便控制的场所;通廊式住宅的长通廊中在摄像机前设通常的开关控制灯具,并作为值班照明都是合理的。
3.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17条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有些审图者不顾在“一般情况下”的条件,
4、应急照明问题
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等规范都有相应的规定。由于应急照明系统集合了系统配电,平时照明,应急照明,计量等功能,使其变的相互交叉,往往造成顾此失彼。为简化设计,目前很多设计人员以切断防火分区应急照明控制箱的总开,达到使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强制点亮的目的。此种设计虽然符合目前的相关规范及消防部门的要求,但根据火灾疏散原理、长久性要求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点:
a为满足应急照度要求,必须设置大量蓄电池,而目前的铅蓄电池在生产和销毁阶段是极其不环保的,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很短,会出现更换成本大,随之会出现更换不及时,关键时刻不能使用的情况。
b花费大量资金的双电源资源在关键时刻弃之不用,通常蓄电池的电能使用时间为30min,虽然满足应急疏散要求,但随后消防人员应急照明可能无电可用。
c对于应急时在疏散通道上的照明,可能比火灾前正常照明还要暗。这不符合消防疏散时人员的向光性原理。根据这个原理,在火灾疏散通道上疏散阶段照度越高越能安定人心,有利于有序疏散。
对于上述缺陷,系统设计可作如下改进:疏散通道上的非装饰性灯具全部设为应急照明灯;供电电源为双路供电;疏散通道上的关键部位设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如楼梯间、前室,通道转角处)保证规范最低照度要求下,减少蓄电池数量;为简化线路,充电线直接从灯具进线相线引接,且只需这部分灯具及疏散指示灯具为自带电池专用消防灯具。应急照明箱内设漏电报警线圈;设消防强起及双电源回复中间位模块。具体动作流程如下:
a火灾初期动作强起模块,疏散通道上的全部灯具(除装饰性灯具外)强起点亮,保证高照度。
b当漏电报警动作时或消防人员救火时,可自动或手动启动双电源切换模块使其强制切换到中间位,系统失电,这时只有自带蓄电池的灯具点亮。
此系统的优点有:保证了火灾初期的疏散通道的高照度,有利于有序疏散;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应急照明时间。
5、防雷设计问题
防雷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永恒的话题,本文仅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年雷击几率最新的计算方法,对建筑物下的裙房,连廊的设防等级谈一点看法。最新的防雷规范雷击几率的计算,要考虑周边建筑对本建筑物的影响。主要的变动是在一定距离范围内,附近的建筑物存在,能相互降低雷击几率。只要裙房,连廊的基础与主建筑脱开,上部无结构性金属联结,在防雷上可看做二个建筑,故主楼、裙房单独计算雷击几率,并按此设防,肯定能满足规范要求了。没有必要再纠结与主樓的防雷是否属同类,裙房要按几类防雷建筑考虑的问题了。
6、小结
电气设计规范中的有些条文每个设计人员的理解不尽相同,一般规范规定的也是原则性的,这时就要求设计人员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从规范条文设置的本意去理解条文,使电气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刘鹰,徐广舒.住宅工程中常见通病的分析与控制[J].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0年01期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3]卓辉桓.建筑电气设计中常见问题的探析[J]. 内江科技.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