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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约定诉讼的同时并不必然使得仲裁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就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的意思表示均是明确的,无论通过仲裁还是诉讼解决争议均系其真实意愿的体现。贸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之后的产物,即使一方授权另一方有权去选择行使是否仲裁的权利,这也是其自身基于其个人利益考虑之后做出的权利的让渡。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是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