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刘勰和巴赫金都深刻认识到,对于具体的作品而言,其体裁的最终实现,有赖于作者熟练而自由地运用适当的体裁充分完满地叙事、状物、传情、达意,实现题材内容、体裁规范和作者自由创造的完美统一。语境、对象和目的、以及话语主体的个人意向和情调是制约体裁样式产生、变形和创新的动力。二者间“体裁”观念的差异,则在于文化历史根源、社会价值观念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