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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更新监督检查理念,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使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增强财政监督工作实效,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对基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下面就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共同探讨。
一、要创新监督检查理念,构建基层财政“大监督”思路
适应财政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基层财政部门要设立高于同级业务科室的督监察机构,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积极建立健全“大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理顺监督责任体系。针对财政部门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存在的职责不明确、沟通协调不够、监督效率较低等问题,牢固树立监督工作“一盘棋”理念,突出监督检查机构的牵头作用,明确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以严格落实全局监督检查计划为抓手,落实兼职监督员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措施,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
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基层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不统一、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 “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上下级财政部门同步开展监督,重点从财政内部监督、专项资金监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做到三个统一,即检查计划统一、检查部署统一、检查实施统一,实现检查结果共享,增强财政监督工作实效。
三是建立 “三位一体”财政监督机制。针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之间存在的不够协调、缺乏制衡等问题,结合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大平台建设等工作,将项目预算评审、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专项支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各项财政管理系统端口,统一向监督检查部门全面开放。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监督各节点间的信息及时共享,财政监督及时跟进,使财政预算编制、评审执行和动态监督“三位一体”同步进行。
四是建立监督工作刚性考核机制。针对财政监督工作考核缺乏约束力,部分监督工作善始不善终的问题,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力度。把有关业务部门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畴,督促各部门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时完成年度检查目标任务。
二、制定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财政监督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等9项规章制度,从完善检查程序、明确监督职责、改进内部监督、推行信息共享、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对财政监督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建立实施了监督检查约谈提醒制度、内部同步监督制度、兼职监督员制度、集体复核制度、整改跟踪制度等,切实保障了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制度。针对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时效性不够强等问题,建立并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文书格式统一规范为年度检查总结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或专项检查总结报告、被检查单位的具体检查报告三个类别,对报告的范围、内容、用途和流程进行了统一明确,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向局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进行动态报告反映,为促进各项财政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集体复核制度。檢查复核质量不仅影响处理处罚准确性,还事关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复核工作管理,将分散复核改为集体统一复核,由监督检查局领导、各科实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统一组成复核组,统一讨论、统一定性、统一处理意见,把集中定性与复核工作有机结合,对统一定性的案例建立模板编纂成册,以备今后检查工作参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拓展监督领域,推动财政监督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财政自身规范管理。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督,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实施预算评审同步监督、事中监督、开展绩效监督等方式,强化对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检查,对深化财政管理发挥积极推动作用。首先,加强内部科室履行职责情况监督。对局内各科室(局)的审计整改、预算编制执行、内控制度的建立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次,实施内部审计。对局属各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有效防范内部财务风险。
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综合监督。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检查不同事项存在重复检查、监督低效等问题,注意整合检查项目和人员,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相结合的综合监督,避免重复检查,减轻被查单位负担。对查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违规违纪问题,全部下达处理决定督促整改落实,使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注重绩效评价,探索推行绩效监督。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局各业务科室及相关单位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实施同步绩效监督,重点关注了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工作质量、评价结论、报告质量、中介和专家的资质等情况。跟踪并抽查重点项目,出具绩效监督报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仅检查财政资金的合规性,也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情况,重点从项目立项、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管理、事权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等方面实施全面监督。(作者单位为沂南县财政局)
一、要创新监督检查理念,构建基层财政“大监督”思路
适应财政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基层财政部门要设立高于同级业务科室的督监察机构,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积极建立健全“大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理顺监督责任体系。针对财政部门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存在的职责不明确、沟通协调不够、监督效率较低等问题,牢固树立监督工作“一盘棋”理念,突出监督检查机构的牵头作用,明确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以严格落实全局监督检查计划为抓手,落实兼职监督员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措施,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
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基层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不统一、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 “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上下级财政部门同步开展监督,重点从财政内部监督、专项资金监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做到三个统一,即检查计划统一、检查部署统一、检查实施统一,实现检查结果共享,增强财政监督工作实效。
三是建立 “三位一体”财政监督机制。针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之间存在的不够协调、缺乏制衡等问题,结合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大平台建设等工作,将项目预算评审、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专项支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各项财政管理系统端口,统一向监督检查部门全面开放。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监督各节点间的信息及时共享,财政监督及时跟进,使财政预算编制、评审执行和动态监督“三位一体”同步进行。
四是建立监督工作刚性考核机制。针对财政监督工作考核缺乏约束力,部分监督工作善始不善终的问题,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力度。把有关业务部门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畴,督促各部门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时完成年度检查目标任务。
二、制定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财政监督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等9项规章制度,从完善检查程序、明确监督职责、改进内部监督、推行信息共享、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对财政监督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建立实施了监督检查约谈提醒制度、内部同步监督制度、兼职监督员制度、集体复核制度、整改跟踪制度等,切实保障了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制度。针对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时效性不够强等问题,建立并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文书格式统一规范为年度检查总结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或专项检查总结报告、被检查单位的具体检查报告三个类别,对报告的范围、内容、用途和流程进行了统一明确,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向局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进行动态报告反映,为促进各项财政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集体复核制度。檢查复核质量不仅影响处理处罚准确性,还事关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复核工作管理,将分散复核改为集体统一复核,由监督检查局领导、各科实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统一组成复核组,统一讨论、统一定性、统一处理意见,把集中定性与复核工作有机结合,对统一定性的案例建立模板编纂成册,以备今后检查工作参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拓展监督领域,推动财政监督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财政自身规范管理。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督,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实施预算评审同步监督、事中监督、开展绩效监督等方式,强化对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检查,对深化财政管理发挥积极推动作用。首先,加强内部科室履行职责情况监督。对局内各科室(局)的审计整改、预算编制执行、内控制度的建立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次,实施内部审计。对局属各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有效防范内部财务风险。
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综合监督。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检查不同事项存在重复检查、监督低效等问题,注意整合检查项目和人员,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相结合的综合监督,避免重复检查,减轻被查单位负担。对查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违规违纪问题,全部下达处理决定督促整改落实,使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注重绩效评价,探索推行绩效监督。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局各业务科室及相关单位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实施同步绩效监督,重点关注了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工作质量、评价结论、报告质量、中介和专家的资质等情况。跟踪并抽查重点项目,出具绩效监督报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仅检查财政资金的合规性,也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情况,重点从项目立项、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管理、事权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等方面实施全面监督。(作者单位为沂南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