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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秋季始,福建、辽宁、浙江、安徽、天津将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做好新进入省份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准备工作,确保各省(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和基础教育司将共同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2005-2006年实验省(市)教育管理者通识培训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具体承办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