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社区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上门服务或日托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护、康复护理、休闲娱乐服务、家政服务等。这种养老服务使老年人不必离开熟悉的社区、家庭,真正实现了家庭养老,并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关键词:社区日托养老服务;日间照护;就地养老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平台专项)“徐州市社区既有建筑改造为‘嵌入式’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设计研究”(JYJPZX20-14)研究成果。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2.6亿,占人口总数的18.7%, 65周岁以上人口超过1.9亿,占人口总数的13.5%。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目前常见养老模式及特点分析
(一)家庭型养老
家庭型养老是目前大多数家庭采用的养老模式,老年人不离开自己的家庭,由家人照顾。根据我国的传统思想和文化,家庭型养老方式经常会成为首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家庭单位变得越来越小,子女工作和老人照护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这种传统型的养老方式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弊端。白天子女上班后,家中老人無人照料,精神和情绪都会发生变化。并且如果老人存在部分失能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更加专业的照护,时间久了,将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二)机构型养老
机构型养老是指老年人离开自己的居住环境,到养老院、托老所等机构进行集中养老。选择机构型养老的老年人多为失能老人或孤寡老人。尽管机构可以为其提供相对专业的照护服务,但是从感情上来说,这种养老方式缺乏家人的陪伴和关怀,是很多老年人不愿意接受的。这也是大多数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不愿意选择机构型养老的原因。
(三)社区型养老
社区型养老是指在社区内建立相对较为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以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专业化养老服务。采用这种方式养老的老年人正常居住家中,由社区内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或专门的社区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的照护,包括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等。老年人可以居住在家中,不必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庭和日常活动的社区。同时,社区综合各种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较为专业的养老服务。
二、实地调研状况分析
针对开展社区日间养老中心的设想,在徐州市某社区做了实地调研。该社区隶属于某大型国企,小区内部基础设施完善,开设有医院、学校、餐馆等,属于比较成熟的社区。
(一)老年人的实际居住状况
经过问卷调研和现场走访,对社区内老年人居住的实际情况做了大致的分类。参与调研的老年人中,老伴尚在并共同居住的占总人数的65%,独自居住的占总人数的35%;和子女共同居住的占调研总人数的14%,和子女不住在一起但住在同一社区的占18%,不和子女居住的空巢老人家庭占68%;社区内有一位子女的老年家庭占总人数的64%,有两位及以上子女的占总人数的36%。
(二)老年人的住房条件
调查显示,住房面积在60—75平方米的约占22%,住房面积为75—86平方米的约占58%,住房面积为95—115平方米的约占16%,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120平方米以上的约占4%。该社区的住房是在2000年左右修建的,属于较老的小区,因此,有一部分人的住房面积没有达到2018年12月统计的徐州市人均住房面积50.9平方米的数值。调查显示,大部分的老年人对目前的居住条件和社区环境比较满意。
(三)老年人的文化程度和当前的收入
该社区老年人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约62%的老年人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约33%的老年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只有极少数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同时,该社区的老年人绝大多数都有固定的月收入。多数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于退休金,这部分老年人约占总数的90%;剩下一部分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于伴侣的退休金及子女给予的生活费用。因为所调研的老年人大部分都退休于同一个企业,因此,每月的固定收入是差不多的,在3000元以下的约占10%左右,在3000—5000元的约占80%,还有少数老年人的月收入超过了5000元。
(四)老年人的医疗保障
调查显示,参与调研的老年人每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约占8%,在1000—3000元的占63%左右,在3000元以上的占到近29%。医疗费用超过一定的自付金额后,基本是由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报销。大部分的老年人表示,自己的收入足以负担每年的医疗费用,但也有一部分老年人需要子女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另外,据调查,该社区的老年人如有就医需求,大部分会首选社区内部的医院。社区内部的医院属于二甲综合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基本能满足老年人的治疗需求。
通过调查发现,该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模式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只有极少数失能老人进入了养老机构。在调查过程中,老年人一致表示不愿意离开自己居住的社区进入陌生的养老机构,在有自理能力的情况下还是愿意选择家庭养老。同时,老年人表示不与儿女一起居住的理由是因为生活习惯等各方面不能互相适应,还有的老年人表示子女工作太忙,不愿意给孩子增加负担。但是他们又表示,如果生活中出现重大事情无法解决,还是会第一时间通知子女寻求帮助。
三、社区内现有养老设施的调查分析
社区内配备的生活设施主要为小区内部道路两侧的商店、餐饮店等商业设施,缺少老年人所需的专业生活照料设施。这些商业设施布局较为零散,分布在几条主干道的两旁,服务对象为社区内的所有居民,有时也会为社区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并不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
由于面积较大,社区又根据位置分成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都设置了退休管理站,也就是老年活动中心。但这些老年活动中心的活动以棋牌娱乐为主,活动内容较为单一,不足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四、社区日间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措施
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倡就地养老,这就需要在社区内建立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
(一)明确服务人群
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的对象是本社区的老年人,但由于社区内大部分的老人在50岁或者55岁就退休了,所以这部分年龄不算大,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会把刚退休的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反而不太会成为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
年龄在60岁到70岁之间的老人,他们生活尚能够自理,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对日常生活琐事的处理会逐渐变得不像以前那么得心应手,他们会经常来到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解决餐饮、娱乐等日常生活需求,这部分老人可能成为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
有些年龄在75岁以上的老人,或者处于半失能状态的老人,会有比较多的生活照护及医疗需求,这部分老人是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服务的对象。
还有一部分是完全失能的老人。针对这部分老人的照护,需要更加专业的服务,如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这部分老人如果整天呆在家里会加速病情的恶化,所以,他们也是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重点服务对象。
针对半失能老人和完全失能的老人,要根据所需提供照护服务,并结合老人自身的情况做出系统的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定制配套的服务内容。例如,可考虑专人接送或入户陪伴,使社区养老和家庭养老充分融合。
(二)突出医养结合
目前社区内存在的老年活动中心功能过于单一,局限于棋牌娱乐方面,无法满足部分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可以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把社区内的醫疗设施与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结合起来。例如,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内医院的闲置病床,让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老年人在遇到突发疾病或者在慢性疾病的长期治疗期内,能够及时住院治疗,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也可以设置老年康复室,满足康复期老年人的康复休养需求,使之能够接受比较专业的康复训练,从而逐渐恢复身体机能。
(三)提高居民认知度与参与度
基于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多样化、受众复杂化的特点,在选址建设之前,应广泛听取社区内居民的合理建议,充分了解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实际需求,对服务中心的选址、服务内容、功能空间配置等进行合理的设计,以确保养老服务中心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多种需求。
同时,还应加大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通过宣讲、交流等活动,使社区内的老年人对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有所了解并真正接受。养老中心还应做好社区内老年人的信息采集工作并做好健康档案,以便有需求的老年人能及时获得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
五、结语
在社区内建立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为家庭养老提供充分、专业的辅助性服务,是当前大多数老年人和其子女都能接受的养老方式。但建设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必须注意以下方面: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比较多样化,情况也较为复杂,必须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必须由社区负责,通过社区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养老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专业性的,并得到老年人和其家属的认可。总之,大力发展社区日间养老服务中心,真正帮助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符合目前家庭养老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吴乐,庞润.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的设计策略探究[J].城市建筑,2019(6):4.
[2]焦亚梅,郭晶.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设计探索[J].家具与室内陈设,2020(3):49-51.
[3]朱浩.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及其实践逻辑[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5):98-106.
[4]刘伟,徐晓燕.社区级养老服务用房设计优化策略探索:基于合肥与南京的案例调研[J].城市建筑,2020(20):70-72,76.
[5]李砚忠,牛顺娇.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以G市14家日间照料中心为例[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2):47-56.
作者单位: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社区日托养老服务;日间照护;就地养老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平台专项)“徐州市社区既有建筑改造为‘嵌入式’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设计研究”(JYJPZX20-14)研究成果。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2.6亿,占人口总数的18.7%, 65周岁以上人口超过1.9亿,占人口总数的13.5%。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目前常见养老模式及特点分析
(一)家庭型养老
家庭型养老是目前大多数家庭采用的养老模式,老年人不离开自己的家庭,由家人照顾。根据我国的传统思想和文化,家庭型养老方式经常会成为首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家庭单位变得越来越小,子女工作和老人照护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这种传统型的养老方式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弊端。白天子女上班后,家中老人無人照料,精神和情绪都会发生变化。并且如果老人存在部分失能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更加专业的照护,时间久了,将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二)机构型养老
机构型养老是指老年人离开自己的居住环境,到养老院、托老所等机构进行集中养老。选择机构型养老的老年人多为失能老人或孤寡老人。尽管机构可以为其提供相对专业的照护服务,但是从感情上来说,这种养老方式缺乏家人的陪伴和关怀,是很多老年人不愿意接受的。这也是大多数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不愿意选择机构型养老的原因。
(三)社区型养老
社区型养老是指在社区内建立相对较为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以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专业化养老服务。采用这种方式养老的老年人正常居住家中,由社区内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或专门的社区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的照护,包括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等。老年人可以居住在家中,不必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庭和日常活动的社区。同时,社区综合各种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较为专业的养老服务。
二、实地调研状况分析
针对开展社区日间养老中心的设想,在徐州市某社区做了实地调研。该社区隶属于某大型国企,小区内部基础设施完善,开设有医院、学校、餐馆等,属于比较成熟的社区。
(一)老年人的实际居住状况
经过问卷调研和现场走访,对社区内老年人居住的实际情况做了大致的分类。参与调研的老年人中,老伴尚在并共同居住的占总人数的65%,独自居住的占总人数的35%;和子女共同居住的占调研总人数的14%,和子女不住在一起但住在同一社区的占18%,不和子女居住的空巢老人家庭占68%;社区内有一位子女的老年家庭占总人数的64%,有两位及以上子女的占总人数的36%。
(二)老年人的住房条件
调查显示,住房面积在60—75平方米的约占22%,住房面积为75—86平方米的约占58%,住房面积为95—115平方米的约占16%,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120平方米以上的约占4%。该社区的住房是在2000年左右修建的,属于较老的小区,因此,有一部分人的住房面积没有达到2018年12月统计的徐州市人均住房面积50.9平方米的数值。调查显示,大部分的老年人对目前的居住条件和社区环境比较满意。
(三)老年人的文化程度和当前的收入
该社区老年人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约62%的老年人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约33%的老年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只有极少数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同时,该社区的老年人绝大多数都有固定的月收入。多数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于退休金,这部分老年人约占总数的90%;剩下一部分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于伴侣的退休金及子女给予的生活费用。因为所调研的老年人大部分都退休于同一个企业,因此,每月的固定收入是差不多的,在3000元以下的约占10%左右,在3000—5000元的约占80%,还有少数老年人的月收入超过了5000元。
(四)老年人的医疗保障
调查显示,参与调研的老年人每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约占8%,在1000—3000元的占63%左右,在3000元以上的占到近29%。医疗费用超过一定的自付金额后,基本是由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报销。大部分的老年人表示,自己的收入足以负担每年的医疗费用,但也有一部分老年人需要子女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另外,据调查,该社区的老年人如有就医需求,大部分会首选社区内部的医院。社区内部的医院属于二甲综合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基本能满足老年人的治疗需求。
通过调查发现,该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模式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只有极少数失能老人进入了养老机构。在调查过程中,老年人一致表示不愿意离开自己居住的社区进入陌生的养老机构,在有自理能力的情况下还是愿意选择家庭养老。同时,老年人表示不与儿女一起居住的理由是因为生活习惯等各方面不能互相适应,还有的老年人表示子女工作太忙,不愿意给孩子增加负担。但是他们又表示,如果生活中出现重大事情无法解决,还是会第一时间通知子女寻求帮助。
三、社区内现有养老设施的调查分析
社区内配备的生活设施主要为小区内部道路两侧的商店、餐饮店等商业设施,缺少老年人所需的专业生活照料设施。这些商业设施布局较为零散,分布在几条主干道的两旁,服务对象为社区内的所有居民,有时也会为社区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并不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
由于面积较大,社区又根据位置分成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都设置了退休管理站,也就是老年活动中心。但这些老年活动中心的活动以棋牌娱乐为主,活动内容较为单一,不足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四、社区日间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措施
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倡就地养老,这就需要在社区内建立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
(一)明确服务人群
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的对象是本社区的老年人,但由于社区内大部分的老人在50岁或者55岁就退休了,所以这部分年龄不算大,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会把刚退休的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反而不太会成为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
年龄在60岁到70岁之间的老人,他们生活尚能够自理,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对日常生活琐事的处理会逐渐变得不像以前那么得心应手,他们会经常来到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解决餐饮、娱乐等日常生活需求,这部分老人可能成为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
有些年龄在75岁以上的老人,或者处于半失能状态的老人,会有比较多的生活照护及医疗需求,这部分老人是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服务的对象。
还有一部分是完全失能的老人。针对这部分老人的照护,需要更加专业的服务,如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这部分老人如果整天呆在家里会加速病情的恶化,所以,他们也是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重点服务对象。
针对半失能老人和完全失能的老人,要根据所需提供照护服务,并结合老人自身的情况做出系统的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定制配套的服务内容。例如,可考虑专人接送或入户陪伴,使社区养老和家庭养老充分融合。
(二)突出医养结合
目前社区内存在的老年活动中心功能过于单一,局限于棋牌娱乐方面,无法满足部分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可以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把社区内的醫疗设施与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结合起来。例如,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内医院的闲置病床,让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老年人在遇到突发疾病或者在慢性疾病的长期治疗期内,能够及时住院治疗,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也可以设置老年康复室,满足康复期老年人的康复休养需求,使之能够接受比较专业的康复训练,从而逐渐恢复身体机能。
(三)提高居民认知度与参与度
基于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多样化、受众复杂化的特点,在选址建设之前,应广泛听取社区内居民的合理建议,充分了解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实际需求,对服务中心的选址、服务内容、功能空间配置等进行合理的设计,以确保养老服务中心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多种需求。
同时,还应加大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通过宣讲、交流等活动,使社区内的老年人对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有所了解并真正接受。养老中心还应做好社区内老年人的信息采集工作并做好健康档案,以便有需求的老年人能及时获得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
五、结语
在社区内建立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为家庭养老提供充分、专业的辅助性服务,是当前大多数老年人和其子女都能接受的养老方式。但建设日托型养老服务中心必须注意以下方面: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比较多样化,情况也较为复杂,必须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必须由社区负责,通过社区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养老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专业性的,并得到老年人和其家属的认可。总之,大力发展社区日间养老服务中心,真正帮助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符合目前家庭养老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吴乐,庞润.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的设计策略探究[J].城市建筑,2019(6):4.
[2]焦亚梅,郭晶.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设计探索[J].家具与室内陈设,2020(3):49-51.
[3]朱浩.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及其实践逻辑[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5):98-106.
[4]刘伟,徐晓燕.社区级养老服务用房设计优化策略探索:基于合肥与南京的案例调研[J].城市建筑,2020(20):70-72,76.
[5]李砚忠,牛顺娇.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以G市14家日间照料中心为例[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2):47-56.
作者单位: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