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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不仅要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上来,还要让不敢干、不会干、不愿干的干部腾出位置,形成“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任用新导向。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负有对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干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分管范围、分管科室的干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组织部门是干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一定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落实责任要严肃态度,端正认识,摆正心态,不怕得罪人,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坚决杜绝虚与委蛇、阳奉阴违的现象,切实扛起干部管理的责任担当。落实责任要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层层管理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把干部能上能下的日常管理、监督列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严格的责任落实,深化对能上能下的规律认识,把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落实责任要严明纪律,干部“能下”之所以不能成为一种常态,其原因在于“下”的标准不够统一明确,很难让“下”的干部心服口服,所以,推动能上能下必须一碗水端平、一根绳拉直,以铁的标准、铁的执行确保干部能上能下取得实效。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客观公正识别干部。通过客观公正识别,准确界定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干部,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事业上扛得起、工作上干得实、廉洁上把得紧的干部,从而准确掌握哪些干部该“上”,哪些干部应“下”。识别干部要“远”看,既要注重可量化的显绩,更要重视“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看是否在为一个地方长远发展铺路、奠基,看是否在做干当前、想长远、积后劲的工作。识别干部要“近”看,要通过民主测评、翻阅档案、查看履历、延伸调查、科学分析,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识别干部要“高”看,要将干部放入全县干部资源“一盘棋”进行分析研判,通過比较分析,全面掌握干部的优势和劣势。识别干部要“低”看,要深入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口碑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参考。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严格标准程序用干部。要以“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为导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明确在干部选拔中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当前,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一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程序,遵循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大环节,不省程序流程、不违制度要求,依法用权、照章办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级的,应当降职使用”等规定。二要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坚持调整“四类”领导干部,始终坚持“以德才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靠公论定取舍”,有能则举,无能则下。三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选干部,大力选拔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干部,对存在“不严不实”的已经在领导岗位上的干部,合理运用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问责免职等方式,坚决调整下来,切实破解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问题。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安排,以谨慎负责的态度分类处理,让被处理者心服口服。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负有对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干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分管范围、分管科室的干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组织部门是干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一定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落实责任要严肃态度,端正认识,摆正心态,不怕得罪人,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坚决杜绝虚与委蛇、阳奉阴违的现象,切实扛起干部管理的责任担当。落实责任要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层层管理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把干部能上能下的日常管理、监督列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严格的责任落实,深化对能上能下的规律认识,把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落实责任要严明纪律,干部“能下”之所以不能成为一种常态,其原因在于“下”的标准不够统一明确,很难让“下”的干部心服口服,所以,推动能上能下必须一碗水端平、一根绳拉直,以铁的标准、铁的执行确保干部能上能下取得实效。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客观公正识别干部。通过客观公正识别,准确界定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干部,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事业上扛得起、工作上干得实、廉洁上把得紧的干部,从而准确掌握哪些干部该“上”,哪些干部应“下”。识别干部要“远”看,既要注重可量化的显绩,更要重视“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看是否在为一个地方长远发展铺路、奠基,看是否在做干当前、想长远、积后劲的工作。识别干部要“近”看,要通过民主测评、翻阅档案、查看履历、延伸调查、科学分析,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识别干部要“高”看,要将干部放入全县干部资源“一盘棋”进行分析研判,通過比较分析,全面掌握干部的优势和劣势。识别干部要“低”看,要深入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口碑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参考。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严格标准程序用干部。要以“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为导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明确在干部选拔中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当前,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一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程序,遵循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大环节,不省程序流程、不违制度要求,依法用权、照章办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级的,应当降职使用”等规定。二要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坚持调整“四类”领导干部,始终坚持“以德才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靠公论定取舍”,有能则举,无能则下。三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选干部,大力选拔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干部,对存在“不严不实”的已经在领导岗位上的干部,合理运用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问责免职等方式,坚决调整下来,切实破解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问题。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安排,以谨慎负责的态度分类处理,让被处理者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