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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创新,认为新的消防法科学确定消防审验权行政许可的范围,突出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健全了社会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机构内部监督机制。文章同时认为,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还存在配套性法规及规范亟待制定和完善、消防审验权的范围仍需进一步厘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