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党政干部健康社会心态的培育思路

来源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en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心态真实地反映了一个时代背景下人们的心理发展趋向,对社会关系和谐、社会局势稳定产生直接的影响.基层党政干部是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肩负社会改革与建设任务,他们的心态是否健康以及由其衍生的价值取向、情绪表征等因素将对社会政治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关系到个人发展、国家发展的全面实现.
其他文献
正当防卫是公民的一项比较特殊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制止违法侵害行为,对违法侵害行为享有防卫的权利.正当防卫作为违法犯罪的阻却事由,是公民维护自己合
失信联合惩戒的制度创新实践源自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但在从理论层面阐释其正当性时,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一方面,传统概念法学或行政法教义学在解释失信(部门)惩戒措施的行为属性时,遇到了不少困难,理论上难于自圆其说;另一方面,新公法学的理论正当性探求,或因其“去法化”特征,或因某些条件缺失,也存在一些问题与缺陷。而部分学者提出的“独立或综合责任说”解决方案,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并不可行。建议基于合法性和最佳性的目的平衡立场重塑立法和行政的关系,科学设置行政权的制约监督方式,合理配置行政权与立法权的权限范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并非截然对立,而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刑事诈骗的特殊性在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且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经济纠纷背景下认定刑事诈骗,应在与民事欺诈的不同层次关系上展开,进行层级式的审查。具体来说,先要进行层级一的排除审查,将不具有民事欺诈外观的行为排除出刑事诈骗犯罪构成审查的范围;其次进行层级二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审查,判断行为人是否操控交易基础信息欺骗了被害人,并且对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进行推定判断。此外,在程序法层面,要警惕出于不当利益驱使而插手经济纠纷的现象,重视证据的收集与合法性判断
根据《经济贸易协议》第一阶段协定,中国有义务修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门槛.修改可以分为“过渡措施”和“后续措施”两个阶段.“过渡措施”阶段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