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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模式不仅存在数字音乐版权人与网络音乐平台、网络音乐平台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且存在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冲突,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种授权模式存在较多置疑。鉴于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模式具有诸如打击盗版行为、刺激作品生产等积极效应,不宜直接否定此种授权模式,而应将关注重点放在减缓利益冲突和消极后果上。在解决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模式中的利益冲突问题时,著作权法、民法基本原则及反垄断法可发挥不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