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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研究了最低投标价法在水利工程招标评价中的实际应用,介绍了最低投标价法的内涵和最低投标价的定义,分析了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范围以及应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并对最低投标价法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为其他水利工程的投标竞价方式提供参考。
关键词:最低投标价法;水利工程招标评价
水利工程项目,尤其是土建工程的主要评标方法有综合评估法、二阶段评标法和最低评标法等。综合评估法主要应用在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并且工程量较大的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价过程中,而最低投标法在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中小型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中应用越来越广泛。
1 最低投标价法
最低投标价法是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水平和商务经济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评审的投标最低价投标人作为中选投标单位的一种评标方法。
最低投标价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评审后的最低价,不能低于成本价,低于成本价的是废标。投标中的成本是指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不是社会平均成本。不同企业的技术力量和经验、管理水平以及设备等都存在差异,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会和社会平均成本存在差异。投标人采用的投标价格低于社会成本但是高于个别成本价格应该得到保护和鼓励。但是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低于其个别成本,则意味着在投标人在中标之后会出现预算不足,为了保证不亏本,中标人会采用偷工减料等措施节省成本,制造豆腐渣工程,为国家和招标人带来重大损失,同时如果招标人以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的价格来排挤竞争对手,就违反了《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低价倾销,需要严格查处。
2 最低投标法
最低价应该是合理低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着单件性,并且投资金额较为巨大,建造过程中会造成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专业多样、社会化程度高和周期长等。这些因素使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本造价确定困难,成为了一项复杂并且系统的工程,并且在投标单位技术力量以及管理水平的影响下,报价的出发点就存在着差异,更加增添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成本计算的难度。而在招标的情况下项目建设的顺序是先交易再进行建设,而投标环节项目建设并没有实质上进行,成本控制只能够通过工程预测进行,而预测往往和工程实际存在着很大出入。建筑项目的竞标和评标工作往往是采用评审组进行集体投票的方式进行选择的,少数服从多数,选择最合理或者最低价为中标价格,然而这种方式却没有对最低要求进行限定,一味追求最低价显然是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需要把最低价进行合理化的改进。
通过上述分析后可以发现,对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成本确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还存在着很多困难,不能够准确判断投标人标价是否低于成本并且科学合理。相同的市场环境中承包商采用合理低价竞标的方式不能完全发挥竞标竞争和市场竞争的作用,承包商为了争夺施工资格往往会重点关注招标人的底价,合理低价反而不能中标,这就是产生了最低评标法的现实需求。
3 最低评标法的应用和条件
水利工程是一种有着较强公益性,施工复杂并且专业性较强法的建设工程,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招标评标过程中应用最低评标法时要注意最低评标法的应用范围和条件。
3.1 适用范围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过程中无需进行技术标的量化评价,中标的评价标准是价格,要求投标价格是能够进行评审的最低价,一般应用于以下几种建设工程情况中:
(1)具有可比性较强的相似工程的建设项目。要求建设项目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半成品、定型设备或者其他性能、质量相同或者类似,可比性较好的货物的招标项目。
(2)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目标。
(3)工程量较小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招标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
(4)服务类招标对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经验以及信誉等要求较高,这使最低投标法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立等具有服务性质的工程适用性差。
3.2 应用条件
最低投标法能够简化评标过程,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和评标成本,还能够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成本的影响,这些优势将使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最低投标法的使用存在着一定的前提条件,需要注意。
(1)招标前期准备工作。采用最低投标价进行项目招标需要保证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翔实周密。需要编制合理科学完善的工程设计方案,保证施工所需图纸齐全,量化、细化项目技术参数以及质量标准和设计规格参数等,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保证项目招标和签订合同之后尽量小的变动因素和变动量。采用无标底招标时要设置最高低价,不突破批准的投资概算。
(2)招标文件的科学规范。招标水平和质量受到招标文件科学性、规范性的影响,招标文件需要选择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或者招标咨询单位进行编写,保证质量。国家颁布了相关格式或者范本的要参照规范进行编写。招标要有能够满足设计需求深度的设计图纸、计量支付办法和工程量清单等,没有在招标文件上公布评价标准的不能够作为评价依据。
(3)严格的资格审查。最低投标价法应用在水利工程招标中要注意投标资格的审查。需要审查是否符合国家相应强制性规定的资质条件以及市场准入条件,包括和招标规模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国家规定的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和建设同类工程的经验丰富与否等。除此之外还要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投标人自身设备和技术力量以及投标保函的規定等也需要进行审查。
4 水利工程投标采用最低投标法需要控制的问题
对低价树立正确的认识。最低投标法是选择经过评审专家评审之后提出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者的评价模式。评价委员会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和误差计算修正模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价格审查,并在审查基础上对竞标价进行标准统一,最后确定最低价作为中标者。所以说,评标价并不等同于投标书中所标识的价格。
最高限价的设置。水利施工和设备招标过程中要合理的设定最高限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着较强的公益性,资金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财政,需要经过国家审批,这就要求招标项目不能够超过工程预算,防止招标舞弊造成的价格虚高。最高限价是使价格回归合理的一种措施,进行操作需要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设计机构设定最高限价,保证限价符合市场规律和普遍价格。
成本价范围控制。最低投标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投标者为了成为中标者或者为了扰乱市场秩序,会采用不正当手段降低投标价格,应对这种行为需要判断哪一个价格合理,并且没有低于标的价格。审核需要根据工程条件、技术水平、市场价格和社会成本等进行综合全面的评定,还可以借助具有相似工作经验的专家组的意见进行分析。
5 结束语
最低投标价法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拥有者广泛的实际意义,能够有效的控制费用支出,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市场接轨,但是最低投标价法不仅仅要保证较低的投标价,还要保证价格的合理性,防止出现恶意竞争和扰乱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性,同时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钟鸣辉.最低投标价法在水利工程招标评价中的应用[J].水利工程建设,2012.
[2]王路.水利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最低投标价法[J].中国建设管理,2011.
关键词:最低投标价法;水利工程招标评价
水利工程项目,尤其是土建工程的主要评标方法有综合评估法、二阶段评标法和最低评标法等。综合评估法主要应用在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并且工程量较大的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价过程中,而最低投标法在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中小型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中应用越来越广泛。
1 最低投标价法
最低投标价法是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水平和商务经济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评审的投标最低价投标人作为中选投标单位的一种评标方法。
最低投标价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评审后的最低价,不能低于成本价,低于成本价的是废标。投标中的成本是指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不是社会平均成本。不同企业的技术力量和经验、管理水平以及设备等都存在差异,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会和社会平均成本存在差异。投标人采用的投标价格低于社会成本但是高于个别成本价格应该得到保护和鼓励。但是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低于其个别成本,则意味着在投标人在中标之后会出现预算不足,为了保证不亏本,中标人会采用偷工减料等措施节省成本,制造豆腐渣工程,为国家和招标人带来重大损失,同时如果招标人以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的价格来排挤竞争对手,就违反了《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低价倾销,需要严格查处。
2 最低投标法
最低价应该是合理低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着单件性,并且投资金额较为巨大,建造过程中会造成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专业多样、社会化程度高和周期长等。这些因素使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本造价确定困难,成为了一项复杂并且系统的工程,并且在投标单位技术力量以及管理水平的影响下,报价的出发点就存在着差异,更加增添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成本计算的难度。而在招标的情况下项目建设的顺序是先交易再进行建设,而投标环节项目建设并没有实质上进行,成本控制只能够通过工程预测进行,而预测往往和工程实际存在着很大出入。建筑项目的竞标和评标工作往往是采用评审组进行集体投票的方式进行选择的,少数服从多数,选择最合理或者最低价为中标价格,然而这种方式却没有对最低要求进行限定,一味追求最低价显然是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需要把最低价进行合理化的改进。
通过上述分析后可以发现,对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成本确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还存在着很多困难,不能够准确判断投标人标价是否低于成本并且科学合理。相同的市场环境中承包商采用合理低价竞标的方式不能完全发挥竞标竞争和市场竞争的作用,承包商为了争夺施工资格往往会重点关注招标人的底价,合理低价反而不能中标,这就是产生了最低评标法的现实需求。
3 最低评标法的应用和条件
水利工程是一种有着较强公益性,施工复杂并且专业性较强法的建设工程,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招标评标过程中应用最低评标法时要注意最低评标法的应用范围和条件。
3.1 适用范围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过程中无需进行技术标的量化评价,中标的评价标准是价格,要求投标价格是能够进行评审的最低价,一般应用于以下几种建设工程情况中:
(1)具有可比性较强的相似工程的建设项目。要求建设项目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半成品、定型设备或者其他性能、质量相同或者类似,可比性较好的货物的招标项目。
(2)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目标。
(3)工程量较小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招标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
(4)服务类招标对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经验以及信誉等要求较高,这使最低投标法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立等具有服务性质的工程适用性差。
3.2 应用条件
最低投标法能够简化评标过程,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和评标成本,还能够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成本的影响,这些优势将使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最低投标法的使用存在着一定的前提条件,需要注意。
(1)招标前期准备工作。采用最低投标价进行项目招标需要保证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翔实周密。需要编制合理科学完善的工程设计方案,保证施工所需图纸齐全,量化、细化项目技术参数以及质量标准和设计规格参数等,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保证项目招标和签订合同之后尽量小的变动因素和变动量。采用无标底招标时要设置最高低价,不突破批准的投资概算。
(2)招标文件的科学规范。招标水平和质量受到招标文件科学性、规范性的影响,招标文件需要选择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或者招标咨询单位进行编写,保证质量。国家颁布了相关格式或者范本的要参照规范进行编写。招标要有能够满足设计需求深度的设计图纸、计量支付办法和工程量清单等,没有在招标文件上公布评价标准的不能够作为评价依据。
(3)严格的资格审查。最低投标价法应用在水利工程招标中要注意投标资格的审查。需要审查是否符合国家相应强制性规定的资质条件以及市场准入条件,包括和招标规模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国家规定的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和建设同类工程的经验丰富与否等。除此之外还要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投标人自身设备和技术力量以及投标保函的規定等也需要进行审查。
4 水利工程投标采用最低投标法需要控制的问题
对低价树立正确的认识。最低投标法是选择经过评审专家评审之后提出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者的评价模式。评价委员会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和误差计算修正模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价格审查,并在审查基础上对竞标价进行标准统一,最后确定最低价作为中标者。所以说,评标价并不等同于投标书中所标识的价格。
最高限价的设置。水利施工和设备招标过程中要合理的设定最高限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着较强的公益性,资金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财政,需要经过国家审批,这就要求招标项目不能够超过工程预算,防止招标舞弊造成的价格虚高。最高限价是使价格回归合理的一种措施,进行操作需要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设计机构设定最高限价,保证限价符合市场规律和普遍价格。
成本价范围控制。最低投标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投标者为了成为中标者或者为了扰乱市场秩序,会采用不正当手段降低投标价格,应对这种行为需要判断哪一个价格合理,并且没有低于标的价格。审核需要根据工程条件、技术水平、市场价格和社会成本等进行综合全面的评定,还可以借助具有相似工作经验的专家组的意见进行分析。
5 结束语
最低投标价法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拥有者广泛的实际意义,能够有效的控制费用支出,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市场接轨,但是最低投标价法不仅仅要保证较低的投标价,还要保证价格的合理性,防止出现恶意竞争和扰乱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性,同时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钟鸣辉.最低投标价法在水利工程招标评价中的应用[J].水利工程建设,2012.
[2]王路.水利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最低投标价法[J].中国建设管理,2011.