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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郴政办函[2017]61号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郴州市建设教育强市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免除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学杂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免学杂费对象。就读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并经市教育局注册的在校学生。(二)免学杂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