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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安静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与立法现状的对比分析可知,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安静权的保护存在立法空缺。应当改变仅从声响角度设置保护限值的做法,综合考量声响、频率和时间等方面内容,从医学、法学、声音学等多学科角度论证,针对噪声设置保护限值,并将安静权从应有权利上升为法律权利,加强对安静权的私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