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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施《渔业法》20年来,对维护广大渔民的权益,推进水产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养殖产量从1985年的4.7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2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从1985年的20.60万吨增加到35.35万吨;渔业总产值从1985年的2.8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99%,增加到2005年的51.6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