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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增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制订我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计划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