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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苏州市农业经济的日益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深,台资农业企业已逐渐成为该市农业资源与台湾农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重要支柱。目前,在苏兴建的台资农业企业已达300余家,实际利用外资32661.33万美元,涉及农业、渔业、农产品加工等各个行业。近年来中央对两岸农业合作政策的加强,有力地促进了苏州市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台商在苏投资的信心日益增强,农业取得了可喜的发展前景。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台资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台资企业纷纷表示,希望与政府进一步加强沟通,出台更为优惠的政策,创造更为优化的投资环境,大力扶持在苏台资农业企业。
苏州农业与台湾农业的交流合作,始于80年代中期的“小额贸易”往来,90年代以来,苏台农业合作迅速发展,迄今已发展到资金、技术、设备、管理的整体引进。项目涉及食品加工业、竹木业、种养业、农业管理乃至观光型农业,引进了大量的资金、设备、技术、市场甚至农业优良品种,在满足企业自身需要的同时,辐射、带动了相关农业产业的发展。
台资农业企业的产业布局
据市对外经济贸易局统计,至2007年5月底,全市累计批准台资农业企业545家,实际兴办企业288家。台资农业企业的行业结构依次为农产品加工业60家占20.8%、竹木加工业39家占13.5%、养殖业7家占2.5%、种植业13家占4.5%,皮革、纺织、贸易、咨询等企业多共占58.7%,而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者相当较少。
台资农业企业的区域性分布
调查显示,苏州对台资农业合作分布较广。据市农林局2006年提供的农业外商投资项目情况表显示,目前全市台资农业企业中,昆山与吴中名列前茅,吸引的台资农业企业数分别占全市台资农业企业总数的41.14%和17.71%,吴江占10.29%,张家港占9.38%,太仓8%,常熟6.86%,相城6.86%。
台资农业企业的投资规模
台资农业企业内部投资规模不均匀,行业间差距较大。
从投资规模分析看,本市台资农业企业投资规模,除农产品加工企业外,绝大多数台资农业企业的投资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下,有的甚至几万美元,存在投资结构不尽合理,尤其纯农业企业投资规模普遍偏小的问题。
一些规模相当较小的台资农业企业投资见效快,也能在一定范围内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周围农民致富,却难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更难以在大范围内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项目规模小,投入少,部分台商投资的农企未能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进行。大多数的台资农业项目是农产品加工业和竹木加工业,涉足农业基本建设、水土保持、大规模的粮、油开发等方面的生产项目几乎没有。
部分台资农业企业科技含量偏低。在调查的台资农业企业中,存在“在台湾当农民,在大陆当老板”的奇怪现象。这些台资农业企业主,自身素质不高、资金有限,有的甚至根本不熟悉农业技术,只是利用大陆农村廉价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进行简单的农业生产来赚取高额利润。这些企业一般以初级农产品生产为主,科技含量偏低,严重违背了农业引资的初衷。
加大政策透明度放宽投资环境
多年来,苏州市台资农业经济取得了全国瞩目的成就,其优势在于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了一大批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台资企业落户苏州。在调研中,台商普遍反映,需要政府提供更为公开透明的农业政策信息。一些台资企业反映,在这里投资数百万、上千万元,兴建了很多设施型农业,如温室、钢管、大棚等大型设施,但未能获得政府的农业补贴。来自台湾高雄的台太企业(常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启涨告诉记者,公司于1995年来常熟东张镇建厂,主营蔬菜类的外销业务,现固定资产约1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出口美国和日本。公司的运作模式为基地+农户,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年从常熟收购约1.4万吨的蔬菜。作为一家颇具规模的生产企业,王经理表示,苏州市的农业优惠政策与邻省浙江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如浙江在高速公路上已实行政府为农业企业埋单,作为一个运输成本高于蔬菜加工成本的企业来说,希望在苏州也能享受到与浙江相同的优惠政策。吴中区一台资农业企业也反映,他们获取惠农方面的政策与农业服务信息的渠道少,几乎空白。
对此,台资农业企业提出了三条建议:
由市领导牵头,专门组织考察团,赴浙江等地进行实地考察与交流,研究解决台资农业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特别是切实解决企业利益,政府对台资农企的补贴应当更加规范透明。
加强对台资农企的信息服务。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台商对本市农业政策信息了解不充分,渠道不通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他们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提供各类信息预报,全面掌握农业信息。
政策服务。台资农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有关部门应提供更为及时、全面的市场信息和农业政策,公开各类优惠政策。
外向型农业实现稳步增长
2006年外向型农业取得了可喜成绩,实现了高平台、稳步的发展。据统计,全市新增外资项目58个(不含12个增资项目),项目总投资9.26亿美元,同比增长23.45%;新增注册外资4.27亿美元,同比增长3.1%;实际到账外资1.46亿美元,同比增长25.42%;实现农产品出口创汇2.5亿美元,同比增长44%,各项指标继续位列全省前列。同时,农业利用内资也保持平稳增长,全年新增内资项目241个,投资额14.18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6%、7%。
台资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台资农业企业尤其是加工农产品企业与生产原料基地的利益分配。为解决原料问题,早期在苏州投资的台商农业中的加工企业大多建有自己的生产基地,但目前绝大多数台资农企业已放弃生产基地经营,转而直接向农民收购原料农产品,把农业生产风险直接转嫁给农民。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也同时增加了企业自身缺乏原料的不定因素。利益分配上,往往把更高的利润追求作为第一原则,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长期发展。
二是在原料农产品的生产与收购上,某些台资农企业过多地占有农民利益,制约了共同发展。据调查,部分台资加工企业在制订原料收购计划时,采取了“以量制价”的方法,控制原料农产品价格。具体表现在,原料农产品生产上,台资农企利用大陆农民分散经营的缺陷,故意发放过量的种子或鼓励农民超量生产,造成销售时供大于求的现象,从而导致农民自相降价竞售,台资农企从中坐收暴利。这种做法,表面上企业获利了,实际我市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生产积极性降低,企业与农户间的关系面临对立的可能,最终也将影响台资农企自身的长久发展。
以上二个企业利益分配问题,不仅需要台资农企业从自身上加以改善,更需要地方政府的介入干预和调控。政府可引导组建农民生产组织,构建规模经营的“利益共同体”,与台资农企确定一个对双方都相对合理的利益分配尺度,从而达到共同富裕、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效果。
苏州农业与台湾农业的交流合作,始于80年代中期的“小额贸易”往来,90年代以来,苏台农业合作迅速发展,迄今已发展到资金、技术、设备、管理的整体引进。项目涉及食品加工业、竹木业、种养业、农业管理乃至观光型农业,引进了大量的资金、设备、技术、市场甚至农业优良品种,在满足企业自身需要的同时,辐射、带动了相关农业产业的发展。
台资农业企业的产业布局
据市对外经济贸易局统计,至2007年5月底,全市累计批准台资农业企业545家,实际兴办企业288家。台资农业企业的行业结构依次为农产品加工业60家占20.8%、竹木加工业39家占13.5%、养殖业7家占2.5%、种植业13家占4.5%,皮革、纺织、贸易、咨询等企业多共占58.7%,而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者相当较少。
台资农业企业的区域性分布
调查显示,苏州对台资农业合作分布较广。据市农林局2006年提供的农业外商投资项目情况表显示,目前全市台资农业企业中,昆山与吴中名列前茅,吸引的台资农业企业数分别占全市台资农业企业总数的41.14%和17.71%,吴江占10.29%,张家港占9.38%,太仓8%,常熟6.86%,相城6.86%。
台资农业企业的投资规模
台资农业企业内部投资规模不均匀,行业间差距较大。
从投资规模分析看,本市台资农业企业投资规模,除农产品加工企业外,绝大多数台资农业企业的投资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下,有的甚至几万美元,存在投资结构不尽合理,尤其纯农业企业投资规模普遍偏小的问题。
一些规模相当较小的台资农业企业投资见效快,也能在一定范围内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周围农民致富,却难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更难以在大范围内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项目规模小,投入少,部分台商投资的农企未能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进行。大多数的台资农业项目是农产品加工业和竹木加工业,涉足农业基本建设、水土保持、大规模的粮、油开发等方面的生产项目几乎没有。
部分台资农业企业科技含量偏低。在调查的台资农业企业中,存在“在台湾当农民,在大陆当老板”的奇怪现象。这些台资农业企业主,自身素质不高、资金有限,有的甚至根本不熟悉农业技术,只是利用大陆农村廉价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进行简单的农业生产来赚取高额利润。这些企业一般以初级农产品生产为主,科技含量偏低,严重违背了农业引资的初衷。
加大政策透明度放宽投资环境
多年来,苏州市台资农业经济取得了全国瞩目的成就,其优势在于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了一大批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台资企业落户苏州。在调研中,台商普遍反映,需要政府提供更为公开透明的农业政策信息。一些台资企业反映,在这里投资数百万、上千万元,兴建了很多设施型农业,如温室、钢管、大棚等大型设施,但未能获得政府的农业补贴。来自台湾高雄的台太企业(常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启涨告诉记者,公司于1995年来常熟东张镇建厂,主营蔬菜类的外销业务,现固定资产约1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出口美国和日本。公司的运作模式为基地+农户,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年从常熟收购约1.4万吨的蔬菜。作为一家颇具规模的生产企业,王经理表示,苏州市的农业优惠政策与邻省浙江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如浙江在高速公路上已实行政府为农业企业埋单,作为一个运输成本高于蔬菜加工成本的企业来说,希望在苏州也能享受到与浙江相同的优惠政策。吴中区一台资农业企业也反映,他们获取惠农方面的政策与农业服务信息的渠道少,几乎空白。
对此,台资农业企业提出了三条建议:
由市领导牵头,专门组织考察团,赴浙江等地进行实地考察与交流,研究解决台资农业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特别是切实解决企业利益,政府对台资农企的补贴应当更加规范透明。
加强对台资农企的信息服务。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台商对本市农业政策信息了解不充分,渠道不通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他们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提供各类信息预报,全面掌握农业信息。
政策服务。台资农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有关部门应提供更为及时、全面的市场信息和农业政策,公开各类优惠政策。
外向型农业实现稳步增长
2006年外向型农业取得了可喜成绩,实现了高平台、稳步的发展。据统计,全市新增外资项目58个(不含12个增资项目),项目总投资9.26亿美元,同比增长23.45%;新增注册外资4.27亿美元,同比增长3.1%;实际到账外资1.46亿美元,同比增长25.42%;实现农产品出口创汇2.5亿美元,同比增长44%,各项指标继续位列全省前列。同时,农业利用内资也保持平稳增长,全年新增内资项目241个,投资额14.18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6%、7%。
台资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台资农业企业尤其是加工农产品企业与生产原料基地的利益分配。为解决原料问题,早期在苏州投资的台商农业中的加工企业大多建有自己的生产基地,但目前绝大多数台资农企业已放弃生产基地经营,转而直接向农民收购原料农产品,把农业生产风险直接转嫁给农民。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也同时增加了企业自身缺乏原料的不定因素。利益分配上,往往把更高的利润追求作为第一原则,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长期发展。
二是在原料农产品的生产与收购上,某些台资农企业过多地占有农民利益,制约了共同发展。据调查,部分台资加工企业在制订原料收购计划时,采取了“以量制价”的方法,控制原料农产品价格。具体表现在,原料农产品生产上,台资农企利用大陆农民分散经营的缺陷,故意发放过量的种子或鼓励农民超量生产,造成销售时供大于求的现象,从而导致农民自相降价竞售,台资农企从中坐收暴利。这种做法,表面上企业获利了,实际我市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生产积极性降低,企业与农户间的关系面临对立的可能,最终也将影响台资农企自身的长久发展。
以上二个企业利益分配问题,不仅需要台资农企业从自身上加以改善,更需要地方政府的介入干预和调控。政府可引导组建农民生产组织,构建规模经营的“利益共同体”,与台资农企确定一个对双方都相对合理的利益分配尺度,从而达到共同富裕、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