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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担负着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强化金融管理则是必不可少的举措。本文以两者的关系为出发点,分析两者在实现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两者的改革方向进行了探讨。希望通过关于这一问题的仔细研究,能够为中国人民银行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过有效地指引。
【关键词】监管 金融管理局限性 金融改革方向
一、引言
金融稳定对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稳定对經济的健康发展具有保障作用,反观过去发生的经济危机,无不是由金融界的瘫痪而引起的。只有抓好金融管理,才能稳定金融,他们是两个相辅相成的概念。
二、金融稳定与金融管理
(一)监管对象不同
相比较而言,金融稳定的监管对象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大而且复杂,不仅有金融行业、还有民间融资等,甚至连有些产品的价格也包含在内。而金融管理的对象相对来讲,比较简单。因为它的分管体制现在已经基本实现了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但仍有一个问题,对金融监管来讲,是极具挑战性的,那就是经济发展的衍生物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因为其利用了现有监管模式的漏洞,使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面临着难以确定责任方的问题,这就使监管部门在这方面的监管中因为协调不力而导致监管失控的问题。
(二)监管方式方面的不同
金融稳定的监管方式存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的内容。而金融管理的监管方式大都表现为合规性的监管,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以具体的指标来进行监管指导,另一方面是监管体系的完善也有赖于金融机构的创新来促进。
三、金融稳定与金融管理运行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在稳定金融的过程中面临的多种挑战
1.高成本。金融所处的环境的稳定是需要付出很多的社会资源管理的。这个论断是有数据支持的,1998年到现在,前后已有3.37亿万的资金用于对金融企业的改革以及对金融风险的化解。而这3.37亿万中的3.03亿万就是用来对四大国有银行进行改革的。
2.存在技术障碍。第一是对系统性的风险的相关规定。这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间的相关性的问题、金融现有体系和宏观经济的现有作用机制之间的复杂性的问题。而对如何识别这种风险,也是一个难题,因为对这种风险的评估主要依赖于市场的基本数据。第二是政策工具方面所面临的有关金融稳定挑战。就银行卡业务来说,人民银行对其风险的监控,游离在其对支付系统的监控以外,这无疑对支付系统稳定性来讲是一个巨大的考验。第三是央行贷款人职能的错位与价格稳定性在实际运行中的冲突。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其在做出决策时,主要依据是如果问题机构倒闭了,其会不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无疑是在履行财政部门的公共职能。第四则主要是针对央行与各监管职机构之间的有效地协调工作。
3.对其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的关系做出协调。稳定整个金融系统是稳定金融的目标,但就目前的监管部门而言,他们更多的倾向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之间存在着冲突。国家的宏观政策直接决定了实施怎样的稳定的金融政策及具体工作的选取。复杂的经济形势可能导致国家宏观政策在短时间做出急剧的转向,从而对提出相应的稳定金融的政策做出更多的要求。
(二)金融管理存在的局限性
1.对顺周期而言,好像金融管理所起的作用不那么明显。顺周期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趋势值得波动、有关趋势本身的变化及均衡值可能出现的累计性的偏差三个部分,这些均对监管机构的管理决策提出了不同程度的挑战。但是在采取具体的措施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不同因素的周期性波动所带来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其变化可能是有关趋势本身的,也可能意味着一个累积的过程的开始,相互作用的机制越多,反馈的效果范围就会越大。
2.对市场的流动性,金融管理无法做到有效的监测。由于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以及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存在于国家间的金融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当然,这期间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不仅满足了对风险有独特偏好的投资者的不同需求,更使更多不确定的因素得到了滋长。
三、有关金融稳定与金融管理的改革建议——建立能够在金融管理界起到协调作用的部际的联席会议制度
(一)来自法理与政策的理论支持
在新修订的《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了:人民银行以部际的联席会议制度形式,协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三个部门共同建立对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做好各方面政策的协调工作。
(二)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的制度建设
我国目前的金融业的主要现实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金融业的发展虽然逐渐有一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但是其难以在短时间内占领主导地位。第二,就目前而言,我国金融业的创新产品可以说层出不穷,但是,我们不要仅停留在其数量上,我们也应看到,其整体水平相对来说还比较低,而且无论是在种类还是规模上都无法与传统的金融产品相提并论,即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而金融监管协调部际的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具有很强的协调作用,不仅可以互相配合,互通有无,还可以优先防范风险,弥补监管机制的不足。
(三)对建立这种会议制度方案的选择分析
首先,必须确保在该制度中有明确的发起人、联系人以及对其他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其次,对该制度的会议的权力限制及其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最后,我们还必须对该会议的日常运行的程序做出规则性的规范。
四、结束语
金融业的现有问题,本文在讨论起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应有的解决方案,期望方案的提出能对金融业现存的问题有一个很好的理论上的指导。
参考文献
[1]高凌云.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的关系研究[D].辽宁大学,2013.
[2]计惠龄,熊鹰,余小建.金融稳定与金融管理的关系研究[J].武汉金融,2013,11:41-42.
[3]李正辉,闫瑾.金融稳定与金融竞争力协同效应测度及其国际比较研究[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2,02:3-8.
[4]闫瑾.金融稳定与金融竞争力协同效应的统计测度研究[D].湖南大学,2010.
[5]刘哲.我国房地产周期与金融稳定关系研究[D].湖南大学,2007.
【关键词】监管 金融管理局限性 金融改革方向
一、引言
金融稳定对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稳定对經济的健康发展具有保障作用,反观过去发生的经济危机,无不是由金融界的瘫痪而引起的。只有抓好金融管理,才能稳定金融,他们是两个相辅相成的概念。
二、金融稳定与金融管理
(一)监管对象不同
相比较而言,金融稳定的监管对象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大而且复杂,不仅有金融行业、还有民间融资等,甚至连有些产品的价格也包含在内。而金融管理的对象相对来讲,比较简单。因为它的分管体制现在已经基本实现了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但仍有一个问题,对金融监管来讲,是极具挑战性的,那就是经济发展的衍生物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因为其利用了现有监管模式的漏洞,使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面临着难以确定责任方的问题,这就使监管部门在这方面的监管中因为协调不力而导致监管失控的问题。
(二)监管方式方面的不同
金融稳定的监管方式存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的内容。而金融管理的监管方式大都表现为合规性的监管,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以具体的指标来进行监管指导,另一方面是监管体系的完善也有赖于金融机构的创新来促进。
三、金融稳定与金融管理运行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在稳定金融的过程中面临的多种挑战
1.高成本。金融所处的环境的稳定是需要付出很多的社会资源管理的。这个论断是有数据支持的,1998年到现在,前后已有3.37亿万的资金用于对金融企业的改革以及对金融风险的化解。而这3.37亿万中的3.03亿万就是用来对四大国有银行进行改革的。
2.存在技术障碍。第一是对系统性的风险的相关规定。这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间的相关性的问题、金融现有体系和宏观经济的现有作用机制之间的复杂性的问题。而对如何识别这种风险,也是一个难题,因为对这种风险的评估主要依赖于市场的基本数据。第二是政策工具方面所面临的有关金融稳定挑战。就银行卡业务来说,人民银行对其风险的监控,游离在其对支付系统的监控以外,这无疑对支付系统稳定性来讲是一个巨大的考验。第三是央行贷款人职能的错位与价格稳定性在实际运行中的冲突。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其在做出决策时,主要依据是如果问题机构倒闭了,其会不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无疑是在履行财政部门的公共职能。第四则主要是针对央行与各监管职机构之间的有效地协调工作。
3.对其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的关系做出协调。稳定整个金融系统是稳定金融的目标,但就目前的监管部门而言,他们更多的倾向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之间存在着冲突。国家的宏观政策直接决定了实施怎样的稳定的金融政策及具体工作的选取。复杂的经济形势可能导致国家宏观政策在短时间做出急剧的转向,从而对提出相应的稳定金融的政策做出更多的要求。
(二)金融管理存在的局限性
1.对顺周期而言,好像金融管理所起的作用不那么明显。顺周期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趋势值得波动、有关趋势本身的变化及均衡值可能出现的累计性的偏差三个部分,这些均对监管机构的管理决策提出了不同程度的挑战。但是在采取具体的措施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不同因素的周期性波动所带来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其变化可能是有关趋势本身的,也可能意味着一个累积的过程的开始,相互作用的机制越多,反馈的效果范围就会越大。
2.对市场的流动性,金融管理无法做到有效的监测。由于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以及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存在于国家间的金融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当然,这期间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不仅满足了对风险有独特偏好的投资者的不同需求,更使更多不确定的因素得到了滋长。
三、有关金融稳定与金融管理的改革建议——建立能够在金融管理界起到协调作用的部际的联席会议制度
(一)来自法理与政策的理论支持
在新修订的《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了:人民银行以部际的联席会议制度形式,协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三个部门共同建立对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做好各方面政策的协调工作。
(二)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的制度建设
我国目前的金融业的主要现实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金融业的发展虽然逐渐有一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但是其难以在短时间内占领主导地位。第二,就目前而言,我国金融业的创新产品可以说层出不穷,但是,我们不要仅停留在其数量上,我们也应看到,其整体水平相对来说还比较低,而且无论是在种类还是规模上都无法与传统的金融产品相提并论,即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而金融监管协调部际的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具有很强的协调作用,不仅可以互相配合,互通有无,还可以优先防范风险,弥补监管机制的不足。
(三)对建立这种会议制度方案的选择分析
首先,必须确保在该制度中有明确的发起人、联系人以及对其他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其次,对该制度的会议的权力限制及其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最后,我们还必须对该会议的日常运行的程序做出规则性的规范。
四、结束语
金融业的现有问题,本文在讨论起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应有的解决方案,期望方案的提出能对金融业现存的问题有一个很好的理论上的指导。
参考文献
[1]高凌云.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的关系研究[D].辽宁大学,2013.
[2]计惠龄,熊鹰,余小建.金融稳定与金融管理的关系研究[J].武汉金融,2013,11:41-42.
[3]李正辉,闫瑾.金融稳定与金融竞争力协同效应测度及其国际比较研究[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2,02:3-8.
[4]闫瑾.金融稳定与金融竞争力协同效应的统计测度研究[D].湖南大学,2010.
[5]刘哲.我国房地产周期与金融稳定关系研究[D].湖南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