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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建筑与房地产法规》课程教学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本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明确教学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应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的改革,强化理论知识,用多种方式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理精神,实现由“教师为主体”向“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