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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村土地转为城市用地具有一定必然性。在征收的过程中,由于征收是政府的强制行为,在行使征收权的时候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很好的限制,出现了大量滥用土地征收权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初衷,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对征收的过程做出具体的法律指导,加大执行力,合理限制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并且应用大众传媒进行政务公开,进行社会监督,对违规操作进行行政复议和司法救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贫富差距和社会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