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曾经一度,就法说法、脱离社会实际的判决引起过不少舆论波澜。相对而言,本期案件的二审判决书写得就很有人情味——在判决最后,法官说道:“对于张璐这种邻里朋友之间的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孩子受伤,双方都很心疼,孩子父母应正确对待本次事故,不应迁怒于张璐。”
在法官眼中,邻里朋友间友善互助的价值要远大于一次算不上严重的意外事故中双方的责任划分,这是一种最基本的价值判断。或者说,这一案件与其说是一个法律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社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在陌生人社会中,邻里朋友之间的包容度已经变得些许脆弱。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或许已经忘却了,曾经的互帮互助,总是将“远亲不如近邻”挂在嘴边的父辈们的邻里关系。那时的邻里关系,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特定时代下“单位人”的生活方式,在那时,在邻里的互相帮助中,也可能发生意外,但将这种在友善帮助中的意外诉诸法庭的却很少见。尽管那个时候,客观上讲人们的生活并没有现在丰裕,但对于这种意外却有着很大的包容性,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了,矛盾往往通过基层的调解也很容易解决。
当然,并不是说我们要回到那个曾经的年代。随着城镇化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进入“陌生人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在陌生人社会,人们开始倾向于讲规则、讲法治,对于大社会分工是一种进步,然而现代社会的治理也不能过于机械,越是在陌生人社会,对于友善帮助的包容和微小矛盾的解决机制都是更为宝贵的社会资本。
从这一角度上看,这样一个小意外导致的矛盾最终要靠二审司法裁判来解决,本身就很值得人深思。从社会基本价值判断方面,我们会注意到,很多网友指责原告有些不近人情,虽说有些评论显得过于刻薄,但不得不说,如果原告能有一些基本的包容,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去;从纠纷解决机制来看,这凸显出较大的治理空白,这种社会性的矛盾,一旦发生,最好的解决途径是通过社区或人民调解机构来解决。虽说每个案子都有各自的特殊情况,但这一矛盾没能通过基层调解机构得以解决,也是社会治理上一個不小的遗憾;从司法作为的角度上看,一审法院也存在不少遗憾,即便是这一矛盾不可避免地到了法院,法院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如若真的不能调解,一审法院所做裁判显然也没有充分注意到社会价值的判断。
简单而言,二审判决虽然很有人情味,且做出了应有的价值判断,但仍是遗憾的。这种遗憾并不是二审判决不够好,而是这一矛盾在进入二审之前本应当有太多的机会来解决。在陌生人社会中,对于友善邻里关系的包容性如何能够建立起更为立体、多元和卓有成效的保障机制,才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时代课题。
在法官眼中,邻里朋友间友善互助的价值要远大于一次算不上严重的意外事故中双方的责任划分,这是一种最基本的价值判断。或者说,这一案件与其说是一个法律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社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在陌生人社会中,邻里朋友之间的包容度已经变得些许脆弱。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或许已经忘却了,曾经的互帮互助,总是将“远亲不如近邻”挂在嘴边的父辈们的邻里关系。那时的邻里关系,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特定时代下“单位人”的生活方式,在那时,在邻里的互相帮助中,也可能发生意外,但将这种在友善帮助中的意外诉诸法庭的却很少见。尽管那个时候,客观上讲人们的生活并没有现在丰裕,但对于这种意外却有着很大的包容性,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了,矛盾往往通过基层的调解也很容易解决。
当然,并不是说我们要回到那个曾经的年代。随着城镇化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进入“陌生人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在陌生人社会,人们开始倾向于讲规则、讲法治,对于大社会分工是一种进步,然而现代社会的治理也不能过于机械,越是在陌生人社会,对于友善帮助的包容和微小矛盾的解决机制都是更为宝贵的社会资本。
从这一角度上看,这样一个小意外导致的矛盾最终要靠二审司法裁判来解决,本身就很值得人深思。从社会基本价值判断方面,我们会注意到,很多网友指责原告有些不近人情,虽说有些评论显得过于刻薄,但不得不说,如果原告能有一些基本的包容,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去;从纠纷解决机制来看,这凸显出较大的治理空白,这种社会性的矛盾,一旦发生,最好的解决途径是通过社区或人民调解机构来解决。虽说每个案子都有各自的特殊情况,但这一矛盾没能通过基层调解机构得以解决,也是社会治理上一個不小的遗憾;从司法作为的角度上看,一审法院也存在不少遗憾,即便是这一矛盾不可避免地到了法院,法院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如若真的不能调解,一审法院所做裁判显然也没有充分注意到社会价值的判断。
简单而言,二审判决虽然很有人情味,且做出了应有的价值判断,但仍是遗憾的。这种遗憾并不是二审判决不够好,而是这一矛盾在进入二审之前本应当有太多的机会来解决。在陌生人社会中,对于友善邻里关系的包容性如何能够建立起更为立体、多元和卓有成效的保障机制,才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时代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