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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分析职业与专业的涵义入手,对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内涵、必要性及实施策略进行了研究。认为体育教练员专业化是指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以及体育教练员群体为争取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地位而进行努力的过程。它是提高体育教练员职业社会地位的需要,顺应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发展的需要,符合体育教练员教育改革的需求与方向。其实施策略为:树立专业化意识、重构教育体系、改革课程体系、强化专业自主等。关键词: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体育教练员教育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7)08-0121-04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职业形成专业化,且已成为社会职业发展的趋势。以提高职业的社会地位及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为核心的研究已成为职业专业化研究的热点。体育教练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其职业的社会地位和专业化水平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竞技运动的发展。鉴于目前对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研究甚少,而在竞技体育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对教练员职业专业化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体育教练员职业与专业的界定
1.1体育教练员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社会职业
对职业的涵义,人们有着不同的观点。美国社会学家舒尔兹[1]认为:“职业是一个人为了不断取得个人收入而连续从事具有市场价值的特殊活动,这种活动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教育家、哲学家杜威把它概括为:职业不是别的,是可以从中得到利益的一种活动。日本就业问题专家保谷六郎[2]认为,“职业是有劳动能力的人为了生活所得而发挥个人能力,向社会贡献而连续从事的活动。”我国有学者认为:职业是劳动者能够稳定从事的有酬工作或职业是劳动者能够稳定地从事某项有酬工作而获得的劳动角色[3]。美国社会学家泰勒[4]指出,“职业的社会学概念是一套成为模式的、与特殊工作经验有关的人群关系”。
可见,目前人们主要从人的活动和社会学两个角度对职业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从人的活动角度讲,职业是一种“社会劳动”、“社会活动”。从社会学角度讲,职业是一种“劳动角色”,是一种“人群关系”[5]。
由于研究视角的不同对职业的理解和认识也有某些不同,就以上各类社会学家在理论中所表现出的观点来看,可以初步界定出职业的内涵: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相对稳定,具有特定劳动性质、劳动内容的工作和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也就是说,作为一个职业应该满足这些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经济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职业分化日益精细,职业结构越趋于复杂,行业划分越来越细。1999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显示,我国现有职业可以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 838个职业[6]。它将体育教练员作为体育工作人员中的一类列入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中,并对“教练员”职业及其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了准确的定义和描述。即体育教练员是指在体育运动训练和竞赛中,培养、训练和指导运动员的专业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指导运动员进行体能训练;指导运动员进行技战术和心理训练;协助领队制定计划,确定参赛方案;在运动竞赛中指导运动员进行竞赛。很显然,从体育教练员的定义和工作内容可以看出,体育教练员的工作具有特定的劳动内容和劳动性质,并在训练竞赛的社会活动中承担一定的社会角色,满足作为一个职业的要求和条件。也就是说,体育教练员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社会职业。
1.2体育教练员是一个还没有达到成熟专业状态的、正在形成中的专业
专业是社会分工、职业分化的结果,是社会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类认识自然社会达到一定深度的表现。本研究所指的专业是特定的社会学概念,它既不是学校学科中的“专业”,也不是汉语语义学中的“专业”。学科中的“专业”主要是指高等教育根据社会专业分工需要而设置的学科门类;汉语语义学中的“专业”是指“专门从事某种学业或职业”和“专门的学问”的涵义,与学科专业中的“专业”涵义相近。社会学中的“专业”或称“专门性职业”,是指一群人经过专门教育或训练、具有较高深和独特的专门知识与技术,按照一定专业标准进行专门化的处理活动,从而解决人生和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并获得相应报酬和社会地位的专门劳动活动[7]。
一种职业能否被称为专业不仅仅以学历或对业务提出一定的要求为标准,而是由与职业性质相关的综合性要求决定的[8]。因而成熟的专业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与标准:一是专业素质,作为专业的职业必须有专业理论知识作依据,有专门的技能作保证。因此,从业人员必须接受过规定的专业教育;二是专业道德,作为专业的职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要求从业人员具有把社会利益、服务对象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从业精神,也即是说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三是专业自主权,作为专业的职业,在本行业内具有专业性的自主权。如对从业人员的聘用、解职、与专业业务相关的权力(如医生的处方权)不受专业外因素的控制。
根据上述专业特征及职业成为专业的标准来对照,体育教练员职业是否符合专业标准,即体育教练员职业是否视其为专业,尚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从专业性工作的实践来看,无论是训练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还是运动训练工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社会利益和对运动员所承担责任、利益以及工作的自主权,都符合专业性职业工作实践的要求,即运动训练工作应属于专业性工作。但从对专业性职业从业人员即专业人员的要求看,体育教练员职业还难称为专业[9]。至少还是不成熟的专业,具有“半专业”或“准专业”的属性。因此,体育教练员是一个还没有达到成熟专业状态的、正在形成中的专业。不成熟的专业逐渐成熟进入专业领域,或使具有“半专业”或“准专业”的职业迈向专业的这一过程就是职业的专业化。
2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内涵
化,按照《辞海》(缩印本)的解释,是“表示转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如:工业化;产业化;大众化”[10]。这里包含了过程和性质两层涵义。关于专业化,从目前的解释来看,也有两层涵义:一是指一个普通职业群体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职业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二是指一个职业群体的专业性质和发展状态处于什么情况和水平[11]。
就专业化的总体研究,以及借鉴其他职业专业化研究来看,“一个大家完全认同一致的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概念是不存在的”。但是,根据以上有关专业化概念的理解,笔者认为,体育教练员专业化是指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以及体育教练员群体为争取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地位而进行努力的过程。前者是指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后者是指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与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共同构成了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其中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是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基础和源泉,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根本方面,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是体育教练员群体专业化的发展和社会承认形式,是体育教练员群体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从根本上影响着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的进程和水平。
可见,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在本质上强调的是成长和发展的历程。单从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来讲,这一概念就着力强调两点:首先,它强调体育教练员作为运动训练工作的专业人员,要经过一个由不成熟到相对成熟的专业人员的发展历程。体育教练员虽然已经历了职前的某些教育或培训并获得了上岗的资格证书,但并不意味他就是一个成熟的运动训练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发展空间是无限的,成熟只是相对的,而发展是绝对的。其次,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化发展强调体育教练员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专业人员,其发展的内涵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了一般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积累、技能的娴熟、能力的提高,也涵盖了态度的转变、情意的发展。
体育教练员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体育教练员专业化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既是一种认识,更是一个奋斗过程;既是一种职业资格的认定,更是一个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的自觉追求。很显然,体育教练员专业化过程贯穿在整个体育教练员职业生涯当中。在长期的与训练环境的互动过程中,需要体育教练员不断调整自己的训练思路、训练理念,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逐步提高自身执教素质,从而表现出与特定职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体育教练员角色行为。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发展具有累积和连续的特性,过去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是现在立身的基础,也是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所以,体育教练员专业发展是一种“动态”发展的过程,体育教练员必须通过终身教育、终身专业训练,不断地充实自己,才能在发展过程中保存活力。
3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必要性
3.1提高体育教练员职业社会地位的需要
由于我国的国情及历史原因,我国体育教练员职业的社会地位,总的来说还不高,这是不争的事实。体育教练员不像医生、律师等职业所具有的不可替代性,甚至比同类其他职业也稍显逊色。专业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不高必然带来工资、福利等方面的降低,这就使得很多人不愿从事该项职业,同时还使一些本领域的优秀人才外流,并因此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要使体育教练员这个职业得到社会的认可,使体育教练员不断激发热情,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就是大势所趋。由此可见,推行体育教练员专业化是提升体育教练员社会地位的内在需要。
3.2顺应体育教练员专业化这一世界性潮流的需要
在当今世界各行各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的背景下,体育教练员专业化也必将是世界体育教练员职业发展的一种趋势和潮流。体育教练员职业从性质上看应是一种特殊的专业,但其专业化程度不高也是现实,因而还必须提高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程度,而这一提高的过程,也就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发展的过程。目前,在促进一种职业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时,多以社会学家所总结的专业化模式为航标,主要通过专业知识技能的完善、职业社会地位的改善、专业组织的建立和自主权力的争取、专业标准的提高等,来促进专业化的发展。因此推进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提高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化程度,使其朝着像医生、律师、建筑师一样的成熟专业方向发展,达到像他们一样的专业化程度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必然要求。
3.3体育教练员教育改革的需求与方向
体育教练员专业化不仅是当今世界现代体育教练员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也是适应现代体育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培养具有专业化水准的体育教练员将成为体育教练员教育与培养的目标。体育教练员是我国体育战线一支重要队伍,许多研究和事实都表明,体育教练员在竞技运动训练中起主导作用,他们的素质水平,是影响我国竞技运动发展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体育竞争日益激烈,运动技术水平、运动训练水平也进入了新的阶段,科学训练对体育教练员的思想、业务、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体育教练员教育应围绕体育教练员专业化这一中心。而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同时为体育教练员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4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实施策略
4.1树立专业化意识,自觉提高专业化水平
体育教练员必须明确其专业化对自身的重要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看作自己的事情,“唤醒”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化意识。体育教练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与研究,如自己阅读有关教学训练及研究方法的丛书,与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合作进行实验研究,通过训练实践中反思性的“在岗自我培训”等来逐步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在运动训练实践中,体育教练员要不断对自己和他人、对本队和他队的训练和比赛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结论。
4.2重构体育教练员教育体系,走教育专业化道路
体育教练员教育要以其专业化为目标,坚持连续性和一体化原则,建立开放的、一体化的体育教练员教育体系,走体育教练员教育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所谓一体化的体育教练员教育就是职前教育、入职教育、职后提高的一体化,即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一体化。这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
体育教练员作为一个持续发展的专业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从而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由于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发展是多阶段、多内涵的持续发展过程,因而对体育教练员的教育就必须提供相应的全程支持。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必然要求体育教练员教育的专业化。因此,根据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发展及体育教练员教育专业化取向的理念,要构建职前(岗前)、职后(岗后)教育相结合的一体化体育教练员培养制度。
4.3改革课程体系,顺应体育教练员专业发展
目前,运动训练专业是以培养体育教练员为己任的高等教育专业,可以称之为培养专业化体育教练员的“母机”。高等教育的专业是按一定方向组织起来的课程体系,也就是说,按一定方向组织起来的课程体系是专业存在的实体,因而体育教练员教育专业化取向的落实,又必然涉及到与运动训练专业相关的学科和课程问题。体育教练员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必须以高等教育专业为支撑,因为专业性职业最重要的特征是它建立于一定的学科基础之上,并要使这些学科体现于相应的专业教育的课程体系之中,以体现专业教育的特征和专业存在的理由。但是从目前有关院校该专业的课程体系开展情况来看,无论是从课程体系还是相应的学科体系看,其专业的专业性并不高,以至于人们常批评它与相近的“体育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无实质差异。就目前来看,体育教练员职业要走专业化道路,除改革与完善体育教练员有关制度(如资格认定、入职要求、职位提升等)的艰巨工作外,构建运动训练专业合理的课程体系,发展与完善运动训练学学科体系,可以说是实现体育教练员教育专业化理念的基本策略。
4.4强化专业自主,建立和完善体育教练员职业化制度
建立具有高度的专业自主权和权威性的专业组织,是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体育教练员拥有专业自主权是专业化的一项重要指标。权威性的专业组织具有三重角色:保证专业权限,保证专业水准,提升专业地位。建立体育教练员职业化制度,则是促进体育教练员专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也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必备条件。
职业制度可保证教练员的质量,把不合格的教练员“过滤”掉,保证教练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不断改进和提高。建立教练的职业化制度可提供真正意义上的专业指导,促进专业成长。但目前我国的体育教练员认证制度并不成熟,同时未建立一定的制度保障。根据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要求,必须完善体育教练员教育与培训的各种制度,构建体育教练员教育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应该建立一个体育教练员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这一新系统由3个相互联系的部分构成:一是官方认可的体育教练员培养机构;二是以成绩为基础的首次资格证书颁发;三是胜任体育教练员的资格论证。建立由认可制度、检查制度、审定制度、分配制度构成的体育教练员培养质量保证体系。
参考文献:
[1] 舒尔兹D.E.整合营销传播[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指导应用基础[M].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
[3] 周翔,陈成文.就业宝典[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0.
[4] 泰勒.职业社会学[M].台北:台湾国立编译馆,1972.
[5] 李智.建立我国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可行性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4.
[6]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M].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
[7] 滕越.教师专业发展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1.
[8] 孟宪乐.教师专业化发展与策略[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49-50.
[9] 李溯,呙华锋.教练员教育的专业化概念的研究[J].安徽体育科技,2003,24(1):13-15.
[10]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208.
[11] 刘捷.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42.
[编辑:周威]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职业形成专业化,且已成为社会职业发展的趋势。以提高职业的社会地位及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为核心的研究已成为职业专业化研究的热点。体育教练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其职业的社会地位和专业化水平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竞技运动的发展。鉴于目前对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研究甚少,而在竞技体育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对教练员职业专业化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体育教练员职业与专业的界定
1.1体育教练员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社会职业
对职业的涵义,人们有着不同的观点。美国社会学家舒尔兹[1]认为:“职业是一个人为了不断取得个人收入而连续从事具有市场价值的特殊活动,这种活动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教育家、哲学家杜威把它概括为:职业不是别的,是可以从中得到利益的一种活动。日本就业问题专家保谷六郎[2]认为,“职业是有劳动能力的人为了生活所得而发挥个人能力,向社会贡献而连续从事的活动。”我国有学者认为:职业是劳动者能够稳定从事的有酬工作或职业是劳动者能够稳定地从事某项有酬工作而获得的劳动角色[3]。美国社会学家泰勒[4]指出,“职业的社会学概念是一套成为模式的、与特殊工作经验有关的人群关系”。
可见,目前人们主要从人的活动和社会学两个角度对职业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从人的活动角度讲,职业是一种“社会劳动”、“社会活动”。从社会学角度讲,职业是一种“劳动角色”,是一种“人群关系”[5]。
由于研究视角的不同对职业的理解和认识也有某些不同,就以上各类社会学家在理论中所表现出的观点来看,可以初步界定出职业的内涵: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相对稳定,具有特定劳动性质、劳动内容的工作和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也就是说,作为一个职业应该满足这些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经济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职业分化日益精细,职业结构越趋于复杂,行业划分越来越细。1999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显示,我国现有职业可以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 838个职业[6]。它将体育教练员作为体育工作人员中的一类列入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中,并对“教练员”职业及其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了准确的定义和描述。即体育教练员是指在体育运动训练和竞赛中,培养、训练和指导运动员的专业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指导运动员进行体能训练;指导运动员进行技战术和心理训练;协助领队制定计划,确定参赛方案;在运动竞赛中指导运动员进行竞赛。很显然,从体育教练员的定义和工作内容可以看出,体育教练员的工作具有特定的劳动内容和劳动性质,并在训练竞赛的社会活动中承担一定的社会角色,满足作为一个职业的要求和条件。也就是说,体育教练员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社会职业。
1.2体育教练员是一个还没有达到成熟专业状态的、正在形成中的专业
专业是社会分工、职业分化的结果,是社会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类认识自然社会达到一定深度的表现。本研究所指的专业是特定的社会学概念,它既不是学校学科中的“专业”,也不是汉语语义学中的“专业”。学科中的“专业”主要是指高等教育根据社会专业分工需要而设置的学科门类;汉语语义学中的“专业”是指“专门从事某种学业或职业”和“专门的学问”的涵义,与学科专业中的“专业”涵义相近。社会学中的“专业”或称“专门性职业”,是指一群人经过专门教育或训练、具有较高深和独特的专门知识与技术,按照一定专业标准进行专门化的处理活动,从而解决人生和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并获得相应报酬和社会地位的专门劳动活动[7]。
一种职业能否被称为专业不仅仅以学历或对业务提出一定的要求为标准,而是由与职业性质相关的综合性要求决定的[8]。因而成熟的专业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与标准:一是专业素质,作为专业的职业必须有专业理论知识作依据,有专门的技能作保证。因此,从业人员必须接受过规定的专业教育;二是专业道德,作为专业的职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要求从业人员具有把社会利益、服务对象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从业精神,也即是说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三是专业自主权,作为专业的职业,在本行业内具有专业性的自主权。如对从业人员的聘用、解职、与专业业务相关的权力(如医生的处方权)不受专业外因素的控制。
根据上述专业特征及职业成为专业的标准来对照,体育教练员职业是否符合专业标准,即体育教练员职业是否视其为专业,尚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从专业性工作的实践来看,无论是训练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还是运动训练工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社会利益和对运动员所承担责任、利益以及工作的自主权,都符合专业性职业工作实践的要求,即运动训练工作应属于专业性工作。但从对专业性职业从业人员即专业人员的要求看,体育教练员职业还难称为专业[9]。至少还是不成熟的专业,具有“半专业”或“准专业”的属性。因此,体育教练员是一个还没有达到成熟专业状态的、正在形成中的专业。不成熟的专业逐渐成熟进入专业领域,或使具有“半专业”或“准专业”的职业迈向专业的这一过程就是职业的专业化。
2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内涵
化,按照《辞海》(缩印本)的解释,是“表示转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如:工业化;产业化;大众化”[10]。这里包含了过程和性质两层涵义。关于专业化,从目前的解释来看,也有两层涵义:一是指一个普通职业群体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职业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二是指一个职业群体的专业性质和发展状态处于什么情况和水平[11]。
就专业化的总体研究,以及借鉴其他职业专业化研究来看,“一个大家完全认同一致的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概念是不存在的”。但是,根据以上有关专业化概念的理解,笔者认为,体育教练员专业化是指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以及体育教练员群体为争取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地位而进行努力的过程。前者是指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后者是指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与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共同构成了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其中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是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基础和源泉,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根本方面,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是体育教练员群体专业化的发展和社会承认形式,是体育教练员群体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从根本上影响着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的进程和水平。
可见,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在本质上强调的是成长和发展的历程。单从体育教练员个体专业化来讲,这一概念就着力强调两点:首先,它强调体育教练员作为运动训练工作的专业人员,要经过一个由不成熟到相对成熟的专业人员的发展历程。体育教练员虽然已经历了职前的某些教育或培训并获得了上岗的资格证书,但并不意味他就是一个成熟的运动训练专业人员,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发展空间是无限的,成熟只是相对的,而发展是绝对的。其次,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化发展强调体育教练员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专业人员,其发展的内涵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了一般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积累、技能的娴熟、能力的提高,也涵盖了态度的转变、情意的发展。
体育教练员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体育教练员专业化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既是一种认识,更是一个奋斗过程;既是一种职业资格的认定,更是一个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的自觉追求。很显然,体育教练员专业化过程贯穿在整个体育教练员职业生涯当中。在长期的与训练环境的互动过程中,需要体育教练员不断调整自己的训练思路、训练理念,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逐步提高自身执教素质,从而表现出与特定职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体育教练员角色行为。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发展具有累积和连续的特性,过去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是现在立身的基础,也是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所以,体育教练员专业发展是一种“动态”发展的过程,体育教练员必须通过终身教育、终身专业训练,不断地充实自己,才能在发展过程中保存活力。
3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必要性
3.1提高体育教练员职业社会地位的需要
由于我国的国情及历史原因,我国体育教练员职业的社会地位,总的来说还不高,这是不争的事实。体育教练员不像医生、律师等职业所具有的不可替代性,甚至比同类其他职业也稍显逊色。专业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不高必然带来工资、福利等方面的降低,这就使得很多人不愿从事该项职业,同时还使一些本领域的优秀人才外流,并因此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要使体育教练员这个职业得到社会的认可,使体育教练员不断激发热情,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就是大势所趋。由此可见,推行体育教练员专业化是提升体育教练员社会地位的内在需要。
3.2顺应体育教练员专业化这一世界性潮流的需要
在当今世界各行各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的背景下,体育教练员专业化也必将是世界体育教练员职业发展的一种趋势和潮流。体育教练员职业从性质上看应是一种特殊的专业,但其专业化程度不高也是现实,因而还必须提高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程度,而这一提高的过程,也就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发展的过程。目前,在促进一种职业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时,多以社会学家所总结的专业化模式为航标,主要通过专业知识技能的完善、职业社会地位的改善、专业组织的建立和自主权力的争取、专业标准的提高等,来促进专业化的发展。因此推进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提高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化程度,使其朝着像医生、律师、建筑师一样的成熟专业方向发展,达到像他们一样的专业化程度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必然要求。
3.3体育教练员教育改革的需求与方向
体育教练员专业化不仅是当今世界现代体育教练员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也是适应现代体育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培养具有专业化水准的体育教练员将成为体育教练员教育与培养的目标。体育教练员是我国体育战线一支重要队伍,许多研究和事实都表明,体育教练员在竞技运动训练中起主导作用,他们的素质水平,是影响我国竞技运动发展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体育竞争日益激烈,运动技术水平、运动训练水平也进入了新的阶段,科学训练对体育教练员的思想、业务、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体育教练员教育应围绕体育教练员专业化这一中心。而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同时为体育教练员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4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实施策略
4.1树立专业化意识,自觉提高专业化水平
体育教练员必须明确其专业化对自身的重要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看作自己的事情,“唤醒”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化意识。体育教练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与研究,如自己阅读有关教学训练及研究方法的丛书,与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合作进行实验研究,通过训练实践中反思性的“在岗自我培训”等来逐步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在运动训练实践中,体育教练员要不断对自己和他人、对本队和他队的训练和比赛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结论。
4.2重构体育教练员教育体系,走教育专业化道路
体育教练员教育要以其专业化为目标,坚持连续性和一体化原则,建立开放的、一体化的体育教练员教育体系,走体育教练员教育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所谓一体化的体育教练员教育就是职前教育、入职教育、职后提高的一体化,即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一体化。这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
体育教练员作为一个持续发展的专业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从而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由于体育教练员的专业发展是多阶段、多内涵的持续发展过程,因而对体育教练员的教育就必须提供相应的全程支持。体育教练员职业的专业化必然要求体育教练员教育的专业化。因此,根据体育教练员专业化发展及体育教练员教育专业化取向的理念,要构建职前(岗前)、职后(岗后)教育相结合的一体化体育教练员培养制度。
4.3改革课程体系,顺应体育教练员专业发展
目前,运动训练专业是以培养体育教练员为己任的高等教育专业,可以称之为培养专业化体育教练员的“母机”。高等教育的专业是按一定方向组织起来的课程体系,也就是说,按一定方向组织起来的课程体系是专业存在的实体,因而体育教练员教育专业化取向的落实,又必然涉及到与运动训练专业相关的学科和课程问题。体育教练员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必须以高等教育专业为支撑,因为专业性职业最重要的特征是它建立于一定的学科基础之上,并要使这些学科体现于相应的专业教育的课程体系之中,以体现专业教育的特征和专业存在的理由。但是从目前有关院校该专业的课程体系开展情况来看,无论是从课程体系还是相应的学科体系看,其专业的专业性并不高,以至于人们常批评它与相近的“体育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无实质差异。就目前来看,体育教练员职业要走专业化道路,除改革与完善体育教练员有关制度(如资格认定、入职要求、职位提升等)的艰巨工作外,构建运动训练专业合理的课程体系,发展与完善运动训练学学科体系,可以说是实现体育教练员教育专业化理念的基本策略。
4.4强化专业自主,建立和完善体育教练员职业化制度
建立具有高度的专业自主权和权威性的专业组织,是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体育教练员拥有专业自主权是专业化的一项重要指标。权威性的专业组织具有三重角色:保证专业权限,保证专业水准,提升专业地位。建立体育教练员职业化制度,则是促进体育教练员专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也是体育教练员专业化的必备条件。
职业制度可保证教练员的质量,把不合格的教练员“过滤”掉,保证教练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不断改进和提高。建立教练的职业化制度可提供真正意义上的专业指导,促进专业成长。但目前我国的体育教练员认证制度并不成熟,同时未建立一定的制度保障。根据体育教练员职业专业化的要求,必须完善体育教练员教育与培训的各种制度,构建体育教练员教育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应该建立一个体育教练员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这一新系统由3个相互联系的部分构成:一是官方认可的体育教练员培养机构;二是以成绩为基础的首次资格证书颁发;三是胜任体育教练员的资格论证。建立由认可制度、检查制度、审定制度、分配制度构成的体育教练员培养质量保证体系。
参考文献:
[1] 舒尔兹D.E.整合营销传播[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指导应用基础[M].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
[3] 周翔,陈成文.就业宝典[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0.
[4] 泰勒.职业社会学[M].台北:台湾国立编译馆,1972.
[5] 李智.建立我国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可行性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4.
[6]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M].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
[7] 滕越.教师专业发展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1.
[8] 孟宪乐.教师专业化发展与策略[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49-50.
[9] 李溯,呙华锋.教练员教育的专业化概念的研究[J].安徽体育科技,2003,24(1):13-15.
[10]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208.
[11] 刘捷.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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