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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以前,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费用、利润、资产、负债等确认和计量方面大体一致,按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基本一致,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较为简单.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对收益、费用等确认方法产生了较大差异,该差异导致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进而产生了本期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问题.这些问题构成了所得税会计理论上争论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