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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采用环境经济学中的恢复费用法和意愿调查评估法研究了京郊农膜对土壤污染的价值损失。结果表明,2003年京郊农民对残膜污染土壤的支付意愿上下限分别为232.05和185.4元/(公顷·家庭·年),地膜污染土壤的损失两种方法的平均结果为438.75万~729.12万元/年。同时,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分析了农民拒付的原因。在调查农民对地膜污染的认识时,79.9%的受访者认识到地膜使用对环境有影响,其中认识到地膜残留能影响土壤质量、影响下茬作物出苗、影响田间作业的分别占58.6%、65.5%、70.1%;但认识到地膜残留影响产量的只有23.6%。调查还表明大田土壤地膜残留量远高于棚内土壤。最后对两种方法的结果进行了分析讨论,指出提高农民收入和增强环境意识是加强公众改善环境质量支付意愿的有效途径,并能够成为政府部门制订相应环境政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