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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希望通过对先秦礼乐制度中音乐教育的探究,能够了解我国最初的音乐教育模式以及对其后世的影响。主要参考的文献来自《周礼》《乐记》和《孟子》,希望通过这些文献能够更清晰地了解当时社会的总体思想。本文总分三部分,开篇解释了先秦的礼乐制度及礼乐制度中“乐”的重要性,然后阐述了礼乐制度中音乐教育的教育主体以及礼乐制度的崩坏对音乐教育的巨大影响,结尾总结了礼乐制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
【关键词】礼乐制度;音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J613.3 【文献标识码】A
一、先秦礼乐制度
(一)何为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指的是周朝为了维护统治而制定的四大制度之一,分为礼、乐两个部分。在古代,“礼”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它有着丰富的内涵。在古人看来,于自然而言,天地运行,万物生长皆有礼;于社会而言,社会的政治秩序,道德伦理也皆可成为礼,因此,礼,有理的意思,即规律,是社会生活的规范、秩序。在中国古代,礼,既是典章制度也是道德规范,它规范着人与人交往的礼节仪式,也是统治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它的目的是通过合理地节制、控制人的欲望,使人与自然、社会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
礼、乐由来已久,并非西周首创,周公旦借鉴和继承了前代的基础制定了繁琐的礼制,并将乐彻底融入其中,“乐者为同,礼者为异。”①统治者用“乐”来表现人们的共同性,用“礼”来体现人们的等级差异。《乐记》认为,共同性得到体现,人们就会互相亲近;等级差异得到体现,人们则会互相敬重。但过分偏重乐,人们就会放纵;过分偏重礼,又会使人们疏远。所以,礼乐应该既能合人们的感情,又能端正人们的行为。
(二)礼乐制度中的“乐”
礼乐制度中的“乐”,和我们现在所指的音乐并不相同,礼乐制度中的“乐”是综合性的。“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②即乐是人心有感于喜、怒、哀、乐等继而表现为声,如宫商角徵羽等,再付诸于金、石、土、木、丝、竹、匏、革等各类乐器,又配合各种舞蹈,才是“乐”。
古代的君王如此重视乐,并不仅仅是为了享受音乐给人带来的愉悦,更重要的是古人将乐与政治教育联系在一起。一方面,统治者认为音乐可以培养君子的品格,有助于君主贵族们提升自身修为,这在十分重视人品的古代具有重大的意义;另一方面,通过不同阶级享受不同乐的待遇,来明确上下级关系,不同等级的人在欣赏音乐时,在音乐形式、乐舞规模和表演内容上都会有差异。统治者将乐用于祭祀和教化百姓,用教化的方式使等级的观念渗入人们的思想,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在不自觉的过程中就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禮乐制度虽然本意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维护统治而制定的,但它详细的规定使音乐和音乐教育都有了充足的发展。
二、礼乐制度中的音乐教育
(一)教育机构、教育对象和教授内容
周朝时期的音乐教育机构分为国学和乡学。“国学”以辟雍为中心,东南西北各一个,称“天子五学”,即辟雍、东学、南学、西学、北学;南学又称“成均”,它主要有三个作用:第一,研究定制乐律;第二,宫廷音乐表演;第三,天子子弟学习音乐。大司乐是南学成均中权力最高的职位,其职务是“掌成均之学”(教乐德、乐娱、乐舞、乐律)。
主要的教育对象则分为两部分,主体是世子和国子,即贵族子弟。学习的内容归纳起来为“六艺”即“礼”(行为规范)、“乐”(以音乐教育为代表的艺术教育)、“射”(以射箭为代表的军事体育)、“御”(主要指骑马驾车)、“书”(识字写字)、“术”(数学)。其中乐教主要教授的内容是音乐思想和乐舞,用乐德教导学生中、和、祗、庸、孝、友,用乐语教导学生兴、道、讽、诵、言、语,教导学生六代之舞,希望用盛大的乐舞招致神灵的庇佑,使国家协调、人民和睦;另一部分则是乐工和乐师,他们主要学习的内容是音乐的技术操作。
(二)教育目的
音乐教育是一种文化教育,统治者希望通过音乐教育提高民众的素养、倾听人民的声音,达到国泰民安的效果。
首先,通过音乐教化人民。统治者运用音乐教育来疏通民众的忧虑,使民众恢复诚实纯朴的本性,正所谓“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③所以,统治者希望通过音乐的教化使民众心平气和、明白事理,从而达到国泰民安的效果。
其次,通过音乐教育知政事。“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是故审音以知音,审音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音乐与政治是相通的,统治者认为音乐可以反映当下社会与政治的安定状况,他们希望通过音乐来倾听民众心声,从而体察民情、改正过失、改良政策,缓解君主与臣民的关系,从而更好地治理国家。
(三)音乐教育的转型
西周末年,奴隶制衰落,我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由于政治、经济出现新的不平衡,有的诸侯国迅速崛起,各诸侯国文化获得空前发展,出现了一股由“王国文化”向“侯国文化”转化的现象,也就是“文化下移”。
这时期,最著名的事件莫过于“王子朝奔楚”,这是我国先秦史上一次最大的文化迁徙活动。王子朝奔楚,使大量周人典籍移入楚国,同时也使有专门技艺和知识的乐官、百工分散到各诸侯国,使音乐文化得以传播。
当时,教育从官学转向私学,私学成为社会中的主流,教育过程不再受到政治的制约和干预,受教育者不仅限于贵族,平民也有了学习的机会,如孔子的得意门生颜渊、冉雍等。这种文化教育的普及带来了学术思想的活跃,由于思想的解放,使音乐不再具有神秘性,逐渐被视为与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一种艺术。掌管礼乐的官吏将携带出来的典章重新加以整理和改造,专门出卖这些知识,他们不再受到宫廷的束缚,从而使文化得以广泛传播。音乐的繁荣使音乐教育蓬勃发展,音乐家和音乐教师也不再为宫廷独有,民间的作曲、演唱和演奏技术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私学的教育体制是先秦时期音乐教育方式转型的关键因素。 三、先秦礼乐制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
西周是第一个建立起学校教育体系的朝代,由于先秦的礼乐制度、音乐教育备受统治者的重视,统治者为了发挥乐教的作用,详细地规定了乐教的机构、主导教授的内容,希望贵族子弟通过音乐的教育成为“君子”,同时也培养了一大批专业型人才为宫廷雅乐服务。礼乐制度对乐的重视使后世的教育都有了“乐”的参与。但礼乐制度下的“乐”丧失了作为音乐的欣赏性,成为了统治者的工具而服务于政治,礼乐制度中的音乐教育是伦理大于审美。但随着礼崩乐坏、文化下移,官学衰落,私学兴起,音乐教育的内容、方式、思想都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其中对后世影响最深的是儒家的音乐思想。孔子不认同礼乐制度中的教育方法,认为应该“有教无类”,但他的教授内容和教育思想与礼乐制度中的乐教一致,教授学生“六艺”,希望通过乐教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孟子是孔子学说的继承者,他认为对人民最好的教育手段就是乐教,认同音乐的社会作用大于欣赏作用;荀子的礼乐思想在孔子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荀子认为,音乐是人们情感流露的体现,音乐与人的情感是紧密相连的。所以,荀子在强调音乐对人的社会化功能的同时,也强调了音乐的审美功能,尊重了人的自然审美本性。荀子在继承孔、孟礼乐教化学说的同时强调了音乐与人内心情感的联系,肯定了音乐的审美功能,使音乐不再受政治的制约和干预,审美大于伦理。后世受这种成熟的儒家乐教思想影響,将音乐的审美功能和教化功能相结合,既侧重“德行”的培养也重视“技艺”的训练,使音乐教育一直作为一种重点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体系之中。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礼乐制度中的音乐教育以“德行”为主,希望通过音乐形式的“和”达到“乐和”,通过音乐对人格的塑造达到“人和”,最后达到“政通”的目的,将行为规范教育和审美情感教育合为一体。但这种违背了音乐自然发展的思想,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现代的音乐教学中,我们应该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和鉴赏能力以及表现自身的创造能力,避免填鸭式的教育,更好地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音乐人才。
注释:
①《乐记.乐论篇》.
②《乐记.乐本篇》.
③《孟子.尽心上》.
参考文献:
[1]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2]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3]顾婷婷.浅析先秦三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嬗变[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2):86-88.
[4]修海林.先秦官学私学中的音乐教育[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1995(12):37-41.
[5]张灵运.先秦时期音乐教育思想研究[J].艺术科技,2017.
[6]杨婷.先秦礼乐制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与转型[J].价值工程,2011(26):242-243.
作者简介:王泽怡(1996-),女,辽宁,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声乐表演与教学。
【关键词】礼乐制度;音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J613.3 【文献标识码】A
一、先秦礼乐制度
(一)何为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指的是周朝为了维护统治而制定的四大制度之一,分为礼、乐两个部分。在古代,“礼”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它有着丰富的内涵。在古人看来,于自然而言,天地运行,万物生长皆有礼;于社会而言,社会的政治秩序,道德伦理也皆可成为礼,因此,礼,有理的意思,即规律,是社会生活的规范、秩序。在中国古代,礼,既是典章制度也是道德规范,它规范着人与人交往的礼节仪式,也是统治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它的目的是通过合理地节制、控制人的欲望,使人与自然、社会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
礼、乐由来已久,并非西周首创,周公旦借鉴和继承了前代的基础制定了繁琐的礼制,并将乐彻底融入其中,“乐者为同,礼者为异。”①统治者用“乐”来表现人们的共同性,用“礼”来体现人们的等级差异。《乐记》认为,共同性得到体现,人们就会互相亲近;等级差异得到体现,人们则会互相敬重。但过分偏重乐,人们就会放纵;过分偏重礼,又会使人们疏远。所以,礼乐应该既能合人们的感情,又能端正人们的行为。
(二)礼乐制度中的“乐”
礼乐制度中的“乐”,和我们现在所指的音乐并不相同,礼乐制度中的“乐”是综合性的。“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②即乐是人心有感于喜、怒、哀、乐等继而表现为声,如宫商角徵羽等,再付诸于金、石、土、木、丝、竹、匏、革等各类乐器,又配合各种舞蹈,才是“乐”。
古代的君王如此重视乐,并不仅仅是为了享受音乐给人带来的愉悦,更重要的是古人将乐与政治教育联系在一起。一方面,统治者认为音乐可以培养君子的品格,有助于君主贵族们提升自身修为,这在十分重视人品的古代具有重大的意义;另一方面,通过不同阶级享受不同乐的待遇,来明确上下级关系,不同等级的人在欣赏音乐时,在音乐形式、乐舞规模和表演内容上都会有差异。统治者将乐用于祭祀和教化百姓,用教化的方式使等级的观念渗入人们的思想,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在不自觉的过程中就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禮乐制度虽然本意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维护统治而制定的,但它详细的规定使音乐和音乐教育都有了充足的发展。
二、礼乐制度中的音乐教育
(一)教育机构、教育对象和教授内容
周朝时期的音乐教育机构分为国学和乡学。“国学”以辟雍为中心,东南西北各一个,称“天子五学”,即辟雍、东学、南学、西学、北学;南学又称“成均”,它主要有三个作用:第一,研究定制乐律;第二,宫廷音乐表演;第三,天子子弟学习音乐。大司乐是南学成均中权力最高的职位,其职务是“掌成均之学”(教乐德、乐娱、乐舞、乐律)。
主要的教育对象则分为两部分,主体是世子和国子,即贵族子弟。学习的内容归纳起来为“六艺”即“礼”(行为规范)、“乐”(以音乐教育为代表的艺术教育)、“射”(以射箭为代表的军事体育)、“御”(主要指骑马驾车)、“书”(识字写字)、“术”(数学)。其中乐教主要教授的内容是音乐思想和乐舞,用乐德教导学生中、和、祗、庸、孝、友,用乐语教导学生兴、道、讽、诵、言、语,教导学生六代之舞,希望用盛大的乐舞招致神灵的庇佑,使国家协调、人民和睦;另一部分则是乐工和乐师,他们主要学习的内容是音乐的技术操作。
(二)教育目的
音乐教育是一种文化教育,统治者希望通过音乐教育提高民众的素养、倾听人民的声音,达到国泰民安的效果。
首先,通过音乐教化人民。统治者运用音乐教育来疏通民众的忧虑,使民众恢复诚实纯朴的本性,正所谓“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③所以,统治者希望通过音乐的教化使民众心平气和、明白事理,从而达到国泰民安的效果。
其次,通过音乐教育知政事。“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是故审音以知音,审音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音乐与政治是相通的,统治者认为音乐可以反映当下社会与政治的安定状况,他们希望通过音乐来倾听民众心声,从而体察民情、改正过失、改良政策,缓解君主与臣民的关系,从而更好地治理国家。
(三)音乐教育的转型
西周末年,奴隶制衰落,我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由于政治、经济出现新的不平衡,有的诸侯国迅速崛起,各诸侯国文化获得空前发展,出现了一股由“王国文化”向“侯国文化”转化的现象,也就是“文化下移”。
这时期,最著名的事件莫过于“王子朝奔楚”,这是我国先秦史上一次最大的文化迁徙活动。王子朝奔楚,使大量周人典籍移入楚国,同时也使有专门技艺和知识的乐官、百工分散到各诸侯国,使音乐文化得以传播。
当时,教育从官学转向私学,私学成为社会中的主流,教育过程不再受到政治的制约和干预,受教育者不仅限于贵族,平民也有了学习的机会,如孔子的得意门生颜渊、冉雍等。这种文化教育的普及带来了学术思想的活跃,由于思想的解放,使音乐不再具有神秘性,逐渐被视为与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一种艺术。掌管礼乐的官吏将携带出来的典章重新加以整理和改造,专门出卖这些知识,他们不再受到宫廷的束缚,从而使文化得以广泛传播。音乐的繁荣使音乐教育蓬勃发展,音乐家和音乐教师也不再为宫廷独有,民间的作曲、演唱和演奏技术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私学的教育体制是先秦时期音乐教育方式转型的关键因素。 三、先秦礼乐制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
西周是第一个建立起学校教育体系的朝代,由于先秦的礼乐制度、音乐教育备受统治者的重视,统治者为了发挥乐教的作用,详细地规定了乐教的机构、主导教授的内容,希望贵族子弟通过音乐的教育成为“君子”,同时也培养了一大批专业型人才为宫廷雅乐服务。礼乐制度对乐的重视使后世的教育都有了“乐”的参与。但礼乐制度下的“乐”丧失了作为音乐的欣赏性,成为了统治者的工具而服务于政治,礼乐制度中的音乐教育是伦理大于审美。但随着礼崩乐坏、文化下移,官学衰落,私学兴起,音乐教育的内容、方式、思想都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其中对后世影响最深的是儒家的音乐思想。孔子不认同礼乐制度中的教育方法,认为应该“有教无类”,但他的教授内容和教育思想与礼乐制度中的乐教一致,教授学生“六艺”,希望通过乐教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孟子是孔子学说的继承者,他认为对人民最好的教育手段就是乐教,认同音乐的社会作用大于欣赏作用;荀子的礼乐思想在孔子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荀子认为,音乐是人们情感流露的体现,音乐与人的情感是紧密相连的。所以,荀子在强调音乐对人的社会化功能的同时,也强调了音乐的审美功能,尊重了人的自然审美本性。荀子在继承孔、孟礼乐教化学说的同时强调了音乐与人内心情感的联系,肯定了音乐的审美功能,使音乐不再受政治的制约和干预,审美大于伦理。后世受这种成熟的儒家乐教思想影響,将音乐的审美功能和教化功能相结合,既侧重“德行”的培养也重视“技艺”的训练,使音乐教育一直作为一种重点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体系之中。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礼乐制度中的音乐教育以“德行”为主,希望通过音乐形式的“和”达到“乐和”,通过音乐对人格的塑造达到“人和”,最后达到“政通”的目的,将行为规范教育和审美情感教育合为一体。但这种违背了音乐自然发展的思想,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现代的音乐教学中,我们应该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和鉴赏能力以及表现自身的创造能力,避免填鸭式的教育,更好地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音乐人才。
注释:
①《乐记.乐论篇》.
②《乐记.乐本篇》.
③《孟子.尽心上》.
参考文献:
[1]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2]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3]顾婷婷.浅析先秦三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嬗变[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2):86-88.
[4]修海林.先秦官学私学中的音乐教育[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1995(12):37-41.
[5]张灵运.先秦时期音乐教育思想研究[J].艺术科技,2017.
[6]杨婷.先秦礼乐制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与转型[J].价值工程,2011(26):242-243.
作者简介:王泽怡(1996-),女,辽宁,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声乐表演与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