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鲁政办发[2013]2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农业厅、省委农工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