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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5]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