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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哲学是关于法的哲理的一般学说,其理论基石是法哲学体系的最基本的构成单元。法哲学的基本任务在于回答“法是什么’’和“什么是法”的问题,对前者的回应揭示了法的本原,而对后者的答复说明了法的表现形式亦即法表象。从而法哲学体系相应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法本原论,一为法表象论。法本原是人类理性、阶级意志和社会经济要求的整合,法表象是观念法、实证法和存在法的统一。法本原论和法表象论相辅相成,互为表里,辩证地构成法哲学的理论基石。
关键词:法哲学;基石;法本原论;法表象论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04)01-0097-03
关键词:法哲学;基石;法本原论;法表象论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04)01-00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