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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变化的客观要求,更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重要举措。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日益变化,养老重新成为家庭的责任。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农民流动性的增强,以及家庭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难于与子女一起生活。20世纪80年代末,我市独自生活的老人接近1/5。一旦年老体弱无法获取稳定收入,其独自生活将十分困难。而调查情况表明:大多数农民开始树立了养老保险的意识,对子女养老的依赖程度明显下降。但没有明确农村老年人对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和自由转让权,使得土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