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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渭南市四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健全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推进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的意见 》,对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试行“无校籍”管理改革。
坚持“三项原则”保证无校籍管理改革稳步实施。一是坚持协同推动原则。要求各县(市、区)把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与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以及大学区管理制度改革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二是坚持民主协商原则。要求改革要以人为本,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原则。要求县级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合力。
采取“五项举措”确保无校籍管理改革落到实处。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在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人社部门核定的中高级岗位总量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对县域内教师实行统一管理、按需配备,把教师由“学校人”转变成“系统人”,对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实行区域内统筹、无校籍管理。二是完善聘用制度。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根据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数量和聘用岗位总量,以校为单位实行岗位竞聘,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紧缺学科教师由中心學校进行聘用,根据实际需要在区域内统筹使用。聘用单位(学校)会同任教学校负责聘用教师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三是区域优化统筹。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状,结合各地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确定紧缺学科教师范畴。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在县域内统筹实行,根据实际确定实施区域。重点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在辖区内建立学区管理体制,对学区内紧缺学科教师实行无校籍管理,结合各校学科需求合理配置师资。根据实际需要,实行教师定点教学、多点走教、轮流支教、兼职任教等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农村偏远学校、村小教学点课程开足开齐。四是激励引导推动。鼓励中青年教师自愿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各县(市、区)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业务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支持激励政策。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解决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教师,特别是跨学校任教的紧缺学科教师的交通、生活补助等。五是完善转岗退出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为核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职工转岗和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统筹调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被聘用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离岗培训一年,培训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培训仍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调离教师岗位,进行转岗培训从事后勤服务工作或调离、解除人事聘用合同。
明确“四项要求”为无校籍管理改革提供保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以县为主”原则,要求各县(市、区)教育、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配套改革政策,稳步推进实施。三是强化督查考核。要求各县(市、区)将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推进力度。市上也将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通报进展情况。四是营造舆论氛围。要求各县(市、区)做好教师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无校籍”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渭南市教育局)
坚持“三项原则”保证无校籍管理改革稳步实施。一是坚持协同推动原则。要求各县(市、区)把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与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以及大学区管理制度改革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二是坚持民主协商原则。要求改革要以人为本,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原则。要求县级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合力。
采取“五项举措”确保无校籍管理改革落到实处。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在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人社部门核定的中高级岗位总量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对县域内教师实行统一管理、按需配备,把教师由“学校人”转变成“系统人”,对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实行区域内统筹、无校籍管理。二是完善聘用制度。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根据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数量和聘用岗位总量,以校为单位实行岗位竞聘,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紧缺学科教师由中心學校进行聘用,根据实际需要在区域内统筹使用。聘用单位(学校)会同任教学校负责聘用教师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三是区域优化统筹。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状,结合各地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确定紧缺学科教师范畴。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在县域内统筹实行,根据实际确定实施区域。重点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在辖区内建立学区管理体制,对学区内紧缺学科教师实行无校籍管理,结合各校学科需求合理配置师资。根据实际需要,实行教师定点教学、多点走教、轮流支教、兼职任教等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农村偏远学校、村小教学点课程开足开齐。四是激励引导推动。鼓励中青年教师自愿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各县(市、区)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业务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支持激励政策。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解决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教师,特别是跨学校任教的紧缺学科教师的交通、生活补助等。五是完善转岗退出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为核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职工转岗和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统筹调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被聘用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离岗培训一年,培训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培训仍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调离教师岗位,进行转岗培训从事后勤服务工作或调离、解除人事聘用合同。
明确“四项要求”为无校籍管理改革提供保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以县为主”原则,要求各县(市、区)教育、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配套改革政策,稳步推进实施。三是强化督查考核。要求各县(市、区)将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推进力度。市上也将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通报进展情况。四是营造舆论氛围。要求各县(市、区)做好教师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无校籍”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渭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