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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地方》和《乡村里的中国》两部纪律片,以中英两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就中国乡村社会转型问题做了不同的诠释。前者强调农民对自身主体权利的自觉争取,认为中国乡村社会的转型,是农民自身要求并不断争取的最终结果;而后者则强调以国家政权的力量保障农民权利的获得,实现中国农村社会的平稳有序转型。结合两者的观点可知,为实现这一目的,需要农民和国家共同努力方能实现。
[关键词]工业化;城镇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社会转型
英国历史学家密尔斯先生曾将19世纪的英国乡村社会分作两个系统——以大地产体制为核心的乡村系统,以及以农民家庭经营为核心的村落系统。这两种不同的乡村社会系统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大潮的影响下,有着不同的发展轨迹。乡村系统中的村子容易整体规划而最终成长为市镇城市,村民由此而整体演化为市镇城市里的居民;村落系统中小村子的分散性则使其不易进行整体规划,村民更多地是单个地融入到某一市镇城市或其他城市散居生活。这两类乡村社会类型同时也是我国目前主要的两类乡村社会类型,由英国BBC拍摄的《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地方》和焦波先生组织拍摄的《乡村里的中国》分别触及到了这两类乡村社会类型在应对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些发展方向及其挣扎与无奈。
由英国BBC拍摄的《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地方》中的重庆市巫溪县白马村的农村城市化进程类似于密尔斯先生所谓的乡村系统中的乡村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转型类型;而焦波先生组织拍摄的《乡村里的中国》中的山东淄博市沂源县杓峪村则更多的体现着中国众多散居的自然村落对融入现代文明的向往与挣扎,100多户的村落规模,该地区各村落之间的散居状态,远远不足以使该地区向白马村那样整体化为一个市镇小城。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侯建新先生曾就冀中11村做过专题调查,这些村也多是千户以上的大村,优良的土壤环境、平原地理特征、靠近城市的地区位置,让这类村庄更容易利用现代化的机械进行农业生产,按照国家对粮食或城市对蔬菜、家禽类的需求组织农业生产,甚至按照城镇规划的方式重组村庄结构,实现向现代化的乡村社会转型。然而,中国有更多的村落却是杓峪村类的小村落,他们所处的居住、农业生产环境、以及面臨现代化进程的无奈,则体现着另一类乡村社会于转型中的挣扎与辛酸。
乡村社会是一个由农民和土地构成的乡土文明体系,农民与土地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乡村社会中最为重要的成份。在当下的中国,不论是哪种类型的乡村社会类型,其中的村民对其土地的感情都是极为复杂的。正如《乡村里的中国》中的一主人公所说的,“一些人说对土地有感情,实际上我一开始对土地就没有一点感情,就是没有办法,无奈”。“这个土地不养人”,“花十分代价得不到三分收入”,“我觉得熬这个时间都熬得很心疼”。“土地能给予农民什么”?的确,土地回报给农民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为此需要变革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让他们更适宜农民及现代化乡村转型的需要。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需要国家、政府制定更多适宜的政策加以引导,同样需要农民自身革新、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就国家政策而论,国家一直不断地根据变化了的农村发展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土地政策,如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赋予农民对承包地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权能,也即用其承包地上的预期收益做抵押而获得一些贷款的权能。这无疑增强了农民对其土地的处分权能,但农民能否有效利用却是另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权利缺失一直是制约中国三农问题解决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其中包括农民权利意识的缺失。虽然政府一直不断地致力于保证农民权利机制的构建,但有更多的农民却因缺乏权利意识而不能有效地利用已经建立的一些保障机制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与自古有着较强权利意识的英国农民不同。英国民众自古有着较强的权利意识,侯建新先生称其为“主体权利”,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同样包括某个等级或团体的集体权利,如村社、行会、市民、贵族的权利等。具体到农民、村社而论,英国农民所享有的“主体权利”既是它自身权利意识发展的必然,同时又是他们自己不断努力,而一项项逐步争取的结果,正如《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地方》拍摄者以英国农民、村社此类争取权利的做法套用到中国农民、乡村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争取权利的评论一般。实际上,这是一种不甚全面的认识,中国更多的农民实处于权利意识缺失的状态。正如,对中央一号文件所赋予的对其承包地之“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权能”,多数农民并不见得会有效利用,更多的农民则是不知如何利用。
总之,解决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问题,以使农村土地更为农民获益,还需要国家在增强农民权利意识方面做更多的努力,以更好地促进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实现中国乡村社会的平稳转型,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序进行,从而达到最终实现国家民主、富强、繁荣的目标。
作者简介
孙学美(1985-),女,山东费县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欧经济-社会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西欧经济社会史。
[关键词]工业化;城镇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社会转型
英国历史学家密尔斯先生曾将19世纪的英国乡村社会分作两个系统——以大地产体制为核心的乡村系统,以及以农民家庭经营为核心的村落系统。这两种不同的乡村社会系统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大潮的影响下,有着不同的发展轨迹。乡村系统中的村子容易整体规划而最终成长为市镇城市,村民由此而整体演化为市镇城市里的居民;村落系统中小村子的分散性则使其不易进行整体规划,村民更多地是单个地融入到某一市镇城市或其他城市散居生活。这两类乡村社会类型同时也是我国目前主要的两类乡村社会类型,由英国BBC拍摄的《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地方》和焦波先生组织拍摄的《乡村里的中国》分别触及到了这两类乡村社会类型在应对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些发展方向及其挣扎与无奈。
由英国BBC拍摄的《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地方》中的重庆市巫溪县白马村的农村城市化进程类似于密尔斯先生所谓的乡村系统中的乡村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转型类型;而焦波先生组织拍摄的《乡村里的中国》中的山东淄博市沂源县杓峪村则更多的体现着中国众多散居的自然村落对融入现代文明的向往与挣扎,100多户的村落规模,该地区各村落之间的散居状态,远远不足以使该地区向白马村那样整体化为一个市镇小城。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侯建新先生曾就冀中11村做过专题调查,这些村也多是千户以上的大村,优良的土壤环境、平原地理特征、靠近城市的地区位置,让这类村庄更容易利用现代化的机械进行农业生产,按照国家对粮食或城市对蔬菜、家禽类的需求组织农业生产,甚至按照城镇规划的方式重组村庄结构,实现向现代化的乡村社会转型。然而,中国有更多的村落却是杓峪村类的小村落,他们所处的居住、农业生产环境、以及面臨现代化进程的无奈,则体现着另一类乡村社会于转型中的挣扎与辛酸。
乡村社会是一个由农民和土地构成的乡土文明体系,农民与土地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乡村社会中最为重要的成份。在当下的中国,不论是哪种类型的乡村社会类型,其中的村民对其土地的感情都是极为复杂的。正如《乡村里的中国》中的一主人公所说的,“一些人说对土地有感情,实际上我一开始对土地就没有一点感情,就是没有办法,无奈”。“这个土地不养人”,“花十分代价得不到三分收入”,“我觉得熬这个时间都熬得很心疼”。“土地能给予农民什么”?的确,土地回报给农民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为此需要变革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让他们更适宜农民及现代化乡村转型的需要。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需要国家、政府制定更多适宜的政策加以引导,同样需要农民自身革新、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就国家政策而论,国家一直不断地根据变化了的农村发展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土地政策,如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赋予农民对承包地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权能,也即用其承包地上的预期收益做抵押而获得一些贷款的权能。这无疑增强了农民对其土地的处分权能,但农民能否有效利用却是另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权利缺失一直是制约中国三农问题解决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其中包括农民权利意识的缺失。虽然政府一直不断地致力于保证农民权利机制的构建,但有更多的农民却因缺乏权利意识而不能有效地利用已经建立的一些保障机制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与自古有着较强权利意识的英国农民不同。英国民众自古有着较强的权利意识,侯建新先生称其为“主体权利”,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同样包括某个等级或团体的集体权利,如村社、行会、市民、贵族的权利等。具体到农民、村社而论,英国农民所享有的“主体权利”既是它自身权利意识发展的必然,同时又是他们自己不断努力,而一项项逐步争取的结果,正如《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地方》拍摄者以英国农民、村社此类争取权利的做法套用到中国农民、乡村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争取权利的评论一般。实际上,这是一种不甚全面的认识,中国更多的农民实处于权利意识缺失的状态。正如,对中央一号文件所赋予的对其承包地之“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权能”,多数农民并不见得会有效利用,更多的农民则是不知如何利用。
总之,解决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问题,以使农村土地更为农民获益,还需要国家在增强农民权利意识方面做更多的努力,以更好地促进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实现中国乡村社会的平稳转型,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序进行,从而达到最终实现国家民主、富强、繁荣的目标。
作者简介
孙学美(1985-),女,山东费县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欧经济-社会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西欧经济社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