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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政府采购法》出台的时候,软件产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法规的意义不亚于我们耳熟能详的18号文件和47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况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国内软件企业更是将法规的出台当作不可多得的机遇.希望凭借《政府采购法》在与国外厂商的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拿到更多的市场份额。但在两年的具体实施中,特别在软件采购领域,采购法的推行遇到种种问题。原因主要集中在“如何认定本国软件”等几个具体问题,需要通过实施细则对这些问题进行判定与澄清。“本国软件资格认证”,最初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