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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衡量一国民主、法治水平的重要尺度之一。我国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理论、规范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理论上,正义价值、“人民主权”理论等为其建立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规范层面上,国家赔偿法尚未规定该项制度,不仅同宪法相抵触,还有违法律的协调性;现实中,囿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此类案件通常无极而终。为构建良法、完善法治建设、保障人权,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势必要从应然走向实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