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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新时期军队后勤建设思想为指导,结合军队实际,对军队自筹基本费管理这一重大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分析了当前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军队财务;自筹基本建设费;管控
近年来,军队自筹基本建设很好地分担了军队工程建设任务,成为军队工程建设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善部队官兵生活,提高部队战斗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就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吗,并提出了几点改进意见。
一、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计划执行不严,不按要求办事
1.“三超”问题较为突出
最近几年来,有些部队和单位无视总部的规定,任意扩大建设规模,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标准、超面积建设时有发生。导致了基本建设自筹资金规模过大,使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项目计划不能很好的执行。超规模,主要表现是不按计划组织工程建设,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盲目建设,没有按计划投资控制建设规模。超标准,主要表现是不从实际需求出发,不按标准组织设计施工,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超经费,主要表现是擅自搞计划外工程,或不顾单位财力可能,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造成经费超支,挤占了正常经费,亏空了家底。
2.未存先报,未审先批和未批先用的现象较为普遍
有的单位无视相关规定,不将自筹建设资金交存上级财务部门指定账户,就上报建设计划,而上级主管部门在没有向同级财务部门核实其自筹基本建设费是否到位的情况下,就批准其建设计划,造成未存先报,为审先批的事实。还有的建设单位一边报计划,一边进行建设,搞先斩后奏,客观上造成未批先用的事实。
(二) 经费来源多,管控难度大
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来源渠道多,目前主要来自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部分经费结余,以及通过集资、获得捐赠等形式获得的合法资金:一是土地出售或置换。这已成为部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的主要来源渠道。这部分经费金额大,有的不经过财务部门交易,为计划外工程上马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营区换建。经与地方协商,卖掉繁华地段的旧营区,然后由地方给予部分经费补偿,在建新营区。三是预算外收入。这些自筹基本建设费,从来源上财务部门都不好监管,很容易造成自筹基本建设失控。
(三) 监督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没有落实自筹基本建设费预决算管理制度。规定要求自筹基本建设费结算应随年度基本建设费决算一并办理。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往往是根据计划批复情况,直接将验资款逐级退还给建设单位,既没有按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逐级向下拨款,也没有要求建设单位编报基本建设费决算。二是没有落实定期申报制度。根据规定,军队自筹资金工程实行集中申报制度,每年办理一次。但是一些单位由于缺乏长远规划,加之单位领导决策的随意性,以及对政策规定不了解,大部分仍是想到一个项目就报一次,资金审验缺乏计划性。
二、加强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 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科学理财观
各级领导、主管部门和业务人员必须切实树立科学理财观念。一要树立责任意识,克服眼前利益和功利思想,树立长远意识,充分搞好项目前期论证,确实将部队急需,官兵急需的工程摆在立项首位,切实把搞好基建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二要树立法规意识,各单位要严格按总部规定的权限,按法定程序对自筹工程建设进行申报,立项,审批以及施工建设,做好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二) 严格执行计划,贯彻管理原则
军队自筹工程建设必须严格贯彻《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经报批擅自搞建设,以及越权审批自筹基本建设计划。工程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自筹工程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报批的自筹工程项目,坚决主动避免“超规模”“超标准”“超经费”建设的发生。
军队自筹基本建设必须严格贯彻“统收统支,先存后支,先批后用”的原则。实行这一原则是加强自筹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力措施,也是各级财务部门加强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的基础,如不落实“先存后用”的规定,财务部门监督、审查的职能就无从谈起。
(三) 强化成本管控,提高投资效益
1. 做好管过程管控,加强资金管理
将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的管理由单纯的资金审验,拓展为建设经费的全过程监控,明确各级财务部门在初步设计、征地搬迁、工程招标、设备材料集中采购、变更签证等投资控制关键环节的具体管理措施,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委派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实行预决算管理。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程参与自筹基本建设费供应保障和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拨款程序和手续,把好拨款关,主动参与对完工工程量的审核,按照施工合同和建设进度保障经费,避免超拨或提前拨付工程进度款。
2.有效控制材料费用
对于包工包料的自筹基本建设,要把好材料价格关。要合理、准确调整材料差价,对不该调差价的材料绝不进行调价;要按设计图纸核算材料用量和按照实际核定材料用量;要认真审核决算中材料价格是否套用了当前材料价格或跨期高套。對于包工不包料工程,由于所需材料往往数量大、种类多,建设单位应依托现有的大宗物资采购中心,广发采取定点采购、统一招标等方式,通过集中购买实现规模效益,降低自筹工程建设成本,从而提高投资效益。
(四) 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
1. 修订完善制度,增强可操作性
一要明确相关概念。对军队自筹工程项目、自筹基本建设费的内涵、外延作出更为准确的界定,明确什么项目、多大规模的属于自筹工程,是各级能够清楚分辨自筹工程与正常工程,杜绝模糊认识。二是简化申报审批程序。制定的相关制度既要有利于管理,又要方便部队执行,要切实树立为部队服务的思想,尽量降低因程序复杂、机关协调难等原因造成的审批效率低,时效性差等问题,对能够通过协调在本级、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向上级申报。三是区分不同资金来源,确定不同交存方式。自筹基本建设费来源多,管控难,为进一步增强自筹资金交存规定的可行性,应区分不同的资金来源,采取不同的资金交存办法。
2.推行责任制管理
各级单位要树立责任制管理理念,把军队自筹工程资金管理与单位主官和单位的财务评比挂钩,使资金管理效益与部门的财务管理活动息息相关,与每个负责人相关,做到“钱、物、责”相统一。一是完善投资决策责任制,让投资者拥有决策权的同时,承担决策责任,并对投资失误负主要责任。二是强化自己审验责任制,为防止自筹资金审验走过场,避免审验工作流于形式,建设单位在上报资金审验报告的同时,应编报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由各级财务部门负责把关资金审验和投资概算编审工作,明确部门领导和相关财务人员的职责。
参考文献:
[1] 李先君.军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学[M].武汉:军事经济学院,2009年
[2] 周述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
[3] 王枢鹏.加强和改进自筹工程建设经费管理工作[J].联勤工作通讯,2009年,第五期
【关键词】军队财务;自筹基本建设费;管控
近年来,军队自筹基本建设很好地分担了军队工程建设任务,成为军队工程建设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善部队官兵生活,提高部队战斗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就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吗,并提出了几点改进意见。
一、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计划执行不严,不按要求办事
1.“三超”问题较为突出
最近几年来,有些部队和单位无视总部的规定,任意扩大建设规模,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标准、超面积建设时有发生。导致了基本建设自筹资金规模过大,使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项目计划不能很好的执行。超规模,主要表现是不按计划组织工程建设,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盲目建设,没有按计划投资控制建设规模。超标准,主要表现是不从实际需求出发,不按标准组织设计施工,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超经费,主要表现是擅自搞计划外工程,或不顾单位财力可能,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造成经费超支,挤占了正常经费,亏空了家底。
2.未存先报,未审先批和未批先用的现象较为普遍
有的单位无视相关规定,不将自筹建设资金交存上级财务部门指定账户,就上报建设计划,而上级主管部门在没有向同级财务部门核实其自筹基本建设费是否到位的情况下,就批准其建设计划,造成未存先报,为审先批的事实。还有的建设单位一边报计划,一边进行建设,搞先斩后奏,客观上造成未批先用的事实。
(二) 经费来源多,管控难度大
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来源渠道多,目前主要来自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部分经费结余,以及通过集资、获得捐赠等形式获得的合法资金:一是土地出售或置换。这已成为部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的主要来源渠道。这部分经费金额大,有的不经过财务部门交易,为计划外工程上马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营区换建。经与地方协商,卖掉繁华地段的旧营区,然后由地方给予部分经费补偿,在建新营区。三是预算外收入。这些自筹基本建设费,从来源上财务部门都不好监管,很容易造成自筹基本建设失控。
(三) 监督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没有落实自筹基本建设费预决算管理制度。规定要求自筹基本建设费结算应随年度基本建设费决算一并办理。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往往是根据计划批复情况,直接将验资款逐级退还给建设单位,既没有按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逐级向下拨款,也没有要求建设单位编报基本建设费决算。二是没有落实定期申报制度。根据规定,军队自筹资金工程实行集中申报制度,每年办理一次。但是一些单位由于缺乏长远规划,加之单位领导决策的随意性,以及对政策规定不了解,大部分仍是想到一个项目就报一次,资金审验缺乏计划性。
二、加强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 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科学理财观
各级领导、主管部门和业务人员必须切实树立科学理财观念。一要树立责任意识,克服眼前利益和功利思想,树立长远意识,充分搞好项目前期论证,确实将部队急需,官兵急需的工程摆在立项首位,切实把搞好基建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二要树立法规意识,各单位要严格按总部规定的权限,按法定程序对自筹工程建设进行申报,立项,审批以及施工建设,做好预算,结算,决算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二) 严格执行计划,贯彻管理原则
军队自筹工程建设必须严格贯彻《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经报批擅自搞建设,以及越权审批自筹基本建设计划。工程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自筹工程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报批的自筹工程项目,坚决主动避免“超规模”“超标准”“超经费”建设的发生。
军队自筹基本建设必须严格贯彻“统收统支,先存后支,先批后用”的原则。实行这一原则是加强自筹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力措施,也是各级财务部门加强自筹基本建设费管理的基础,如不落实“先存后用”的规定,财务部门监督、审查的职能就无从谈起。
(三) 强化成本管控,提高投资效益
1. 做好管过程管控,加强资金管理
将军队自筹基本建设费的管理由单纯的资金审验,拓展为建设经费的全过程监控,明确各级财务部门在初步设计、征地搬迁、工程招标、设备材料集中采购、变更签证等投资控制关键环节的具体管理措施,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委派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实行预决算管理。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程参与自筹基本建设费供应保障和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拨款程序和手续,把好拨款关,主动参与对完工工程量的审核,按照施工合同和建设进度保障经费,避免超拨或提前拨付工程进度款。
2.有效控制材料费用
对于包工包料的自筹基本建设,要把好材料价格关。要合理、准确调整材料差价,对不该调差价的材料绝不进行调价;要按设计图纸核算材料用量和按照实际核定材料用量;要认真审核决算中材料价格是否套用了当前材料价格或跨期高套。對于包工不包料工程,由于所需材料往往数量大、种类多,建设单位应依托现有的大宗物资采购中心,广发采取定点采购、统一招标等方式,通过集中购买实现规模效益,降低自筹工程建设成本,从而提高投资效益。
(四) 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
1. 修订完善制度,增强可操作性
一要明确相关概念。对军队自筹工程项目、自筹基本建设费的内涵、外延作出更为准确的界定,明确什么项目、多大规模的属于自筹工程,是各级能够清楚分辨自筹工程与正常工程,杜绝模糊认识。二是简化申报审批程序。制定的相关制度既要有利于管理,又要方便部队执行,要切实树立为部队服务的思想,尽量降低因程序复杂、机关协调难等原因造成的审批效率低,时效性差等问题,对能够通过协调在本级、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向上级申报。三是区分不同资金来源,确定不同交存方式。自筹基本建设费来源多,管控难,为进一步增强自筹资金交存规定的可行性,应区分不同的资金来源,采取不同的资金交存办法。
2.推行责任制管理
各级单位要树立责任制管理理念,把军队自筹工程资金管理与单位主官和单位的财务评比挂钩,使资金管理效益与部门的财务管理活动息息相关,与每个负责人相关,做到“钱、物、责”相统一。一是完善投资决策责任制,让投资者拥有决策权的同时,承担决策责任,并对投资失误负主要责任。二是强化自己审验责任制,为防止自筹资金审验走过场,避免审验工作流于形式,建设单位在上报资金审验报告的同时,应编报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由各级财务部门负责把关资金审验和投资概算编审工作,明确部门领导和相关财务人员的职责。
参考文献:
[1] 李先君.军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学[M].武汉:军事经济学院,2009年
[2] 周述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
[3] 王枢鹏.加强和改进自筹工程建设经费管理工作[J].联勤工作通讯,2009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