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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研员是推动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群体之一。“建国五十多年来,体育教研员为贯彻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开展中小学体育教学研究、组织教改实验、提高体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组织推广体育教学经验、普及教育理论等做出了大量的贡献,为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笔者从湖北省影响面广的区(县)体育教研员在人数与兼职比例、工作环境与科研、培训与考评状况等方面入手,探究我国体育教研员队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对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中学校体育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湖北省市、区(县)体育教研员现状分析
1.人数的比例
目前湖北省13个地级市、35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40个县共有专职与兼职体育教研员共109名。
调查的结果显示,市级体育教研员、省级专职体育教研员1名,13个地市级共有体育教研员16名(咸宁和黄冈两市为0),市平均人数1.23名,占全省体育教研员总数的14.6%。99个区(县)级体育教研员92名,区(县)平均人数为0.97名,占全省体育教研员总数的82.6%。除省会城市武汉(17个区、县22名体育教研员)外,其他82个区(县)只有体育教研员68名,平均为0.83人,要远远低于市级平均数。
2.专职、兼职情况
从调查结果显示:专职体育教研员的人数58名,占总人数的53.2%,而兼职体育教研员的人数51名,占46.8%,兼职与专职体育教研员的人数大体持平。全省各区、县体育教研员队伍中,只有省会城市武汉全市配备了专职体育教研员,全市共有26名专职体育教研员,接近湖北省专职体育教研员人数的一半。而其他区、县只有24名专职体育教研员,其中,恩施自治洲没有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研员,全部为兼职的体育教研员,咸宁市则没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体育教研员。
选择非体育专业的教研员兼任,势必造成对体育学科的特点不熟,进行学科教学研究无法深入,对体育教师的指导和交流中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工作中难以让体育教师信服。由于教研员的身份特殊,他们既要从事教学的研究,又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实践。同时,还要兼顾地方学科的建设,人员的组织协调以及教师的培训等诸多事项,他们的工作十分繁重和琐碎。一个教研员同时兼任两个学科的教研工作,其时间与精力无法顾及。兼职体育教研员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只是履行了教研员的一些日常管理与行政性事物工作,根本谈不上专题教学研究。而教学研究是新时期教研工作的重要职能,是教研员工作的核心与基础,没有了教学研究根本无法指导与培训教师。这样的体育教研员只能起到传递信息,组织协调工作的作用,充其量只是充当一个“邮递员”的角色。
3.工作环境状况
我国各级教研室的管理体制行政隶属系统及教研员社会的法定地位,都比较模糊,导致各级教研室的管理经费投入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教委对这一现象有了关注,出台《关于加强教学研究室建设意见》的相关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教研室建设投入,以及行政隶属关系等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地方行政部门并没有落实到位,有些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调查结果显示,在湖北省各级体育教研员的工作环境不尽相同,总体情况来看条件较差。在调查中,认为条件较好的教研室主要是省会城市武汉及地市一级,其办公室条件较好,有专门图书资料、电脑、一定经费开支。认为条件较差的教研室大多数是区、县一级的教研室,有的专职或兼职教研员(体育教师)连固定的办公地点都不具备。尤其是区、县体育教研员在工作过程中,既要克服办公条件落后给工作带来的困难,还要面对体育教学与体育教研工作不被社会、学校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教研室领导重视与支持的处境,其工作难度是较大的。
4.科研状况
在被调查的专职和兼职体育教研员中,只有6人在国家级期刊发表体育教学方面的专业论文16篇,有26人在省级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46篇,个人发表数量最多的为8篇,绝大多数区县体育教研员在担任体育教研员以来,没有发表过一篇论文。在主持或参与教、科研项目方面,以省教研室主持的2个国家级课题研究中,有9人主持或参与了7项子课题(多数为同一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有18人主持或参与20项省级教改实验课题的研究工作。
从调查问卷的各项指标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区、县体育教研员在科研方面的专业论文发表篇数过少;在主持或参与教改实验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方面,区、县体育教研员主持或参与教、科研项目的人数过少;在指导本地区体育教师在各级教学优质课评优比赛获奖的地区过窄,在湖北省举办的六届评优比赛中,一、二等奖的奖项中80%集中在武汉市、黄石市与宜昌、荆洲市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多数边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以及一些区、县无专职体育教研员的地区与获奖无缘。
5.培训学习现状
教研员产生于优秀的教师队伍群体,而教研员所扮演的角色,工作性质、对象及职责与教师有较大的不同,一个优秀的教师并不一定就能成为一名合格或优秀的教研员。
20世纪末,世界科技与学术发展出现了新的综合化趋势。正如我国中小学学校体育教学正在实施的《体育与健康》新课程,就打破了传统中小学体育教材与教学以竞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单一模式,将提高学生身体与心理素质相结合的新健康理念和人文思想教育融入课程的教材与教学当中。这种课程改革所带来的变化不仅仅是学科知识的综合,也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的变革。这场在传统教育体制、教材内容、课程设置以及教师的教育观念及教学手段与方法上引发的变革,对在受传统教育观念和体制下培养出来的教师而转行的教研员,无论是在思想观念、知识体系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上,都将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和无形的压力。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8.8%的体育教研员在担任体育教研员以来经常有进修学习与培训的机会,而58.4%以上的体育教研员在任职以来,几乎没有外出学习与培训的机会,这部分体育教研员全部都是区县一级的体育教研员。这说明了区、县一级体育教研员队伍建设普遍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6.考评状况
积极的考核与评价制度是促进教研员队伍发展的动力和手段。“在对教研员的评价上既要重视职业精神、学习态度、意志品质、自信心、合作意识与创新能力,又要注意工作质量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既要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评价又要尊重学校对教研员的评价和教研员的自我评价,使得教研员的评价既全面科学又民主。在传统教研员的评价制度中,存在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标准缺乏定量评价的硬度,教研员的评价掌握在上级主管领导和单位领导手中,忽视了学校与基层教师对教研员的评价,缺乏客观与公正性,体现不出真正的价值”。综合我国多数省份各级教研室年终考核教研员的内容,通常是以出勤与开展教研活动的量化指标来考核,以教研员自评与教研室领导考评的两种方式进行。其体系中强调了教研员完成考核指标规定的工作任务,忽视了对教研员能力与工作成效考核与评价;在参与评价的主体方面,缺少社会即学校与教师对教研员工作成效的评价。
根据湖北省体育教研员选择各自教研室对教研员考核“考勤、教研活动、教研论文以及课题成果与获奖”四项指标的统计结果显示:选择指标在“二项”以下的占到48%,根本不考核的达到10%。通过对调查问卷做进一步的分析发现这部分的教研员全部来自区、县;在参与评价主体的统计结果方面显示:只有12.8%的地方有学校或体育教师参与了对体育教研员的评价,75.2%的只有教研室领导参与评价。这反映出在我国各级教研室对体育教研员的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存在着尺度不一、差别较大,参与评价主体单一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考评教研员的内容较为全面,但评价的手段却有失客观公正,尤其是在区、县一级,根本就没有考核评价的内容,或者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标准,但没有得到具体落实和执行。由于这种松散、缺乏统一标准的考评体系,影响了体育教研员在地方中小学学校体育的教学改革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阻碍了我国体育教研员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建议与对策
1.加强体育教研员队伍的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络体系
首先,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的专职体育教研员队伍是搞好体育教研工作的前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定》精神,提高对学校体育工作与教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对各级教研室的关注与经费投入,使专职体育教研员短缺的区、县尽快解决人员配备的问题。
其次,建立以省教研室体育教研员为龙头,以市教研室体育教研员为骨干,区、县教研室体育教研员为基层形成一个体育教研员合作群体。依托省教研室网站,设立体育教研专门网页,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通过网页传达信息,交流学术与经验,推广成果。解决目前各市之间互不交流、区县体育教研员交流困难的局面,避免教研员因个人理解与经验的偏差,而导致在教研活动和指导中产生错误的导向。
最后,建立以市、区县体育教研员为龙头,中心学区为骨干,体育教师为基础的合作网络模式,有效解决教研员单兵作战成效低下的现象,全面带动体育教师参与到体育教研工作中来,加速校本教研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省、市与区县,市与市之间,区县之间,教研员与学校、教师之间通力合作的新型教研网络模式,提高体育教研员的水平,促进湖北省体育教研员队伍的建设。
2.加强体育教研员的学习与培训
首先,各级教研室应制定制度加强教研员对新课程与新时期教研职能转变的学习与理解,让教研员在思想上转变观念,更新角色定位,规范行为,使得教研员有紧迫感,迫使教研员加强自我学习,从而达到提高自身素质与水平。
其次,省教研室利用寒、暑假,以聘请专家学者讲座、组织短期培训班的方式,为各级体育教研员尤其是区、县体育教研员进行讲学,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提高体育教研员的理论知识水平。
最后,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教研员考研,与高等院校建立合作,为区、县体育教研员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全面提高教研员知识与能力水平,培养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高水准的体育教研员。
3.建立科学考评与选拔的机制
科学的考核与评价机制是促进教研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各级教研室应当制定对教研员在教研工作与科研成果的考核标准,并将指标进行量化,在考核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同时,对教研员的实际工作成效采取结合教研员工作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对教研员在工作中的态度、能力、水平及成效进行抽样的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定性指标纳入当年教研员考核成绩中去。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教研员退回原单位,重新在各校推荐的骨干教师中进行综合考核,然后聘用上岗,这样既保证了教研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又从源头上提供高素质骨干教师来担任教研员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教研员队伍的建设朝着高素质、高水平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体育系)
笔者从湖北省影响面广的区(县)体育教研员在人数与兼职比例、工作环境与科研、培训与考评状况等方面入手,探究我国体育教研员队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对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中学校体育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湖北省市、区(县)体育教研员现状分析
1.人数的比例
目前湖北省13个地级市、35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40个县共有专职与兼职体育教研员共109名。
调查的结果显示,市级体育教研员、省级专职体育教研员1名,13个地市级共有体育教研员16名(咸宁和黄冈两市为0),市平均人数1.23名,占全省体育教研员总数的14.6%。99个区(县)级体育教研员92名,区(县)平均人数为0.97名,占全省体育教研员总数的82.6%。除省会城市武汉(17个区、县22名体育教研员)外,其他82个区(县)只有体育教研员68名,平均为0.83人,要远远低于市级平均数。
2.专职、兼职情况
从调查结果显示:专职体育教研员的人数58名,占总人数的53.2%,而兼职体育教研员的人数51名,占46.8%,兼职与专职体育教研员的人数大体持平。全省各区、县体育教研员队伍中,只有省会城市武汉全市配备了专职体育教研员,全市共有26名专职体育教研员,接近湖北省专职体育教研员人数的一半。而其他区、县只有24名专职体育教研员,其中,恩施自治洲没有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研员,全部为兼职的体育教研员,咸宁市则没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体育教研员。
选择非体育专业的教研员兼任,势必造成对体育学科的特点不熟,进行学科教学研究无法深入,对体育教师的指导和交流中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工作中难以让体育教师信服。由于教研员的身份特殊,他们既要从事教学的研究,又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实践。同时,还要兼顾地方学科的建设,人员的组织协调以及教师的培训等诸多事项,他们的工作十分繁重和琐碎。一个教研员同时兼任两个学科的教研工作,其时间与精力无法顾及。兼职体育教研员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只是履行了教研员的一些日常管理与行政性事物工作,根本谈不上专题教学研究。而教学研究是新时期教研工作的重要职能,是教研员工作的核心与基础,没有了教学研究根本无法指导与培训教师。这样的体育教研员只能起到传递信息,组织协调工作的作用,充其量只是充当一个“邮递员”的角色。
3.工作环境状况
我国各级教研室的管理体制行政隶属系统及教研员社会的法定地位,都比较模糊,导致各级教研室的管理经费投入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教委对这一现象有了关注,出台《关于加强教学研究室建设意见》的相关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教研室建设投入,以及行政隶属关系等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地方行政部门并没有落实到位,有些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调查结果显示,在湖北省各级体育教研员的工作环境不尽相同,总体情况来看条件较差。在调查中,认为条件较好的教研室主要是省会城市武汉及地市一级,其办公室条件较好,有专门图书资料、电脑、一定经费开支。认为条件较差的教研室大多数是区、县一级的教研室,有的专职或兼职教研员(体育教师)连固定的办公地点都不具备。尤其是区、县体育教研员在工作过程中,既要克服办公条件落后给工作带来的困难,还要面对体育教学与体育教研工作不被社会、学校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教研室领导重视与支持的处境,其工作难度是较大的。
4.科研状况
在被调查的专职和兼职体育教研员中,只有6人在国家级期刊发表体育教学方面的专业论文16篇,有26人在省级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46篇,个人发表数量最多的为8篇,绝大多数区县体育教研员在担任体育教研员以来,没有发表过一篇论文。在主持或参与教、科研项目方面,以省教研室主持的2个国家级课题研究中,有9人主持或参与了7项子课题(多数为同一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有18人主持或参与20项省级教改实验课题的研究工作。
从调查问卷的各项指标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区、县体育教研员在科研方面的专业论文发表篇数过少;在主持或参与教改实验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方面,区、县体育教研员主持或参与教、科研项目的人数过少;在指导本地区体育教师在各级教学优质课评优比赛获奖的地区过窄,在湖北省举办的六届评优比赛中,一、二等奖的奖项中80%集中在武汉市、黄石市与宜昌、荆洲市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多数边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以及一些区、县无专职体育教研员的地区与获奖无缘。
5.培训学习现状
教研员产生于优秀的教师队伍群体,而教研员所扮演的角色,工作性质、对象及职责与教师有较大的不同,一个优秀的教师并不一定就能成为一名合格或优秀的教研员。
20世纪末,世界科技与学术发展出现了新的综合化趋势。正如我国中小学学校体育教学正在实施的《体育与健康》新课程,就打破了传统中小学体育教材与教学以竞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单一模式,将提高学生身体与心理素质相结合的新健康理念和人文思想教育融入课程的教材与教学当中。这种课程改革所带来的变化不仅仅是学科知识的综合,也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的变革。这场在传统教育体制、教材内容、课程设置以及教师的教育观念及教学手段与方法上引发的变革,对在受传统教育观念和体制下培养出来的教师而转行的教研员,无论是在思想观念、知识体系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上,都将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和无形的压力。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8.8%的体育教研员在担任体育教研员以来经常有进修学习与培训的机会,而58.4%以上的体育教研员在任职以来,几乎没有外出学习与培训的机会,这部分体育教研员全部都是区县一级的体育教研员。这说明了区、县一级体育教研员队伍建设普遍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6.考评状况
积极的考核与评价制度是促进教研员队伍发展的动力和手段。“在对教研员的评价上既要重视职业精神、学习态度、意志品质、自信心、合作意识与创新能力,又要注意工作质量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既要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评价又要尊重学校对教研员的评价和教研员的自我评价,使得教研员的评价既全面科学又民主。在传统教研员的评价制度中,存在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标准缺乏定量评价的硬度,教研员的评价掌握在上级主管领导和单位领导手中,忽视了学校与基层教师对教研员的评价,缺乏客观与公正性,体现不出真正的价值”。综合我国多数省份各级教研室年终考核教研员的内容,通常是以出勤与开展教研活动的量化指标来考核,以教研员自评与教研室领导考评的两种方式进行。其体系中强调了教研员完成考核指标规定的工作任务,忽视了对教研员能力与工作成效考核与评价;在参与评价的主体方面,缺少社会即学校与教师对教研员工作成效的评价。
根据湖北省体育教研员选择各自教研室对教研员考核“考勤、教研活动、教研论文以及课题成果与获奖”四项指标的统计结果显示:选择指标在“二项”以下的占到48%,根本不考核的达到10%。通过对调查问卷做进一步的分析发现这部分的教研员全部来自区、县;在参与评价主体的统计结果方面显示:只有12.8%的地方有学校或体育教师参与了对体育教研员的评价,75.2%的只有教研室领导参与评价。这反映出在我国各级教研室对体育教研员的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存在着尺度不一、差别较大,参与评价主体单一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考评教研员的内容较为全面,但评价的手段却有失客观公正,尤其是在区、县一级,根本就没有考核评价的内容,或者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标准,但没有得到具体落实和执行。由于这种松散、缺乏统一标准的考评体系,影响了体育教研员在地方中小学学校体育的教学改革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阻碍了我国体育教研员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建议与对策
1.加强体育教研员队伍的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络体系
首先,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的专职体育教研员队伍是搞好体育教研工作的前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定》精神,提高对学校体育工作与教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对各级教研室的关注与经费投入,使专职体育教研员短缺的区、县尽快解决人员配备的问题。
其次,建立以省教研室体育教研员为龙头,以市教研室体育教研员为骨干,区、县教研室体育教研员为基层形成一个体育教研员合作群体。依托省教研室网站,设立体育教研专门网页,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通过网页传达信息,交流学术与经验,推广成果。解决目前各市之间互不交流、区县体育教研员交流困难的局面,避免教研员因个人理解与经验的偏差,而导致在教研活动和指导中产生错误的导向。
最后,建立以市、区县体育教研员为龙头,中心学区为骨干,体育教师为基础的合作网络模式,有效解决教研员单兵作战成效低下的现象,全面带动体育教师参与到体育教研工作中来,加速校本教研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省、市与区县,市与市之间,区县之间,教研员与学校、教师之间通力合作的新型教研网络模式,提高体育教研员的水平,促进湖北省体育教研员队伍的建设。
2.加强体育教研员的学习与培训
首先,各级教研室应制定制度加强教研员对新课程与新时期教研职能转变的学习与理解,让教研员在思想上转变观念,更新角色定位,规范行为,使得教研员有紧迫感,迫使教研员加强自我学习,从而达到提高自身素质与水平。
其次,省教研室利用寒、暑假,以聘请专家学者讲座、组织短期培训班的方式,为各级体育教研员尤其是区、县体育教研员进行讲学,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提高体育教研员的理论知识水平。
最后,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教研员考研,与高等院校建立合作,为区、县体育教研员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全面提高教研员知识与能力水平,培养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高水准的体育教研员。
3.建立科学考评与选拔的机制
科学的考核与评价机制是促进教研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各级教研室应当制定对教研员在教研工作与科研成果的考核标准,并将指标进行量化,在考核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同时,对教研员的实际工作成效采取结合教研员工作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对教研员在工作中的态度、能力、水平及成效进行抽样的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定性指标纳入当年教研员考核成绩中去。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教研员退回原单位,重新在各校推荐的骨干教师中进行综合考核,然后聘用上岗,这样既保证了教研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又从源头上提供高素质骨干教师来担任教研员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教研员队伍的建设朝着高素质、高水平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体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