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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获悉,今年我省共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67万人,实际招生人数超过70万人。其中,各省辖市直接下达到初中的分配生指标完成比例均超过40%。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各普通初中,以促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仅仅是河南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之一。今后,我省将通过完善机制,健全制度,采取多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继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我省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安排2.1亿元专项资金,又全部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受益学生人数达178万。同时,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小学、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由去年的176元、274元提高到今年的230元、375元;农村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由每天1元分别提高到2元、3元;农村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由去年的350元/平方米提高到今年的400元/平方米,补助资金总额由去年的6.4亿元增加到今年的8.6亿元,农村中小学运转水平逐步提高。
切实加强城乡薄弱学校改造
按照省委、省政府向社会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要求,今年我省先后投入7000万元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装备项目学校6117所;投入2.4亿元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安排项目学校177所;筹资10.5亿元实施城镇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安排项目学校202所,工程完工后将惠及28万名城镇中小学生,极大地缓解城镇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
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简化入学手续,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据统计,今年秋季新学期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应入学人数为16.27万人,安排入学16.26万人,入学率达到99.92%,其中入公办学校比率为87.71%。
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截至目前,全年确定的省级2000名、省辖市级10000名的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已基本完成。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安排近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免试进修本、专科学历教育。实施农村教育硕士培养计划,选拔优秀本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有78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享受到免试入学的政策优惠。启动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有2000余名师范院校毕业生即将奔赴基层教学一线。继续开展第二届农村中小学青年教师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代训、以赛促建,重点引领和服务薄弱学科教师的专业发展。今年的体育、音乐学科竞赛活动有近2万名教师参加,其中1100名教师获得省级奖励。积极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活动,采取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对口支教、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跟岗学习、城乡教师结对指导等形式,努力提升农村学校师资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今年秋季新学期,仅郑州市参加交流的教师就达869人,参与交流的学校341所。
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为建立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1次。首批先进县(市、区)评估验收将在今年年底进行。对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综合评估前10名的县(市、区),颁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奖牌,并奖励每县(市、区)80万元。各省辖市要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先进县创建规划,积极支持并组织所属县(市、区)参加创建活动,争取使一批义务教育发展水平高、工作力度大的县(市、区)率先进入先进县行列,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本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与财政、人事、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要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创建县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在农村中小学图书仪器装备工程、城镇薄弱学校改造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倾斜。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过程指导,跟踪了解创建工作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指导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省教育厅、发改委、建设厅印发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从学校的布局和规模、校园和校舍、仪器设备和场地、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农村中小学的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统一规范。这是办好每一所农村中小学的最低保障线,也是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依据这一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辖区内学校分期分批达到基本标准。
(责 编 再 澜)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继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我省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安排2.1亿元专项资金,又全部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受益学生人数达178万。同时,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小学、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由去年的176元、274元提高到今年的230元、375元;农村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由每天1元分别提高到2元、3元;农村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由去年的350元/平方米提高到今年的400元/平方米,补助资金总额由去年的6.4亿元增加到今年的8.6亿元,农村中小学运转水平逐步提高。
切实加强城乡薄弱学校改造
按照省委、省政府向社会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要求,今年我省先后投入7000万元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装备项目学校6117所;投入2.4亿元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安排项目学校177所;筹资10.5亿元实施城镇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安排项目学校202所,工程完工后将惠及28万名城镇中小学生,极大地缓解城镇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
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简化入学手续,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据统计,今年秋季新学期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应入学人数为16.27万人,安排入学16.26万人,入学率达到99.92%,其中入公办学校比率为87.71%。
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截至目前,全年确定的省级2000名、省辖市级10000名的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已基本完成。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安排近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免试进修本、专科学历教育。实施农村教育硕士培养计划,选拔优秀本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有78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享受到免试入学的政策优惠。启动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有2000余名师范院校毕业生即将奔赴基层教学一线。继续开展第二届农村中小学青年教师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代训、以赛促建,重点引领和服务薄弱学科教师的专业发展。今年的体育、音乐学科竞赛活动有近2万名教师参加,其中1100名教师获得省级奖励。积极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活动,采取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对口支教、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跟岗学习、城乡教师结对指导等形式,努力提升农村学校师资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今年秋季新学期,仅郑州市参加交流的教师就达869人,参与交流的学校341所。
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为建立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1次。首批先进县(市、区)评估验收将在今年年底进行。对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综合评估前10名的县(市、区),颁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奖牌,并奖励每县(市、区)80万元。各省辖市要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先进县创建规划,积极支持并组织所属县(市、区)参加创建活动,争取使一批义务教育发展水平高、工作力度大的县(市、区)率先进入先进县行列,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本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与财政、人事、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要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创建县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在农村中小学图书仪器装备工程、城镇薄弱学校改造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倾斜。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过程指导,跟踪了解创建工作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指导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省教育厅、发改委、建设厅印发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从学校的布局和规模、校园和校舍、仪器设备和场地、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农村中小学的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统一规范。这是办好每一所农村中小学的最低保障线,也是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依据这一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辖区内学校分期分批达到基本标准。
(责 编 再 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