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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西德联邦公务员惩戒制度是在20世纪初期和中期出现的对国家公职人员奖惩制度化、法律化的世界潮流中建立并完善起来的。1952年11月西德联邦首次正式公布了联邦公务员惩戒法。为了确保这一法律的实施,联邦内政部又于1953年1月发布了设立惩戒法院的行政命令。至此,形成了以联邦惩戒法院为中心的一套对联邦公务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惩戒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