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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我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之中。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概括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提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民主的重要形式,其通过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两种方式及互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和谐社会 协商民主 政治协商 社会协商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有机整体,它涉及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项系统而繁重的工程,其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和支持,需要调动社会各个阶层的积极性。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认识和把握,对于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协商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1、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吸收和借鉴人类民主政治发展有益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即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特别是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的创立和实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作为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形式的协商民主,可以拆解为两部分:协商与民主,民主意味着任何集体决策必须经过所有会受到影响的公民或其代表者参与而达成;协商则意味着决策的过程是以讨论的方式进行的,且参加讨论的公民或其代表者必须珍视理性与公正的价值。
2、协商民主具有很大的政治优势
没有完美的直接民主,也没有完美的选举民主,民主的理想模式应该是直接民主与选举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也离不开直接民主和选举民主两种形式。在选举民主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协商民主所包含的理念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一、协商过程的政治合法性不仅符合多数人的意愿,而且还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二、由于协商的公开性,可以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公民有权对制定的政策提出疑义,能够使公民仔细审视协商过程。三、由于知道特定建议的来源,以及其理论依据,所以公民就能够更好地确定支持特定政策的机构、政党和组织。总之,“协商民主是一种具有巨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它能够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题。它尤其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促进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在政治意愿,以及支持那些重视所有人需求与利益的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我国的协商民主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之中,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协商民主的两种基本方式--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
1、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
我国协商民主的实质是最广泛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这种民主形式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中,贯穿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全过程,表现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协商民主体现在政治协商中,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就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进行协商。中共中央 2005年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法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规定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
2.社会协商:促进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途径
政治协商是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民主党派通过同执政党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涉及到的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并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有助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美国政治学家李普塞特认为:“政治合法性危机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是现有的体制结构在社会变革中受到挑战,二是成长的社会团体在提出政治要求时不能进入政治体系”。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新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甚至形成冲突,从而对政治系统形成严峻挑战,这更需要有效的社会协商来缓解和调节各方面的冲突,促进社会平稳发展。
三、政治协商与社会协商的互动模式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它涉及权力在执政党和其他党派之间的分配;社会协商涉及政府让渡权力给社会自治团体,权力要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分配,由此带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的重新调适和定位,从而进行利益的整合。
1.权力的让渡
所谓政府权力的让渡,是指政府与企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之间职能的重新调整和组合,政府职能的重点应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当好“掌舵人”和“监管者”,将其他职能外移给市场、社区、中介组织。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格局呈现多元化特征,大量自治性的社会组织兴起,国家与社会逐渐分离。关注组织间制度化合作的法团主义作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模式为我国今后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关系的建构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在法团主义的模式中,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制度化的协商、合作关系,国家让出了部分公共权力,允许他们进入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结果是国家与社会双方在社会结构中的相互地位及行为是互动的结果,他们相互创造并互为结果。
2.利益的整合
社会协商包括政府让渡权力给社会自治团体,由此带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的重新调适和定位,从而涉及到利益的整合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收入差距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同时,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的不和谐加剧,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社会阶层分化加快,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涌现,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突出,表现为:一部分社会利益主体自体制外产生,一部分利益主体从原有体制中逸出,都成为游离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对各种利益主体进行有效整合,明确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明确界定国家、社会、市场和其它社会系统的界限并不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减少,而只是确定了什么是正当权力,什么是不当权力,什么是滥用权力。在利益冲突普遍化的当今时代,要使冲突不至于瓦解整个社会基本秩序,已不可能依凭统治者或某个强势力量单方面的自觉性与意愿,而只能通过建构起实现冲突各方利益调节的机制,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愿望都能够充分表达出来,进而借助于利益整合机制,形成社会价值的基本共识,形成对维系利益共同体的社会共同利益的尊重。
3.格局的重塑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还存在着影响和谐社会建构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不论着眼于世界历史的发展阶段,还是从国内国际的现状来看,当代社会都是一个充满利益矛盾与冲突的风险社会,出现了如贫富差距、社会阶层和政治腐败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对政府、市场和社会进行重新定位,适应转型时期的社会特点,重新塑造权力格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之间的反差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政府权威。一些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效率低下,政府各层级之间、组织和个人之间缺乏有效协调,人治色彩较为浓重,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民众对政府信任度不足。政治权威的弱化状况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带来了深刻的负面效应,并严重影响了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这种现状使我们不得不对政府权威本身进行深入的思考。不论是在社会生产还是社会生活中,权威都是不可缺少的,社会转型中的政府尤其需要有足够的权威,因此要首先要增强政府权威,加强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强化政党整合功能,实现社会和谐。
四、加强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的互动,完善协商民主
任何民主形式都有一个不断建设、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政
治参与的意识不断提高,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愿望日益增强,更加需要我们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进一步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两种模式中,社会协商相对来说比较弱,民间政治参与的程度和能力比较低。因此,要拓宽社会协商的渠道,加强社会协商的力度,在如劳动者与企业利益、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利益群体的诉求和表达等问题上积极发挥社会协商的作用。当然,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又要服从国家利益,正确地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无论是选举民主还是协商民主,都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鲜明的特色和蓬勃的生机;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只有在民主、和谐、宽松、活跃的良好氛围中,协商民主才能充分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充分发挥其他民主形式的作用。只有把各种民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不断推进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最后,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必须加强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之间的互动,努力使协商民主这一形式更好地服务于发展人民民主,服务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作者单位: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关键词] 和谐社会 协商民主 政治协商 社会协商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有机整体,它涉及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项系统而繁重的工程,其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和支持,需要调动社会各个阶层的积极性。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认识和把握,对于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协商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1、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吸收和借鉴人类民主政治发展有益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即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特别是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的创立和实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作为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形式的协商民主,可以拆解为两部分:协商与民主,民主意味着任何集体决策必须经过所有会受到影响的公民或其代表者参与而达成;协商则意味着决策的过程是以讨论的方式进行的,且参加讨论的公民或其代表者必须珍视理性与公正的价值。
2、协商民主具有很大的政治优势
没有完美的直接民主,也没有完美的选举民主,民主的理想模式应该是直接民主与选举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也离不开直接民主和选举民主两种形式。在选举民主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协商民主所包含的理念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一、协商过程的政治合法性不仅符合多数人的意愿,而且还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二、由于协商的公开性,可以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公民有权对制定的政策提出疑义,能够使公民仔细审视协商过程。三、由于知道特定建议的来源,以及其理论依据,所以公民就能够更好地确定支持特定政策的机构、政党和组织。总之,“协商民主是一种具有巨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它能够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题。它尤其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促进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在政治意愿,以及支持那些重视所有人需求与利益的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我国的协商民主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之中,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协商民主的两种基本方式--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
1、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
我国协商民主的实质是最广泛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这种民主形式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中,贯穿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全过程,表现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协商民主体现在政治协商中,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就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进行协商。中共中央 2005年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法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规定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
2.社会协商:促进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途径
政治协商是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民主党派通过同执政党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涉及到的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并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有助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美国政治学家李普塞特认为:“政治合法性危机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是现有的体制结构在社会变革中受到挑战,二是成长的社会团体在提出政治要求时不能进入政治体系”。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新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甚至形成冲突,从而对政治系统形成严峻挑战,这更需要有效的社会协商来缓解和调节各方面的冲突,促进社会平稳发展。
三、政治协商与社会协商的互动模式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它涉及权力在执政党和其他党派之间的分配;社会协商涉及政府让渡权力给社会自治团体,权力要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分配,由此带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的重新调适和定位,从而进行利益的整合。
1.权力的让渡
所谓政府权力的让渡,是指政府与企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之间职能的重新调整和组合,政府职能的重点应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当好“掌舵人”和“监管者”,将其他职能外移给市场、社区、中介组织。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格局呈现多元化特征,大量自治性的社会组织兴起,国家与社会逐渐分离。关注组织间制度化合作的法团主义作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模式为我国今后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关系的建构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在法团主义的模式中,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制度化的协商、合作关系,国家让出了部分公共权力,允许他们进入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结果是国家与社会双方在社会结构中的相互地位及行为是互动的结果,他们相互创造并互为结果。
2.利益的整合
社会协商包括政府让渡权力给社会自治团体,由此带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的重新调适和定位,从而涉及到利益的整合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收入差距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同时,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的不和谐加剧,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社会阶层分化加快,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涌现,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突出,表现为:一部分社会利益主体自体制外产生,一部分利益主体从原有体制中逸出,都成为游离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对各种利益主体进行有效整合,明确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明确界定国家、社会、市场和其它社会系统的界限并不意味着国家权力的减少,而只是确定了什么是正当权力,什么是不当权力,什么是滥用权力。在利益冲突普遍化的当今时代,要使冲突不至于瓦解整个社会基本秩序,已不可能依凭统治者或某个强势力量单方面的自觉性与意愿,而只能通过建构起实现冲突各方利益调节的机制,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愿望都能够充分表达出来,进而借助于利益整合机制,形成社会价值的基本共识,形成对维系利益共同体的社会共同利益的尊重。
3.格局的重塑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还存在着影响和谐社会建构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不论着眼于世界历史的发展阶段,还是从国内国际的现状来看,当代社会都是一个充满利益矛盾与冲突的风险社会,出现了如贫富差距、社会阶层和政治腐败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对政府、市场和社会进行重新定位,适应转型时期的社会特点,重新塑造权力格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之间的反差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政府权威。一些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效率低下,政府各层级之间、组织和个人之间缺乏有效协调,人治色彩较为浓重,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民众对政府信任度不足。政治权威的弱化状况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带来了深刻的负面效应,并严重影响了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这种现状使我们不得不对政府权威本身进行深入的思考。不论是在社会生产还是社会生活中,权威都是不可缺少的,社会转型中的政府尤其需要有足够的权威,因此要首先要增强政府权威,加强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强化政党整合功能,实现社会和谐。
四、加强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的互动,完善协商民主
任何民主形式都有一个不断建设、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政
治参与的意识不断提高,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愿望日益增强,更加需要我们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进一步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两种模式中,社会协商相对来说比较弱,民间政治参与的程度和能力比较低。因此,要拓宽社会协商的渠道,加强社会协商的力度,在如劳动者与企业利益、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利益群体的诉求和表达等问题上积极发挥社会协商的作用。当然,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又要服从国家利益,正确地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无论是选举民主还是协商民主,都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鲜明的特色和蓬勃的生机;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只有在民主、和谐、宽松、活跃的良好氛围中,协商民主才能充分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充分发挥其他民主形式的作用。只有把各种民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不断推进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最后,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必须加强政治协商和社会协商之间的互动,努力使协商民主这一形式更好地服务于发展人民民主,服务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作者单位: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