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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看不见的,它以人为载体。它的拥有者、储藏者存在于民间,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脉。一旦失去了传承与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不复存在。
“当今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受现代化进程的强烈冲击,其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考验,许多文化遗产濒临消亡,大量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者流失境外,滥用和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浙江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对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逝深表担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键是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保护。这一点,在2007年刚出台实施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也得到了明确。
2007年6月1日,浙江省正式出台实施《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将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实质性的保护。
可正当大家看到希望的同时,又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当学者们惊呼发现了消失数百年的古老染布绝技的时候,最后的夹缬艺人说他宁愿做个个体户;深山里的皮影老艺人还在不断钻研着皮影的制作工艺,他的儿子却对此不屑一顾,一心想着出门打工……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的传承”,固然是条好路子。可如何保护传承人,又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得不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无人传承的尴尬
浙江省苍南县宜山镇八岱村农民薛勋郎,作为夹缬艺术的最后传人,继承着有1000多年历史的手艺,被日本、美国和国内众多专家当作宝贝,但如今他却因为夹缬没有市场,在赔了20多万元后,不得不让作坊熄火。
余姚有个曲艺品种,叫“雀咚咚”,2004年当地进行民间艺术普查时,了解到还有4位老艺人懂得这项曲艺。可等到文化部门去访问采录时,却迟了一步,这4位老艺人均已过世。还好,2005年,慈溪市在普查时发现有个敬老院里还有位82岁的老人会唱“雀冬冬”,文化部门当即把老人演唱的曲目一一记录在案,并进行了录音、录像。没过多久,这位老人也离开了人世。老人的演唱,成了绝唱。
浙江省民艺办主任郭艺透露,黄杨木雕的发源地在温州乐清,早在20世纪,就有著名艺人朱子常的“捉迷藏”等优秀作品,在南洋劝业会和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展出并获奖。“乐清曾有木雕作坊几百家,目前仅有9家。每次去乐清,总会有一些年轻的民间艺人对我说:郭老师,我改行了,去开餐馆了,或是去开美容店了。”年轻人都想过好日子,但传统手艺却不能让他们奔上小康之路。
跟这些技艺一样,松阳高腔、乐清细纹刻纸、诸暨西路乱弹等,均已处于濒危状态。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吴露生,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过程中,还遭遇了不少这样的情景:在丽水的景宁、嘉兴的桐乡、杭州的余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刚刚记录完毕后不久,民间老艺人便离世了。
这就是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保护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一方面,它们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民族文化的基因,是草根文化的精粹;而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全球化、都市化的冲击下,它们又显得那样脆弱,无论是传人的去世,还是青年一代的漠然,对它们都是致命的打击。
一位一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这样分析当前形势:如果说,以往的岁月中,由于战争兵燹、政治运动、文革浩劫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了急剧衰微甚至中断的话,那么现在,正在推进的现代化进程,正在使民众的生活条件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农耕文明逐渐消失,民众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也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加之传承人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门类,逐渐走向式微,甚至消亡,传承和延续面临着严重危机。
三大问题困扰传承人机制
如果没有那些老艺人、老工匠、老师傅,就不可能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如果不对传承人进行保护、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只能是句空话。
吴露生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传承人保护机制还面临三大问题的困扰,而这也正是传承人机制当前急需研究解决的课题。
第一,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后继乏人。吴露生说:“我接触过很多传承人,他们并不在意政府给自己多少补贴,而是在意自己的技艺由谁来接。”可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更多的年轻人都崇尚现代文明,对民族传统和文学艺术失去兴趣,不愿学习和继承这些老技艺。
为说明问题,他还特别举了个例子:乐清的细纹刻纸,是在一寸见方的纸面上刻细纹线条。老艺人陈朝芬精上求精,细上加细,能够刻出52根,创造了“细”的最高纪录。刻制纹样时,依凭竹刀划了经纬格子线,老艺人们能在小方框内随心所欲地刻剪出丰富多彩的装饰纹样。这项技艺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可又有哪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可以静下心来学这项技艺呢?不是没这个耐心,就是觉得这样做是浪费时间,没有任何意义。
吴露生说:“类似的还有海宁的硖石灯彩、皮影戏等,我知道浙江有10多个地方的民间技艺处于濒危状态,大部分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后继乏人。”
第二,非物质文化的传承缺少一个好的文化生态环境。谈到这点时,吴露生还讲了他去衢州进行民间艺术普查时遇到的一件事。
衢州江山二十八都民歌,是浙中的民间山野小调,后来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地的文化馆长、镇长陪吴露生一起,去拜访一位会唱江山二十八都民歌的老大爷。走到院子里,镇长就说:“大伯,我们来听你唱歌了。”没想到,当即就遭到了老大爷的拒绝,“山歌要到山里唱的,我在屋子里唱得出来的啊?”
也许,老大爷指的,不仅仅是一个地理环境,而是指一种文化氛围。后来,镇长出了个主意,因为老大爷平时喜欢喝酒,而且喝了酒就爱唱山歌。于是,他们为老大爷买了瓶酒来,老大爷一口气就喝了三分之一,然后一路小跑到一个有点坡度的山上,唱开了。一首接一首的山歌,引来了无数村民围观,不一会儿就有年轻人开始跟他对歌,后来又有位老大妈也跟他对歌,结果老大爷就越唱越有劲。也许,除了这座山,山下的氛围才是老大爷真正需要的。
吴露生说:“建立文化生态环境,不仅要给钱,还要给好的氛围。大熊猫只有在有竹子有水的地方才能生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一样。要引导大家形成比较好的乡土文化氛围,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传承下去。否则就算有人肯学,也只是摆在自己脑子里,摆在堂屋里,不可能有再传承下去的可能。这是更深层次的文化触觉和感悟。”
第三,明确传承人的身份定义。《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掌握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制作技艺的表现形态;在一定区域内公认有代表性或有较大影响性;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就这个规定,在业界曾引起过争议。有人提出,群艺馆、文化馆的有些干部,实际上也是传承人,因为他们掌握技艺,并且积极培养后继人才,而且在当地也有一定影响。可吴露生却坚决反对。
他认为,大部分民间老艺人社会活动能力、公认度相对较低,但正宗的传统技艺却是从他们那里开始的。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正因为这些特殊性,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显珍贵。但文化馆和群艺馆的人大部分是二传手,是采风时感受到的,不正宗。吴露生说:“传承人是个特定的群体,我们不要把这个特定的群体从传统文化中剥离开去,不要使传统文化垄断化、凝固化。”
据了解,2007年5月浙江申报文化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名单里,凡是担任公职的、在事业单位里有职务的,全部都没有入选。
浙江通过立法保护传承人
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乏人的现状,急需立法保护。
2007年6月,浙江省出台实施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应通过提供必要场所、给予适当资助、促进交流与合作等方式给予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除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外,可给予适当的津贴。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在65岁至74岁之间的每人每年可获得政府津贴3000元;75岁以上的每人每年4000元。
《条例》还规定,代表性传承人可以享受下列权利:开展传艺、展示技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等活动;依法向他人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等;取得有关活动相应的报酬;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支持等。但必须承担以下义务:保存、保护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积极开展展示、传播等活动;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培养新的传承人等。
事实上,除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保护的法制化进程,浙江省作为全国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第一批综合性试点省份,早在几年前就开始着手传承人的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早在2002年,全省各相关部门就开始深入到每一个乡镇、每一条街道,对民间文艺进行了“地毯式”普查,要求不漏艺人,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漏种类,以文字、摄影、摄像三位一体进行普查。截至2007年6月,普查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据统计,浙江的民间艺术不少于6万项,需要保护的民族民间艺术近200个,首批列为正式保护项目的共64个。
2005年6月,浙江省率先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64个民族民间艺术项目被列入其中。2007年5月,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为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共224名代表性传承人,其中浙江省共有16位传承人成功入围。
保护传承人,更要保护传承机制
为了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条例》中有这么一条规定,“鼓励、支持教育机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教育内容,开展普及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活动,建立传承教学基地,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
对此,很多地方都做了一些各具特色的探索:通过与中小学联合建立创作基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选择具备民间艺术传承条件的学校、部门和乡镇作为艺术培训基地;把民间工艺引进中小学第二课堂,进行乡土文化教育;请老艺人到高校开讲座等等。
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认为,传承人的确需要培养,但培养机制千万不要走偏,像请老艺人讲课,在大学里开设课程,这些措施对于普及教育很有好处,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本身,其实不一定是个好办法,因为它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方式。再者,培养的大学生也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兴趣,可一旦离开学校,他们并不一定会将这项技艺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最终还是无人传承。
那传承人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保护措施?据乌丙安介绍,按照日本、韩国的经验,对传承人的保护,一方面是对传承人本人的保护,对其生存、生活提供保障,如养老、生活补贴,许多具有独创性的技艺从以前的家传变为今后大众共享的资源,应当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是对传承机制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独特方式,是以口传心授为主的传承,要从设计、思路、手工艺等各个方面保持其手工艺方式,才有可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可能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
“当今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受现代化进程的强烈冲击,其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考验,许多文化遗产濒临消亡,大量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者流失境外,滥用和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浙江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对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逝深表担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键是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保护。这一点,在2007年刚出台实施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也得到了明确。
2007年6月1日,浙江省正式出台实施《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将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实质性的保护。
可正当大家看到希望的同时,又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当学者们惊呼发现了消失数百年的古老染布绝技的时候,最后的夹缬艺人说他宁愿做个个体户;深山里的皮影老艺人还在不断钻研着皮影的制作工艺,他的儿子却对此不屑一顾,一心想着出门打工……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的传承”,固然是条好路子。可如何保护传承人,又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得不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无人传承的尴尬
浙江省苍南县宜山镇八岱村农民薛勋郎,作为夹缬艺术的最后传人,继承着有1000多年历史的手艺,被日本、美国和国内众多专家当作宝贝,但如今他却因为夹缬没有市场,在赔了20多万元后,不得不让作坊熄火。
余姚有个曲艺品种,叫“雀咚咚”,2004年当地进行民间艺术普查时,了解到还有4位老艺人懂得这项曲艺。可等到文化部门去访问采录时,却迟了一步,这4位老艺人均已过世。还好,2005年,慈溪市在普查时发现有个敬老院里还有位82岁的老人会唱“雀冬冬”,文化部门当即把老人演唱的曲目一一记录在案,并进行了录音、录像。没过多久,这位老人也离开了人世。老人的演唱,成了绝唱。
浙江省民艺办主任郭艺透露,黄杨木雕的发源地在温州乐清,早在20世纪,就有著名艺人朱子常的“捉迷藏”等优秀作品,在南洋劝业会和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展出并获奖。“乐清曾有木雕作坊几百家,目前仅有9家。每次去乐清,总会有一些年轻的民间艺人对我说:郭老师,我改行了,去开餐馆了,或是去开美容店了。”年轻人都想过好日子,但传统手艺却不能让他们奔上小康之路。
跟这些技艺一样,松阳高腔、乐清细纹刻纸、诸暨西路乱弹等,均已处于濒危状态。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吴露生,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过程中,还遭遇了不少这样的情景:在丽水的景宁、嘉兴的桐乡、杭州的余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刚刚记录完毕后不久,民间老艺人便离世了。
这就是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保护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一方面,它们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民族文化的基因,是草根文化的精粹;而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全球化、都市化的冲击下,它们又显得那样脆弱,无论是传人的去世,还是青年一代的漠然,对它们都是致命的打击。
一位一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这样分析当前形势:如果说,以往的岁月中,由于战争兵燹、政治运动、文革浩劫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了急剧衰微甚至中断的话,那么现在,正在推进的现代化进程,正在使民众的生活条件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农耕文明逐渐消失,民众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也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加之传承人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门类,逐渐走向式微,甚至消亡,传承和延续面临着严重危机。
三大问题困扰传承人机制
如果没有那些老艺人、老工匠、老师傅,就不可能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如果不对传承人进行保护、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只能是句空话。
吴露生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传承人保护机制还面临三大问题的困扰,而这也正是传承人机制当前急需研究解决的课题。
第一,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后继乏人。吴露生说:“我接触过很多传承人,他们并不在意政府给自己多少补贴,而是在意自己的技艺由谁来接。”可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更多的年轻人都崇尚现代文明,对民族传统和文学艺术失去兴趣,不愿学习和继承这些老技艺。
为说明问题,他还特别举了个例子:乐清的细纹刻纸,是在一寸见方的纸面上刻细纹线条。老艺人陈朝芬精上求精,细上加细,能够刻出52根,创造了“细”的最高纪录。刻制纹样时,依凭竹刀划了经纬格子线,老艺人们能在小方框内随心所欲地刻剪出丰富多彩的装饰纹样。这项技艺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可又有哪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可以静下心来学这项技艺呢?不是没这个耐心,就是觉得这样做是浪费时间,没有任何意义。
吴露生说:“类似的还有海宁的硖石灯彩、皮影戏等,我知道浙江有10多个地方的民间技艺处于濒危状态,大部分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后继乏人。”
第二,非物质文化的传承缺少一个好的文化生态环境。谈到这点时,吴露生还讲了他去衢州进行民间艺术普查时遇到的一件事。
衢州江山二十八都民歌,是浙中的民间山野小调,后来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地的文化馆长、镇长陪吴露生一起,去拜访一位会唱江山二十八都民歌的老大爷。走到院子里,镇长就说:“大伯,我们来听你唱歌了。”没想到,当即就遭到了老大爷的拒绝,“山歌要到山里唱的,我在屋子里唱得出来的啊?”
也许,老大爷指的,不仅仅是一个地理环境,而是指一种文化氛围。后来,镇长出了个主意,因为老大爷平时喜欢喝酒,而且喝了酒就爱唱山歌。于是,他们为老大爷买了瓶酒来,老大爷一口气就喝了三分之一,然后一路小跑到一个有点坡度的山上,唱开了。一首接一首的山歌,引来了无数村民围观,不一会儿就有年轻人开始跟他对歌,后来又有位老大妈也跟他对歌,结果老大爷就越唱越有劲。也许,除了这座山,山下的氛围才是老大爷真正需要的。
吴露生说:“建立文化生态环境,不仅要给钱,还要给好的氛围。大熊猫只有在有竹子有水的地方才能生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一样。要引导大家形成比较好的乡土文化氛围,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传承下去。否则就算有人肯学,也只是摆在自己脑子里,摆在堂屋里,不可能有再传承下去的可能。这是更深层次的文化触觉和感悟。”
第三,明确传承人的身份定义。《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掌握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制作技艺的表现形态;在一定区域内公认有代表性或有较大影响性;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就这个规定,在业界曾引起过争议。有人提出,群艺馆、文化馆的有些干部,实际上也是传承人,因为他们掌握技艺,并且积极培养后继人才,而且在当地也有一定影响。可吴露生却坚决反对。
他认为,大部分民间老艺人社会活动能力、公认度相对较低,但正宗的传统技艺却是从他们那里开始的。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正因为这些特殊性,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显珍贵。但文化馆和群艺馆的人大部分是二传手,是采风时感受到的,不正宗。吴露生说:“传承人是个特定的群体,我们不要把这个特定的群体从传统文化中剥离开去,不要使传统文化垄断化、凝固化。”
据了解,2007年5月浙江申报文化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名单里,凡是担任公职的、在事业单位里有职务的,全部都没有入选。
浙江通过立法保护传承人
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乏人的现状,急需立法保护。
2007年6月,浙江省出台实施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应通过提供必要场所、给予适当资助、促进交流与合作等方式给予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除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外,可给予适当的津贴。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在65岁至74岁之间的每人每年可获得政府津贴3000元;75岁以上的每人每年4000元。
《条例》还规定,代表性传承人可以享受下列权利:开展传艺、展示技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等活动;依法向他人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等;取得有关活动相应的报酬;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支持等。但必须承担以下义务:保存、保护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积极开展展示、传播等活动;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培养新的传承人等。
事实上,除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保护的法制化进程,浙江省作为全国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第一批综合性试点省份,早在几年前就开始着手传承人的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早在2002年,全省各相关部门就开始深入到每一个乡镇、每一条街道,对民间文艺进行了“地毯式”普查,要求不漏艺人,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漏种类,以文字、摄影、摄像三位一体进行普查。截至2007年6月,普查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据统计,浙江的民间艺术不少于6万项,需要保护的民族民间艺术近200个,首批列为正式保护项目的共64个。
2005年6月,浙江省率先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64个民族民间艺术项目被列入其中。2007年5月,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为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共224名代表性传承人,其中浙江省共有16位传承人成功入围。
保护传承人,更要保护传承机制
为了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条例》中有这么一条规定,“鼓励、支持教育机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教育内容,开展普及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活动,建立传承教学基地,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
对此,很多地方都做了一些各具特色的探索:通过与中小学联合建立创作基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选择具备民间艺术传承条件的学校、部门和乡镇作为艺术培训基地;把民间工艺引进中小学第二课堂,进行乡土文化教育;请老艺人到高校开讲座等等。
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认为,传承人的确需要培养,但培养机制千万不要走偏,像请老艺人讲课,在大学里开设课程,这些措施对于普及教育很有好处,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本身,其实不一定是个好办法,因为它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方式。再者,培养的大学生也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兴趣,可一旦离开学校,他们并不一定会将这项技艺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最终还是无人传承。
那传承人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保护措施?据乌丙安介绍,按照日本、韩国的经验,对传承人的保护,一方面是对传承人本人的保护,对其生存、生活提供保障,如养老、生活补贴,许多具有独创性的技艺从以前的家传变为今后大众共享的资源,应当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是对传承机制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独特方式,是以口传心授为主的传承,要从设计、思路、手工艺等各个方面保持其手工艺方式,才有可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可能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