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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宏观调控权的滥用对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地位与私权利保护极易产生损害,所以在国内法律赋予国家宏观调控权的同时,建立对其有效的法律监督与救济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建立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监督与救济机制,具有经济学与法治主义方面的理论根源和权力观念基础.它对我国宏观调控法律研究上升到全面性与系统性之层次以及指导立法实践将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