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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思维是贯穿刑事立法和司法的一种重要思维方式,其核心是基于事物本质进行的事物间类似性判断。类型思维在立法上表现为试图用概念来描述类型,类型性立法是中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方向,与罪刑法定所要求的明确性之间不存在冲突;在司法上的适用则是将案件事实与类型项下的典型事例之间相互比较,通过其相似度的判断来决定将案件情形纳入该类型的可能性。作为类型的典型例子,刑法上的“占有”表面上是一个概念,实质上是一个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